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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作为长兵器之下的辅助武器,但在吴、越等河川较多的地区则因水战较多而是将剑作为主要武器,春秋时代的名剑也因此大多出于这些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朱开沟遗址出土的“鄂尔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铜短剑”,是我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铜剑,约在早商时期的公元前15世纪。此剑通长254厘米,剑身近似柳叶形,厚脊,双面刃,直柄,中间有两道凹槽,柄首略呈环状,柄与剑身衔接处的两侧有凸齿,剑身向下斜凸成锋,柄部缠绕麻绳。春秋战国,剑为步战主要兵器,并不断加长。湖北江陵望山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全长有 557厘米。汉武帝时,有超过3尺,剑刃由两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剑锋的夹角由锐加大。东汉,逐渐退出了战争舞台,主要为佩带仪仗或习武强身自卫。汉代后铜剑渐被钢铁剑替代,并趋于定型,即剑身中有脊,两侧有刃,前有剑尖,中有剑首,后有茎,茎端设环处称镡,此外尚有剑鞘、剑穗等附属饰物。隋唐,佩剑盛行。《隋书·礼仪志》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则象剑。带直剑者,入宗庙及升殿,若在仗内,皆解剑。一品及散(散)郡公,开国公侯伯,皆双佩。二品、三品及开国子男,五等散(散)品号侯,皆只佩。绶亦如之。”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视为饰物,抒以凌云壮志或表现尚武英姿。后剑与道教结下不解之缘,成了道士们手中的法器之一。

  朱可清本是京剧学校的学生,她后来参军,善长用枪,枪是中国古代兵器之一,是由利刃加棍棒组成的长柄刺击兵器,外形与矛相似,柄长于刃,与短兵器械完全相反,综合威力大,是“十八般武器”之一,“四大名器”之首,被称为“百兵之王”。枪长而锋利尖锐,使用灵便,枪头刃可刺可斩,可刺穿盔甲;枪杆抓住,可格挡兵器,也可棒打或投掷杀敌,威力比棍棒类钝器强。武将可骑战马冲锋刺敌,或下马步战。枪中的武术长器械类枪是由兵器矛演变而来,是矛的升级版,长度约相当于人体直立,手臂伸直向上的高度;杆有软硬之分,带缨或无缨;枪种类多,常见的有红缨枪、实战枪、白蜡枪、花枪和戏剧枪等长枪;枪术的基本动作以拦、拿、扎为主,在十八般武艺中比较难学,不易掌握,俗语:“年棍,月刀,久练枪”。长枪和长矛,中国古代兵器,武术长器械,属于一种长柄的刺击兵器。由古代兵器矛演变而来,矛是枪的前身,二者的相似度虽然接近,但也有区分,一般可从刃头的大小上分辨,矛头比枪头大,枪头比矛头细。在形状上也有所不同,矛刃又平又扁,怪异的形状很多,比如蛇矛,而枪刃通常设计成三角眼棱形,两面的中间线凸起,左右两侧二角突出对称。枪是由长棍和短刃结合而成的长柄兵器,棍为枪杆、刃是枪头,长度约相当于人体直立,手臂伸直向上的高度。二者组成为长枪,不止能手持近战,还能远程投掷攻击,也可随意根据各种长兵器的优势和战术,自由施展出不同的枪法招式攻击敌人。枪器是中国古代最有名的兵器之一,在外国的古代时期也有很多和枪相似的长柄类兵器,和现代化射击的枪械兵器完全不同,只是名字一样。虽然两者都是兵器,但之间毫无关系。枪械是攻程之狠快准,长枪是刺力之猛的利器。枪多用于比武和杀敌或打猎,长枪的用法不同于短枪。可当做飞枪作战,挑起枪远射便刺。而长枪兵器从古以来就是军旅中的主战兵器,为无数名将在战场上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炫目战绩。古人云:枪乃兵器之王。枪是十八般武器中很常见的一种兵器,也是打仗杀敌时最常用到的兵刃,是刀枪剑戟中的四大兵器之一,是用来战斗格杀的近身兵器,可攻可守,能远攻投射,基本构造以刃和杆为主,不论是刺杀还是格挡敌人砍来的兵刃都是所向披靡。枪和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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