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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九章 难忘(1/3)
进化生物学家罗宾·邓巴把八卦定义为一种有助于在大群体内维系感情的手段。如果没有八卦,社会就会分裂成为一个个纹身摩托车手组成的野蛮小帮派,为了最后几罐金枪鱼罐头打得死去活来。

  我是一名婚礼策划师,给每对新人策划出各种各样的婚礼,或许有些人认为这种行业并不是好行业,但有句话不是说,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我信奉这个,所以我努力把我这一行做到尽善尽美,这是我的原则,也是我的人生追求。再者,现在对我来说,只要挣钱干什么都行。

  曾经也跟许多许多年轻人有过相同的梦想,梦想总是很美好的,但现实又不可避免无处可逃地把梦想挤得粉碎,时间久了,才知道,在现实面前,梦想几乎无处容身。终于明白,现实就是为了粉碎梦想而生的。所以也叫做生活。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原来我策划的不是婚礼,而是人生,就像每一对找我给他们策划婚礼的新人,在他们身上都有一个人生。好的,坏的,幸运的,倒霉的,一个个交织成一块庞大的生活网状,演绎成一场盛大的联欢晚会。

  李明智是我的发小,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伙伴,他说过当他结婚的时候一定让我给他做婚礼策划和婚礼司仪,虽然我选择做这一行业都是他带出来的,他的经验和水平比我高一层,但是大家都知道一个好的理发师,技术再高也不能给自己理出好发型。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想要结婚的对象是沈瑞。

  沈瑞是我们的同学,从初中开始,明智就一直暗恋着沈瑞,只是因为外表的平凡和瘦小的身躯使得他在沈瑞面前总是提不起太多的勇气,没有表白,更没有暗示,只有深埋在内心深处独自忧伤的单恋。

  我知道明智的心情,但是我没有帮他,因为我也喜欢沈瑞,就像明智说的那样,沈瑞拥有着天使般的面孔和一颗善良的心,在她面前我们总是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这个时候我们总是想让心跳停下来,当然我们也很清楚,如果心跳真的完全停下来,那我们也就嗝屁了。

  我想说的是,时间静止住,这样可以更加投入地享受那种只有她能带来的愉快。奇怪的是,我从来不把明智当成是我的情敌,因为感情太深的缘故,我还偷偷想过主动退出,成全他们的好事。但是事情总是预料不到的,高中的时候,沈瑞有了第一个男朋友,不是明智,当然也不是我。是一个长的很标致,用女生花痴的话说就是:哇塞,帅呆了。可是我看他并没有那么好看,不就是眼睛大大的,皮肤白白的,鼻子挺挺的吗?但似乎现在的女生普遍都开始喜欢这种类型了。

  明智知道后,晚上把我叫出去,在教学楼顶楼天台上买醉。风,狂吹不止,夜,无比深沉。仿佛了解此刻我们的心情一样,营造出暗黑的气氛。当啤酒的气息充斥在空气中时,我们已经烂醉如泥,那晚,明智边喝边哭,边哭边说,向我透露了他内心中一直埋藏的想法,那么伤心,那么决裂,就像一块泡沫滴上了劣质的指甲油,然后开始腐蚀,冒着泡,噼里啪啦地,最后只剩下满目苍穹。

  我似乎很理解他的心情,因为我同样承受着跟他一样的遭遇,只是我并没有像他那样,完全借助着酒劲来发泄心中的憋屈,我一直仰望着天上的星星,一闪一闪。似乎很远,却又很近,若即若离,宛如我和沈瑞。耳边是明智不停地诉苦,眼前是绚丽夺目又有点眩晕的闪星,这一刻,我的心中却是无比的平静,突然之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也许我并不喜欢沈瑞,只是因为从小到大不服输的性格,让我知道明智喜欢沈瑞之后,心中不自然地萌发出一种竞争的念头,就像我们从小一直做的争斗一样,每件事总是要分出一个胜负来,而现在,我们都输了,输的很彻底,不然也不会烂醉如泥。

  第二天,我们都没有去上课,不是不想去,而是去不了,由于前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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