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双岐岛(四)
说:前生500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擦肩而过……”
甘棠在第二天中午看出她眼圈还有点红,估计昨天晚上回去又哭过了。
“又哭了?感同身受?完全代入?”
完颜芷晴轻轻点头:“不过我现在好了,你说得对,这就是小说,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悲剧更打动人心。”
“走出来就好,我可不想因为一篇小说而让我们迪丽热巴整日以泪洗脸,那样金庸这厮就太罪孽深重,非打死不可!光打死还不行,还要批倒批臭,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你又胡说!”
“笑了,笑了。”甘棠打趣道,“迪丽热巴,你笑起来真好看;当然,不笑的时候也好看。应该说,热巴什么时候都好看。一颦一笑、一动一静,皆是美不胜收、不可方物的画!”
女孩子嗔笑道:“又贫嘴!”
“老规矩,你自己挑本书慢慢看,我去选点书。”
半小时后,甘棠捧着几本书回来了,完颜芷晴接过去一看,发现是培根的《新工具》《论科学的增进》《学术的伟大复兴》。
她皱起眉头:“这些书?”
甘棠挠挠头皮,“不推荐你看了,你还是看看文学作品,这些对你都太沉重了。”
完颜芷晴不满地噘嘴:“你越看精深,我越看越幼稚?越伤感?然后差距越来越大?”
不不不,男女有别,有别……”
中午吃饭过街口,甘棠很自然地又拉起女孩子的手,完颜芷晴今天不再像昨天那样失魂落魄,完全可以自己走过去,但她却没有挣扎,任由甘棠的大手牵着自己的柔荑,脸红红的,不由自主地低头走过去,明明没几步路,却感觉很漫长。
过了街口,常天浩马上就把手松开了,在书馆,两人坐的距离很近,但没再牵手或有其他亲昵动作,仿佛刚才过马路只是绅士般的保护动作,她就又大大松了口气,心安理得地看起书来。
看书间隙,她会偷偷用余光打量甘棠,只见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偶尔还拿起笔在书上写字或者划线,整个人都很安定,看着他嘴角有意无意的笑容或者坚毅的严肃,她就感觉这仿佛是自己心中期待已久的、安静的美男子。
偶尔他也会抬起头来朝完颜芷晴这里看过去,在目光交错的那一刹那,她立即又慌慌张张把头低下去,仿佛在认真看自己手里的书,丝毫没有分心过,但其实刚才看了什么自己都忘了,还得从头往回翻。
她能感觉到视线的灼热与聚焦,不知道该说是期待还是害羞,只感觉心头仿佛有一头小鹿在肆意冲撞。
我这是恋爱么?
她问自己。
还没找到答案,自己先羞怯得耳朵都红了。
“是了,他还没说喜欢我,只偶尔口头上要占人家便宜……况且我也没说喜欢他,只一起看个书而已……普通朋友也可以一起看书的呀!牵手?牵手也不算什么呀!”
她给自己找了一个鸵鸟般的理由,然后就心安理得地每天来书馆,浑然忘了每天临近午时自己总魂不守舍地用眼光打量四周,看看他出现没有,一旦发现熟悉的身影,就立即装出认真看书的样子,直到那声“迪丽热巴”的招呼来临后才在“不经意”间抬起头来,实际从甘棠出现到招呼之间,她的耳朵早就高灵敏度地竖立起来,所有杂音都已被念头过滤,只为能专注地听到那一声招呼……
甘棠在第二天中午看出她眼圈还有点红,估计昨天晚上回去又哭过了。
“又哭了?感同身受?完全代入?”
完颜芷晴轻轻点头:“不过我现在好了,你说得对,这就是小说,就像梁山伯与祝英台,悲剧更打动人心。”
“走出来就好,我可不想因为一篇小说而让我们迪丽热巴整日以泪洗脸,那样金庸这厮就太罪孽深重,非打死不可!光打死还不行,还要批倒批臭,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你又胡说!”
“笑了,笑了。”甘棠打趣道,“迪丽热巴,你笑起来真好看;当然,不笑的时候也好看。应该说,热巴什么时候都好看。一颦一笑、一动一静,皆是美不胜收、不可方物的画!”
女孩子嗔笑道:“又贫嘴!”
“老规矩,你自己挑本书慢慢看,我去选点书。”
半小时后,甘棠捧着几本书回来了,完颜芷晴接过去一看,发现是培根的《新工具》《论科学的增进》《学术的伟大复兴》。
她皱起眉头:“这些书?”
甘棠挠挠头皮,“不推荐你看了,你还是看看文学作品,这些对你都太沉重了。”
完颜芷晴不满地噘嘴:“你越看精深,我越看越幼稚?越伤感?然后差距越来越大?”
不不不,男女有别,有别……”
中午吃饭过街口,甘棠很自然地又拉起女孩子的手,完颜芷晴今天不再像昨天那样失魂落魄,完全可以自己走过去,但她却没有挣扎,任由甘棠的大手牵着自己的柔荑,脸红红的,不由自主地低头走过去,明明没几步路,却感觉很漫长。
过了街口,常天浩马上就把手松开了,在书馆,两人坐的距离很近,但没再牵手或有其他亲昵动作,仿佛刚才过马路只是绅士般的保护动作,她就又大大松了口气,心安理得地看起书来。
看书间隙,她会偷偷用余光打量甘棠,只见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偶尔还拿起笔在书上写字或者划线,整个人都很安定,看着他嘴角有意无意的笑容或者坚毅的严肃,她就感觉这仿佛是自己心中期待已久的、安静的美男子。
偶尔他也会抬起头来朝完颜芷晴这里看过去,在目光交错的那一刹那,她立即又慌慌张张把头低下去,仿佛在认真看自己手里的书,丝毫没有分心过,但其实刚才看了什么自己都忘了,还得从头往回翻。
她能感觉到视线的灼热与聚焦,不知道该说是期待还是害羞,只感觉心头仿佛有一头小鹿在肆意冲撞。
我这是恋爱么?
她问自己。
还没找到答案,自己先羞怯得耳朵都红了。
“是了,他还没说喜欢我,只偶尔口头上要占人家便宜……况且我也没说喜欢他,只一起看个书而已……普通朋友也可以一起看书的呀!牵手?牵手也不算什么呀!”
她给自己找了一个鸵鸟般的理由,然后就心安理得地每天来书馆,浑然忘了每天临近午时自己总魂不守舍地用眼光打量四周,看看他出现没有,一旦发现熟悉的身影,就立即装出认真看书的样子,直到那声“迪丽热巴”的招呼来临后才在“不经意”间抬起头来,实际从甘棠出现到招呼之间,她的耳朵早就高灵敏度地竖立起来,所有杂音都已被念头过滤,只为能专注地听到那一声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