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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反正都是要死之人,何必费事!
了两套平常百姓穿的衣服给他们换上。

  这一黑一白两个美男子走到路上目标也太明显了。

  出门前,沧笙专门为他们调制了一种药膏,抹在皮肤上可以让皮肤变得又黑又黄,酱是营养不良。

  等二人装扮好出来,完全大变样。之前二人那是宛如九天流云月畔清辉,高贵非凡;现在嘛,那就是地上的两坨狗屎,看一眼都觉得是在污染眼球。

  沧笙对自己的杰作非常满意。挑剔的云楚涯穿着粗布衣裳,别扭的扯来扯去,非常不自在,“可不可以换一身,这个衣服也太粗糙了,磨得爷皮肤疼。”

  “不可以。”沧笙无情地拒绝,随手将一个大包袱丢给他。

  云楚涯顿时黑脸,他可是堂堂小郡王,竟然沦落道替人拿包袱!?

  “你有手有脚,就不能自己拿吗?”云楚涯两指提着包裹,一脸嫌弃。

  沧笙怀里抱着爱宠小黑狗,悠闲地走在前面:“你见过大家闺秀自己拿包袱的吗。”

  云楚涯:“……”

  三人出了宋家,直奔城门。

  原本戒色小和尚也要跟他们一起去的,却被冷季强行留下了。按照冷季的话说:有一个不懂武功的跟着拖后腿也就算了,再来一个他们真的吃不消。

  咳咳。沧笙才不会告诉他们,戒色小和尚不是不懂武功,而是太懂武功,小小年纪就将武功修道返璞归真之境,只要不动手,平日里看起来就是个普通人。

  沧笙不让戒色小和尚跟着,原因有三点:一、那小和尚生来就是克她的,与他呆在一起,她就从来没舒坦过。第二点同上!第三点还是同上!

  冷季要是知道他就这么错失了一个绝顶高手,肯定会哭晕到厕所!

  根据红叶湖的传统,明日是一年一度拜祭龙王的大日子,每年这天都会举行龙舟大赛,城中百姓都在为这天的到来而庆祝欢腾。所以,即便是午夜子时,街上来往的百姓也还是很多。

  冷季眼尖的在人群中发现了两个姜国探子。

  “那边也有。”云楚涯随即也在一个转角处发现了个鬼祟人影。

  “到处都是姜国探子,怎么办?要不直接杀出去吧。”云楚涯提议道。

  “不行。杀出去的话我们行踪就彻底暴露了,我们这么费尽心思地掩人耳目也没了意义。”冷季反对。

  云楚涯实在束手无策,“可是在这么多人的眼皮子低下,我们要怎样才能不引人瞩目地出城?”

  冷季面沉如水,一时也想不出好办法。

  沧笙看着人群,忽然眼前一亮,嘴角勾起一抹醉人的微笑,高深莫测地道:“有个人可以让我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城。”

  ------题外话------

  美妞儿们,在看的就冒个泡啊~\(≧▽≦)/~

  请让我知道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