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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留个露易丝(1/2)
在哥谭市上空转了一圈没有多少发现的蝙蝠侠回到了蝙蝠洞。

  少爷,我想你可能会对这些感兴趣。

  管家阿福拿着一块平板电脑走了过来。

  蝙蝠侠接过平板电脑,看到电脑屏幕上显示的是今日头条:刚刚越狱的小丑还没被警察抓回去,却被发现被扭断了脖子,横死街头。

  显然是小丑的尸体被别人发现了。

  以小丑的知名度,嗯,臭名昭著,他的死,吸引了全美几乎所有媒体。

  蝙蝠侠将新闻下滑,果然,下面所有版块的新闻几乎都与小丑有关。

  当然,也与退休之后重出江湖的他有关。

  小丑之死!

  是谁杀死了小丑?

  时隔多年,蝙蝠侠再现哥谭!

  蝙蝠侠杀死了小丑???

  蝙蝠侠重现哥谭,罪犯闻风丧胆?

  只不过当他看到有不少媒体在猜测是他杀死了小丑,他的眉头凝成了川字。

  从事打击犯罪,维护正义以来,他从未杀死过一个人。

  他以为他的行事作风早已为所有人熟知,然而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蝙蝠侠略一思索,眉头随即松了开来。

  因为他想清楚了,这些新闻,很大程度上是媒体为了吸引眼球的结果。

  他是不是真的杀死了小丑并不重要。

  只要小丑死了,而他突然出现了就行。

  蝙蝠侠自嘲一笑,点开《哥谭时报。

  《哥谭时报的动作非常快,已经把小丑之死做成了一个系列专题。

  专题首页是一个街头直播采访。

  主持人带着摄影师,在大街上随机采访路人,询问大家对小丑之死的看法。

  小丑死了?很好。

  我一直在为哥谭市没有死刑而感到遗憾,因为以小丑的罪恶,早就该死了。但他一直在用我们这些守法公民,我们这些纳税人的钱,很好的活着。当然,上帝保佑,他终于死了。

  谁杀死了小丑,我为谁点赞。

  杀死小丑的人应该被称为英雄,他(她)太酷了。

  蝙蝠侠看到所有的采访对象,无一例外,都对小丑死掉而感到高兴,乃至是庆幸,欣慰。

  你对蝙蝠侠重现哥谭市有什么看法?

  蝙蝠侠,是很久以前那个哥谭市的义警吗,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黑暗骑士重临人间,正义终将得到伸张。

  如果蝙蝠侠重现哥谭是为了杀死小丑,我会向蝙蝠侠竖起我的两个大拇指。

  蝙蝠侠一出现就杀了小丑,他这是准备大开杀戒了吗?

  小丑是不是蝙蝠侠杀死的,我们还不得而知,但目前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蝙蝠侠。我们希望有一天蝙蝠侠能够站出来,亲自证明,小丑是他杀的,或者不是他杀的。

  看到这里,蝙蝠侠把平板电脑放到一边。

  新闻媒体还是以前那个新闻媒体,除了哗众取宠就是哗众取宠,没有任何意义。

  他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值得关注的事情上。

  比如少年杰里米,比如倒插卡车的年轻人,比如忽然现身哥谭的丧钟。

  不知道自己制造了一个大新闻的孙悟空,此时此刻,正在思考一个人生中的大问题。

  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他到底何去何从?

  去过阿卡姆疯人院,见过小丑(杀死了小丑),见过蝙蝠侠,去过蝙蝠洞,额,还有阿福,他可以确定自己穿越到了dc世界。

  dc世界的名片都有那些?

  蝙蝠侠超人神奇女侠闪电侠绿箭侠

  来一趟dc世界不容易,怎么都得见识一下这些超级英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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