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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铁案(2/3)
方那得意的笑容,不由心中一震:

  王八蛋,莫非是吕全那个放高利贷的在搞鬼!!

  。。。。。。

  上午,郡署,鄱阳内史柳偃在厅事里听佐官汇报案情,这案情非同小可,种种证据表明,涉案人员是之前造反的安成豪强刘敬躬的余党。

  刘敬躬出身安成刘氏,今年年初聚众造反,很快攻下安成、庐陵两郡郡治,然后进攻豫章郡治南昌。

  此人极其狂妄,居然僭称帝号、置百官,攻打南城的贼兵有数万之众,号称一月之内攻下江州州治寻阳。

  但却是一群乌合之众,被官军抄了安成老巢,随后在南昌城下大败,刘敬躬及其同党被活捉,押送建康,在闹市斩首示众。

  刘敬躬完蛋了,但江州各地肯定有其余党在苟延残喘,所以各郡官府都在缉拿妖党余孽,而就在前不久,有鄱阳百姓出首,说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就是刘敬躬同党。

  其人是常来食肆的伙计,声称发现马青林暗地里谋逆的证据,前几日带着游军去抓人,将马青林及其同党悉数捕获。

  郡游军尉在常来食肆及马青林家中搜出不少证据,经过拷问之后,马青林及其一些伙计悉数招供,承认是刘敬躬的同党。

  他在鄱阳暗中谋划,等着乱兵攻打鄱阳时做内应。

  人证物证俱全,相关案情,如今已整理成卷宗,上呈柳偃过目。

  柳偃在上面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李笠。

  李笠为鄱阳郡吏户,是捕鱼的鱼梁吏,去年年底捕捞乌鳢时,得乌鳢托梦,说鱼腹藏着帛书,是为“鱼腹藏书”。

  柳偃对这件事印象很深,为此免了乌鳢之役,还特地下令官府往后不得让鱼梁吏捕捉乌鳢(不限民间捕捉),所以他记得李笠。

  考虑到鱼腹诗可能是伪造的,柳偃觉得此人心术不正。

  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是李笠写的鱼腹诗,但柳偃认为此人有充足理由伪造鱼腹诗,目的是免了乌鳢之役。

  而自己的儿子柳盼,年初时迷上吃鲢鱼鱼头汤,不知怎么的就认识了李笠,还让其专门捕捉鲢鱼,然后让小吏拿着鲢鱼去常来食肆,让那里的厨子做鱼头汤。

  这种小事,柳偃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现在看来,十分不妥。

  鱼腹藏书一事略过不提,就说李笠接近官眷,动机不明,加上年前白石村有人逃亡,家在白石村的李笠,又与逃亡之人关系密切。

  不仅如此,李笠也和常来食肆东主马青林有明面上的来往....

  种种迹象表明,李笠受马青林指使,在鄱阳暗地里活动,策应刘敬躬妖党。

  譬如,可能是李笠从中牵线,鼓动同村的梁森等人逃亡,去向不明,这些逃户极有可能加入了刘敬躬聚拢起来的贼人群体。

  接着,马青林指使李笠想办法接近官眷,以接近柳盼为契机,伺机下毒,毒死父母官,以便弄得郡中大乱,配合刘敬躬造反。

  这一切,都有人证物证,马青林及其手下也已招供,即便李笠嘴硬,怎么打都不招,也不妨碍案情真相大白。

  柳偃仔细看完案情,却不急着下结论,而是看向面前等待垂询的郡游军尉。

  郡游军尉张行,已经将整个案件的案情审问清楚,并将相关人员及亲属拘捕在狱,其中也包括李笠的家人。

  现在,面对内史的询问,张行条将若干疑问一一作了回答,条理清晰。

  柳偃对张行的回答很满意,但还是没有下结论。

  原因有两个,其一,整个案件的侦破感觉太顺利,各种人证物证俱全,这种几近于‘应有尽有’的情况,让柳偃反倒有些嘀咕。

  其二,就是郡游军尉这个职务。

  郡游军尉,郡分职吏名,虽然是吏,但权力不小,一举一动,牵涉甚广。

  去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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