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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大普请,筑城令,参勤制(1/3)
与武家官位制度同时开始正式施行的,是一系列统称为《武家诸法度》的条目。

  其中最为重要的三点,分别是“大普请”,“筑城废城令”和“参勤制”。

  “大普请”的主要目的是基于五畿七道的旧体制,对扶桑全境内的道路通行情况进行改良和重建。

  以京都附近的近畿地区为起点,延伸出来三条核心的“一等国道”,分别是沿北陆道通往出羽,沿东海道通往陆奥,沿山阳道通往九州,要求宽度在八间(145米)以上,可供大部队无障碍通行。

  然后旧有的中山道、南海道、山,以及关东、九州两地各设立了一条新街道,共有五条级别是“二等国道”,要求宽度在六间(109米)以上。

  在此基础上,规划十四条支线作为“三等国道”,形成纵横交错的网络,要求宽度在四间(73米)以上。

  三种等级统称为“二十二街道”,属于幕府将军和“年寄众”亲自过问,并且督促各地大名出钱出人联合参与的大工程。由于造福的是全天下的人而非仅限于平手家,要求诸侯贡献力量也是理所当然的。

  其余的地点诸侯如果有意愿也可以自行修路,或者几家联合起来修路,属于私下行为,就不做出任何规格上的要求了。

  幕府也会在直属领地内额外修一些小型道路,不过那就不需要将军和“年寄众”亲自过问,也不用发动天下诸侯,而是交给“作事奉行”的部门处理了。

  不论哪种级别的国道,一律需要路面铺上石子和砂土进行固化,防止雨水影响,两侧要种上连续的指定种类树木,相邻间距不得大于三间(55米)。

  以四十町(约43公里)为一里,路上每隔一里埋一块石碑,标明所处位置。平均每隔七到八里,也就是三十公里,设定一个小型驿站。每隔三十五里,也就是约一百五十公里,设定一个大型驿站。

  驿站主要是供公务人员出差时投宿用,不接待一般百姓,也兼顾了兵站、仓库、物流、邮递的任务,分别有不同部门负责,还暗藏了监督各地的情报人员。同时每个驿站邻近的土地,交给商人开铺子,靠租税填补道路网络维持的费用。各地车马行的特许经营权也是一笔不菲收入。

  “大普请”活动,以及日后的维修,是发动诸侯完成的。不过日常运营的收支全部是幕府负责。

  与修路相配合的,还有桥梁的新筑,以及水利的整备,不过那都是次要的了。结合先前的“海贼禁止令”,扶桑的主要陆路和航道,都被划到平手家的直辖之下,形成统治天下的触角。

  这年代集权不可能深入乡村,只要如愿控制住港口、街町和驿站,就已经比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厉害了。交通网络的经营,暗地规定了,中枢部门、地方部门、大型御商、地方小商贩都占有一定的参与度,相互间可以适当竞争。

  《武家诸法度》申明了“喧哗两成败”的原则,就是说你被人打了也不能轻易还击,必须先将幕府报备。除非是在自己的城里受到攻击,才拥有无限的自卫权,可以先斩后奏。

  诸侯都不是傻子,显然可以想象出来,日后万一发生争端,城越多的大名就越占便宜,没有城的会特别惨,只能挨打。

  因此,“筑城废城令”就显得很重要了。

  原则上,平手汎秀认为十万石以下的家族只应该保留一座城,十万石到三十万石之间的两座,三十万石到六十万石之间三座,六十万石到百万石之间四座,百万石以上五座。

  除了规定数量,也要规定尺寸和高度。

  不能多,不能少,不能大,不能小,不能高,不能矮。

  私自新建和增筑城池是涉嫌谋反的天大罪过,任何人不论亲疏远近,如有触犯,重则改易切腹,轻则减封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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