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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时期的民族政策(上)(2/12)
的胡族和编户一样是要缴纳赋税的,同时也是朝廷征兵的对象,史书上关于中原朝廷征用鲜卑、乌桓、匈奴部众出征的记载有很多,这说明内迁胡族已经接受中原国家统治。按现代说法,内迁胡族已经属于国民,与塞外民族不接受朝廷封号、不确定统辖关系的外族有本质的区别。

  在这个问题上,显然古人的经验远不及今人,胡族内迁确实有为害的一面,但也有有利的一面,而且总体而言是利大于弊,魏晋时期的民族矛盾激化的原因主要还是统治者对内迁胡族的统治政策过于粗暴。

  西晋对内迁民族的管理模式很是复杂。为管理周边民族事务,西晋在民族聚居区设置校尉府。比如说在长安设置西戎校尉,管理关中氐、羌、杂胡事务晋初废宁州,设南夷校尉,治滇池(今云南昆明),管理西南诸夷在成都设西夷校尉,管理巴蜀氐、羌、板楯诸蛮设东夷校尉,治襄平(今辽宁省辽阳县),管理辽东、辽西鲜卑、乌桓各部在襄阳设南蛮校尉,管理荆州地区蛮族事务。

  两汉以来,中原政权还设置了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护鲜卑校尉以管辖这些族群,西晋时期这些校尉府并未撤除,而且校尉之职多由地方州郡长官兼职,比如说张华出任都督幽州诸军事之时便兼领护乌桓校尉,杜预出任秦州刺史时也兼任东羌校尉。校尉府是军事机构,主管征伐,胡族一般性的民政事务则由地方州郡管理,形同编户。

  根据《晋书职官志》记载,西晋还设置了护匈奴、羌、戎、蛮、夷、越中郎将,比校尉级别要高,“或领刺史,或持节为之”。晋武帝时期还设置了平越中郎将,居广州,主护南越。由此可知西晋对诸胡的管理是十分冗杂的。

  如果仅仅是管理机构重叠,只能引起管理上的混乱,尚不足以激化民族矛盾,魏晋时期矛盾的激化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自汉武帝以来,强盛的汉朝以其丰富的物质生活、发达的文明体系、强大的军事力量让四夷臣服,这让统治集团产生了大汉族主义的倾向,视外族为草芥,歧视现象愈加严重。

  二、自东汉以来,历代统治集团视内迁胡族为盘剥的对象,这是民族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我们以羌族为例,东汉奉行的“羌胡相攻......以夷伐夷”(《后汉书錠训传》)的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侵盗其畜产、妻子”(《汉书匈奴传》)的现象很是常见,这使得羌民爆发数次大规模的民族起义。如《后汉书缠貉传》中班彪所言:“羌胡被发左衽,而与汉人杂处,习俗既异,言语不通,数为小吏黠人所见侵夺,穷恚无聊,故致反叛。夫蛮夷寇乱,皆为此也。”

  东汉时期的羌族起义可以说贯穿了整个东汉的历史,最大规模的起义持续时间长达数十年之久。汉庭为平定起义,动辄调动数十万大军,甚至不得不调动匈奴骑兵,所耗资费极巨。如《后汉书缠貉传》所言:“十余年间,兵连师老,不暂宁息……用二百四十余亿,财帑空竭,延及内郡,边民死者不可胜数,并、凉二州为之虚耗。”而这一切都是可以避免的。

  到了西晋时期,民族矛盾远比东汉尖锐,原因是西晋统治集团对异族的剥削更加沉重,对他们的不信任感也有所加深。如汉化颇深的匈奴左部帅刘渊有文武才略,但不受西晋信任,所以一直未受重用,其叔父匈奴左贤王刘宣有言:“昔我先人与汉约为兄弟,忧泰同之。自汉亡以来,魏晋代兴,我单于虽有虚号,无复尺土之业,自诸王侯,降同编户。”(《晋书刘元海传》)可见西晋时期内附匈奴之境遇。

  晋臣阮种意识到当时严重的民族问题,他认为当时民族矛盾尖锐有两个原因,一是民族杂居,二是地方官吏的压榨轻辱。阮种在给晋武帝的策论中说道:“而今丑虏内居,与百姓杂处,边吏扰习,人又忘战。受方任者,又非其材,或以狙诈,侵侮边夷或干赏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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