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大学生活好(1/3)
大学生活里的陈牧,感觉生活实在是过于轻松。
打职业的那几年,基本没有低于过十四个小时的训练。
看看右手的手腕处,还有着长期用鼠标导致的鼠标手,很厚很硬。
要是想硬的东西,都可以这么硬,世界上的人肯定会更幸福。
陈牧想着,摸了摸这个鼠标手,这是过去训练的痕迹,也是职业过的证明。
进入大学校园以后,陈牧自然不能保持那么高强度的练习。
而是要好好的努力过好一个学生应有的生活。
所谓,干一行爱一行,做学生,就要做学生的样子。
早睡早起,调整好作息规律,然后晨跑,接着去图书馆,再去上课的路上买点早餐。
然后边走边吃,最后在教学楼下面,潇洒而又文艺礼貌的把垃圾扔在垃圾桶里。
接着,好好听课,无视那些眼里冒星星的学生,为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而努力!
恩,真棒!
陈稳想的很美,可惜高估了帝都大学的室友。
这年头的学神们,可没有一个书呆子。
陈牧从未想过,自己一个寝室四个人,居然全都会打lol。
刚进寝室门,他们三个就已经在开黑了。
大呼小叫的感觉,跟想象中不一样啊。
你们这么爱打游戏,怎么考上的?
哦,好像我也很爱打,我也考上了。
那没事了!
陈牧刚进寝室,没人关注到他。
都聚精会神的打着游戏,陈牧严重怀疑,分配的寝室的导员,怕不是认识我,于是把会打游戏的,都分在一个寝室了。
刚看到距离门口最近的室友,数据就是二十分钟一百八十刀的中单辛德拉。
战绩还是五杠一,说明支援游走也没少,那这哥们,最少也是个钻石水平。
不简单啊!
一听声音就是在开黑!
陈稳看着,手指摩擦,虽然钻石很强,但是细节在陈牧眼里,还是漏洞百出,如小学生一般。
很想操作一波,难道这种感觉,就是所谓的手痒?
拜托,我是来读书学习,立志成为科学家,手搓光刻机,脚踩高通957,突破科技封锁,拯救华夏科技业的。
怎么能来的第一天,就想打游戏呢?
这样,不好不好!
然后,只见这位室友,数据华丽,carry全场,十三杀三次,最后也没能拯救世界。
气的砸了一下鼠标道:“你们玩的都是什么,我这么猛的辛德拉都没赢,谁来都带不动你们!”
“未必,我觉得你细节再好一点,这把是可以赢的。”耳边传来一个蛮有磁性的声音。
让这位室友,极为不爽。
开玩笑,十三杀还不够细?
你的细节都是头发丝做的?
转头就要喷一下这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然后只见一张如明星偶像,五官天乐,皮肤彦祖,身材城武的年轻人。
“你...”室友不敢相信,以为自己见到了上帝。
是的,在英雄联盟玩家的眼中,陈牧不是上帝,却胜似上帝。
联盟之神,宇宙队队长,不败神话,丝血反杀yul的男人。
那一幕,这个寝室的人看过的次数,比看过的岛国小电影都多。
“牧...牧哥,你吃我粉丝啊,啊呸,我是你粉丝啊。”这位室友,好歹也是十年寒窗苦读,能进帝都大学的牛人。
心理素质,还是很高的,如果有准备,肯定不至于语无伦次。
但是当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出现偶像级人物。
那自然是反应不及,心跳加速,口齿不清,双腿抽搐。
都站不起来了,明显这个时候,应该站起来握个手,沾沾神气。
本来以为,这个寝室,没人可以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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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职业的那几年,基本没有低于过十四个小时的训练。
看看右手的手腕处,还有着长期用鼠标导致的鼠标手,很厚很硬。
要是想硬的东西,都可以这么硬,世界上的人肯定会更幸福。
陈牧想着,摸了摸这个鼠标手,这是过去训练的痕迹,也是职业过的证明。
进入大学校园以后,陈牧自然不能保持那么高强度的练习。
而是要好好的努力过好一个学生应有的生活。
所谓,干一行爱一行,做学生,就要做学生的样子。
早睡早起,调整好作息规律,然后晨跑,接着去图书馆,再去上课的路上买点早餐。
然后边走边吃,最后在教学楼下面,潇洒而又文艺礼貌的把垃圾扔在垃圾桶里。
接着,好好听课,无视那些眼里冒星星的学生,为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而努力!
恩,真棒!
陈稳想的很美,可惜高估了帝都大学的室友。
这年头的学神们,可没有一个书呆子。
陈牧从未想过,自己一个寝室四个人,居然全都会打lol。
刚进寝室门,他们三个就已经在开黑了。
大呼小叫的感觉,跟想象中不一样啊。
你们这么爱打游戏,怎么考上的?
哦,好像我也很爱打,我也考上了。
那没事了!
陈牧刚进寝室,没人关注到他。
都聚精会神的打着游戏,陈牧严重怀疑,分配的寝室的导员,怕不是认识我,于是把会打游戏的,都分在一个寝室了。
刚看到距离门口最近的室友,数据就是二十分钟一百八十刀的中单辛德拉。
战绩还是五杠一,说明支援游走也没少,那这哥们,最少也是个钻石水平。
不简单啊!
一听声音就是在开黑!
陈稳看着,手指摩擦,虽然钻石很强,但是细节在陈牧眼里,还是漏洞百出,如小学生一般。
很想操作一波,难道这种感觉,就是所谓的手痒?
拜托,我是来读书学习,立志成为科学家,手搓光刻机,脚踩高通957,突破科技封锁,拯救华夏科技业的。
怎么能来的第一天,就想打游戏呢?
这样,不好不好!
然后,只见这位室友,数据华丽,carry全场,十三杀三次,最后也没能拯救世界。
气的砸了一下鼠标道:“你们玩的都是什么,我这么猛的辛德拉都没赢,谁来都带不动你们!”
“未必,我觉得你细节再好一点,这把是可以赢的。”耳边传来一个蛮有磁性的声音。
让这位室友,极为不爽。
开玩笑,十三杀还不够细?
你的细节都是头发丝做的?
转头就要喷一下这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然后只见一张如明星偶像,五官天乐,皮肤彦祖,身材城武的年轻人。
“你...”室友不敢相信,以为自己见到了上帝。
是的,在英雄联盟玩家的眼中,陈牧不是上帝,却胜似上帝。
联盟之神,宇宙队队长,不败神话,丝血反杀yul的男人。
那一幕,这个寝室的人看过的次数,比看过的岛国小电影都多。
“牧...牧哥,你吃我粉丝啊,啊呸,我是你粉丝啊。”这位室友,好歹也是十年寒窗苦读,能进帝都大学的牛人。
心理素质,还是很高的,如果有准备,肯定不至于语无伦次。
但是当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出现偶像级人物。
那自然是反应不及,心跳加速,口齿不清,双腿抽搐。
都站不起来了,明显这个时候,应该站起来握个手,沾沾神气。
本来以为,这个寝室,没人可以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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