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阅读
章一 天水村(1/2)
萧萧古塞冷,漠漠秋云低。黄鹄翅垂雨,苍鹰饥啄泥。

  十月份的天水村,寒霜已至,作物已然到了收割季节,陇地田间,佃户们挥汗如雨,干劲十足。

  天水村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尽管位于北方,寒气比南方来的要早,却丝毫难以影响天水村的秀美。山间树木依旧茂盛,溪水之中鱼虾丰硕。一个个篱笆小院中,殷殷翠绿,菜品繁多。

  天水村东头村口两个小山耸立,站在村口小山上,整个村子几乎是一览无余。小山上三五个小娃娃成群结队,打闹嬉戏。却唯独一个虎头虎脑,但眼神却透明清澈的小孩稍显不同。

  佃户与土地为伴,佃户的娃娃也是如此,嬉闹之间,野得很,身子好像是泥猴子一般。但是这个小孩却是身上极为干净,仅这一点,就显示出了与众不同。

  站在小山上,这个六七岁的小孩子叹息声不绝于耳。感叹自己命运坎坷,人生波折。

  一个六七岁小孩子发出这样的感叹,若是叫人听见,一定会嗤笑不已,六七岁经历过什么,就人生波折跌宕了。

  其实非也,这个六七岁的小娃娃可不是什么真的小屁孩,而是一个实打实的现代有志理工男青年,硕士毕业,进入企业,刚刚当上研发部经理,工资数万,过不了几年,当上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谁知道就莫名其妙来到了这小屁孩的身子中。

  而自己这具身子,大名李子圣,小名李壮壮,由于经常生病,父母又只有这么一个宝贝疙瘩,一个游方道士告诉这具身子父母取名叫壮壮。这对夫妇还对这游方道士,千感万谢,塞了不少银两。

  但是却仍旧被自己李代桃僵了,这壮壮也就成了自己的小名了。

  来到这不知名的地方已有许久,经过与这些乡民以及小鬼头们闲聊,知道了这地方叫天水村,属于灵州地界,现在是大唐朝,那个在文学史上浓墨重彩的王朝,诗歌鼎盛,兼容并蓄。

  最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李子圣还高兴了许久,这唐朝可是叫李唐王朝,李家的,自己姓李,是不是什么皇亲国戚出身。想到了这一点,免不了心中火热,但是经过一番旁敲侧击以后,却是熄了这心思。

  站在山头上,仰望已经发出淡淡星光的夜空,李子圣心中也是感叹,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尽管写诗歌对于一个理工男而言有些勉强,但是脑袋中,因为自己当年喜欢小资情调,经常参加各种文学会,文化讲坛,还有自己爱好国学兴趣所致,可以说有着极多的存货。

  足以让自己在这诗书盛唐走的游刃有余了。

  既然自己来到这陌生的大唐,已经是既定的事实,自己也不能整日的望洋兴叹,既然如此,那就要在这李唐王朝实现自己的宏图大志。

  “壮壮,壮壮,吃饭了。”

  招呼李子圣的是大伯家的堂姐,跟在堂姐后面的自己的堂兄,比自己大了两岁,已到入学年纪,斜挎着布包,样子似在私塾中刚刚下学,跟着堂姐顺路叫自己回家。

  堂姐今年已到及笄之年,已经出落的有些美人坯子的样子。在这封建社会中,及笄年纪已然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自己的大伯母也是每日为这件事情忙里忙外,操碎了心。

  “哎,大姐。”

  李子圣迈开小短腿,从小山上狂奔而下。

  姐弟三人在田间小路上赶回家中,一路上,李子圣左右打量,十月份的天气,夜来得早,各个家中已然掌起灯火。

  此时正值盛唐开元年间,可以说是物阜民丰,国力强盛,讲究的是藏富于民,百姓家家户户都有不少的积蓄,住的房屋自然也不是多么简陋,几乎每家都是这土木结构的大院,篱笆墙围。一路走来只有三三两两个茅草屋,还是用来储存余粮的,尤其是天水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