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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纸人点睛术(1/4)
“老板,那你是不是答应应聘我?”小萝莉一脸热诚的看着林凡,连称呼都直接变成老板。

  “这个,还有待考察。”林凡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已经乐开了花。

  “老板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干的,就是这工资……。”小萝莉提醒道。

  “工资?”

  林凡微微一怔,他还真不知道这鬼魂的通用工资是什么。

  王嫣然是刚刚死的,连鬼文知道的都不多,他想问也没办法。

  莫不是冥币?

  “老板,你该不会是打算免费雇佣童工吧?”

  小萝莉疑惑的看着林凡,那呆萌的大眼睛,让人觉得欺骗都是一种罪过。

  “宿主,鬼魂们的通用货币有两种,一种是阳气,还有一种就是魂石。”系统说道。

  阳气林凡自然知道是什么,就是这魂石,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系统,阳气还能交易?”林凡顿时乐了,觉得这鬼鬼们都玩出花样来了。

  “嗯,小鬼们可以将自己不需要的阳气,封存起来进来交易。”

  “那魂石呢?这是什么?”林凡再次问道。

  “魂石是一种能量石,能够帮助鬼魂们修炼,多诞生在阴煞之气盛行的地方。”

  “哦。”林凡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魂石他没有,至于阳气嘛,若是他这鬼屋的生意好起来,还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一人吸上一丝丝,都足够这女鬼的工资了。

  林凡打了一手好算盘,然后露出一个自认为很是温和的笑容:“你的工资怎么算?”

  小萝莉一听到工资二字,头顶的一根呆毛都是竖了起来:“嘿嘿,老板,不多,我一个月只要一百缕阳气就行了。”

  一缕阳气相当于正常人一天的阳气。

  正常来说,一缕阳气,就足够一个小鬼吸食三天了。

  这小萝莉也是个腹黑鬼,开口就是一百缕阳气。

  林凡若不是听了系统的一些信息,还真的有可能答应这小萝莉。

  “没的说,一个月只有十缕阳气。”林凡摇了摇头。

  “不行啊,太少了吧。”小萝莉撅着个嘴巴,有些小情绪的说道。

  其实,鬼魂吸收人身上的阳气是比较麻烦的,首先要先让一个人精神恍惚。

  只有这样,人身上的阳火才会衰弱,给鬼魂可趁之机。

  而且,若是碰上一些阳火旺盛的人,说不定还会因此丢了性命。

  “那算了,干脆我直接除了你,也算是为民除害。”林凡故作惋惜的叹了一声。

  “卧槽,老板,看你说的,十缕阳气就十缕阳气。”

  小萝莉立马赔上笑脸说道,心里却是忍不住的骂着林凡,直接把价格就压到了十分之一。

  砍价都不带这么狠的。

  但没办法,形势比人强,早知道就不浪了,现在倒好,任人宰割,还得陪着笑脸。

  “算你识趣。”林凡看着小萝莉那满脸虚假的表情,不由好笑的说道。

  “嘿嘿,那老板,现在可以把我身上的束缚解开了吗?”小萝莉嘿嘿一笑问道。

  “别急,谁知道你是不是嘴上功夫,转头就离开的那种鬼。”林凡似笑非笑的看着小萝莉。

  “老板,你看你说的,我是那种鬼吗,要不我和你签订合同。”小萝莉试探性的问道。

  “可以。”

  林凡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让系统拟定一份合同。

  又打了一个响指,将小萝莉身上的镇魂印解开。

  没了束缚的小萝莉,赶紧从棺材里爬了出来。

  “这是合同,你自己看看。”林凡将合同递给小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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