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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1/5)
时已晚秋。

  天还没有大亮,陆振豪就起床了。

  永远比工作时间早起一个时辰,这是他的习惯之一。

  他认为人的一生时光有限,要想比别人做更多的事情,就要有更多的时间、更高的效率。

  所以无论是三十年前他开始在车马驿给人当搬货的伙计时,还是如今贵为北七路绿林的总扛把子,他都维持着这种习惯,三十年从未间废。

  这种习惯给他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已年近五旬,他的身子也仍然硬朗、强壮,两只铁拳虽然称不上无双无对,却也是天下闻名。

  陆振豪在院子里打了几趟拳,又练了一会硬桥硬马的功夫后,便回到屋子里准备喝他一天当中的第一碗、也是唯一一碗酒——这同样是他的习惯之一。

  他在车马驿给人搬了二十年的货,除了要费力外,还常常因为各种原因要挨监工的鞭子。

  有时是因为疏忽碰倒了商人的货物,有时是因为偷偷瞧了一眼官太太或者小姐,有时则纯粹是因为监工想要炫耀自己的权力。

  所以几乎每天晚上他都是伤痕累累的。

  为了缓解这种伤痛,陆振豪养成了在上工前喝一碗酒的习惯。

  三十年前,他喝的是车马驿旁小酒馆里三文钱一碗的贱酒,如今喝的是各路扛把子供上来的几十两一坛的好酒。

  可无论是哪种酒,他每天只喝一碗,四两。

  三十年前给人当伙计时,陆振豪喝酒是为了镇痛;十年前当上总扛把子之后,喝酒对他来说就变成了为数不多的一种享受。

  因为在喝酒时,他总能回想起一些令他愉悦的事情来,比如七年前他如何逼迫长江十三路总瓢把子签了城下之盟,比如十年前他如何报复那个抽了他二十年鞭子的监工,又比如十五年前他如何与一位官太太暗通款曲……

  可是今天喝酒时,他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

  因为他的注意力全被一张酒碗底下压着的纸条吸引住了,甚至连酒都忘了喝。

  这张三寸宽、五寸长的纸条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上边没有抬头也没有落款,只是写着四个字:“今夜子正”,其中后两个字相较前两个字还加粗了些。

  今夜子正,如何呢?

  陆振豪比任何人都要明白这个字条的含义。

  因为十年前他正是靠着那些人才坐上了现在的位置。

  如今十年期满,那些人要来向他收债了。

  这个债,就是他自己的命。

  所以今夜子正,陆振豪会死。

  他坐在桌子前,嘴巴微微张开,眼睛看向那张字条,眼神却是涣散的。

  他就这么呆坐着,不知道过了多久。额头上之前练拳流出的汗滴落到酒中,发出“哒”的一声轻响,他也毫无反应,整个人如同一尊石像,连呼吸的声音也几乎没有了。

  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坐了多久,呆了多久。

  那张普普通通的纸条仿佛伸出了无数双手,把他牢牢地攫住,令他一动也不能动。

  直到他听见一个声音。

  “京城徐家徐文昭来访。”

  这句话没有寒暄,没有问候,甚至连一声尊称都欠奉,只是说明白了一件事情,连语调也是平平淡淡的,没有波澜。

  可这句话却让陆振豪一下子清醒了过来。

  因为这句话严格遵守了他的规矩——为了提高效率,他要求所有人和他说的每句话都务必简洁明了,一切虚礼,尽可不拘。

  十年了,如今他已成为绿林大枭,不再是十年前初登高位的孤家寡人,更非三十年前那个人尽可欺的伙计。越来越多的人守他的规矩,因为越来越多的人要靠他生存。手下徒众数以万计,自己或许能和那群人一较高低也未可知。

  想到这里,陆振豪端起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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