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宣旨
,自我记事起就在大街上讨饭吃了,五岁那年在大街上遇到了一个十多岁的少爷,他给了我一些银子后说,要是愿意给他当妹妹他就把我领回家,当时我饿坏了,也过怕了这种在街上讨饭的生活,当时对我来银子根本就不重要,我需要吃饭,需要一个家,所以我就跟着少爷回家了,回到那里才知道,原来那里是皇宫,他是皇上的儿子,是陈朝的亲王,当年雪青五岁,王爷十岁。就这么一跟就跟了二十年了,后来王爷遇到你,王爷就让我服侍你,想不到我跟小姐也快五年了。”雪青说着说着眼睛里面全是泪水,似乎思绪一下子就到了那个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