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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1/2)
清晨,我不出意外的醒了过来。这是一次与以往不同的清醒过程,虽然没有花香,但却是伴着鸟语。整个人置身于半自然的环境当中,身边像是《白雪公主》里那样围着许多小鸟,有布谷鸟,有些喜鹊在指头,但更多的还是麻雀。这样的场景似乎是有些矫情的,也不符合我的人设,毕竟我是“黑皮男子”而不是白雪公主。但惬意也是发自真心的,这就是自然的神奇,无论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幼,也不管你是粗鲁的还是细腻的,都几乎会对自然的清新毫无保留的去喜欢。这应该就是普世价值中人类对美的最统一的认同了。就好像是人们本能的对生命的热爱一样,因为热爱其他具有生命体征的人或物,也就曲线承认了自己生命的价值。

  我一边抹着眼角的污垢一边醒来,喝了一些保温杯里的普洱茶,然后感到似乎略有一些鼻塞,心中暗叫不好。但当时也没考虑太多,全然不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可能小小的感冒就有可能成了绝症的导火索。只是用力地揉了揉鼻子就打算回到宿舍里去。

  当时天还没有全亮,正是蓝紫色与橘黄色各参一半的天空颜色。我看看左手腕上的黑色卡西欧手表,上面显示是六点二十四分,意味着再有六分我就能够正大光明的返回宿舍。我走在校园清晨的路上,街道两边的商店还未全开,只有卖早餐的开了两家,行人也是三三两两,以清扫垃圾的环卫工人为主,当然也有学生,一看就知道是一夜未归,一副蓬头垢面的样子。

  昆明春夏之际的清晨是特别值得欣赏的,用清爽来形容也毫不为过。太阳正处于半升起的状态,像是打游击的士兵,想要露头却又不敢冲动。它悄悄的冒出了一些,一下子就点燃了一夜冰冷的天空,然后使冷和热来个混合,产生出奇妙的化学反应,既有温暖也有冷酷,让人无所适从。但树木花草们似乎是喜爱这样的化学反应的,它们纷纷舒展开毛孔,伸伸懒腰,散发出清香。那清香徐徐地上升一阵,又落下,落在泥土上,与其混杂,又是一种新的反应,混杂着泥土的芬芳。

  我一路嗅着各种反应产生的香气,手里提着早餐(还是豆浆和油条)返回了宿舍。趁着宿管阿姨收拾打扮的功夫,我一溜烟跑回了宿舍,但结果却是一阵大喘气,始料未及。直到站在了宿舍门口,依旧平复不了,大口大口的呼吸,靠着墙壁慢慢坐到了地上。如此,只能把室友叫醒来给我开门,自己是没办法把门打开了。这是因为我们宿舍一共四人,但谁都没有宿舍钥匙。

  刚上大学那会儿,学校是一人给我们配了一把钥匙的,并且阿姨那里也有备用的。但还不到一个星期就不见了三把钥匙,不是掉厕所里就是直接凭空消失,十分神奇。于是我们几个一合计,直接不要钥匙得了。怎么才能不丢失钥匙那就是没钥匙可丢!我们把最后一把钥匙拴上一根绑生日蛋糕的红线,另一头拴在门梁上,平时就挂在宿舍里,人在外面就只消垫个脚尖伸手扯住门梁上的红线,把钥匙从宿舍里揪出来便是了。简直就是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发明”。而这个伟大的发明就是由我的室友阿明所创。说起阿明,可是个颇为了得的人物,他来自于东北,是个天生带着发明创造性和趣味性的人。他不仅发明了这样独特的取钥匙方式,还教会了我们如何一边洗澡一边抽烟,美其名曰“不要混日子,要过日子”,简直神奇。我的另外一个室友,熊某,是体育特长生,从重庆来的,一米八几的大个,孔武有力,素有“纪律委员”之称。还有一个,是昆明本地的,家就住在学校旁边,所以后面办了走读,基本不回宿舍。因此,我们整一个宿舍,就成了三人间,确实宽敞,但却也不乏乐趣。三人都属于好动好说话的性格,关系融洽,每天总是互相唠叨个不停,车轱辘话说个没完,不是打架就是女生(这似乎是男人之间永恒的两个话题)。

  我依靠着贴着白色瓷砖的冰冷墙壁,感到头晕并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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