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大捕头(1/2)
“没什么,别看了。这些只不过我与人约一同破城,而破城之后,我先其一步进入城邸,看到大伙都在争夺贵物,便跟众人一同行事。
可我你们也是知道的,就是太懒了,先是嫌那些珠光宝玉太过引人注目就没敢提来,后又觉金银太过沉重亦是没跟着带走,便临别时走上一趟,把半座城池里最为豪华的地契都给姐妹们带来了么。”紫衣女子道。
“敢情荆州被破,也有小妹的一份功劳啊。”当家把一块鸡屁股强夹到紫衣女子的嘴中。
“没什么,跟当家比,小妹的永远是风马牛不相及。当家的,快露两手,让尔等瞧瞧你这一次又带什么稀罕物来了?可别再跟我说你又带‘扬州猪蹄’来捧场了。”李莫愁言道。
只见当家席子一卷,旁边的一桌茶水突兀飘落到地上,也不碎掉,完好无损,只是位置偏移了而已。
她亦从袖中拿出了一个锦盒,用以油布包裹,就在众人心系究竟是为何物时,当家的眯着眼念叨道:“六弟,你待会可别被惊吓到了,我这可是风味十足的‘红烧凤爪’,吃不得,可看得。”
一阵悬念恍如疑云,众人均提起了兴趣,只瞧得锦盒盖一揭,里面藏着血淋林的五根手指,有长有短,各不相同,很明显这不是出自一人之手,而是来自五个不同的人。
其中,有一指上套着一枚金镶玉,镌着“北丐”两字。
李莫愁看后,不禁退了几步,吸了一口寒气,才道:“当家的,你可别跟我说这根手指是神丐洪七公的食指。”
“就是他的。”当家一脸平常的道,可落在众人的耳畔里却犹如惊天霹雳,洪七公可是北丐中的神人,七岁练武,便可登堂入室,一套打狗棍法使得炉火纯青,年仅二十岁,已致宗师之列,一身绝技更加无人可比,江湖中谁人闻其名无不是敬然于心。
“当家的,你不会真把他的手指给剁下来了吧。”若曦道。
“那倒还不至于,他的手指当然是他自己剁下来的。”当家施施然,目光不时游离,好像这事于她无半点关系,只听其慨叹道:“那日,洪七为吃朝中十年一次的全席宴,便在御厨房的梁上躲了三个月,皇帝吃的菜每一样他都先给皇帝尝一尝,吃得好就整盘拿来,御厨房的人疑神疑鬼,都说出了狐狸大仙啦。
而最后一道菜鸳鸯五珍脍也即将出炉,可此际恰巧不巧,他收到了一纸飞鸽传书。但洪七此际的一门心思都盯在了鸳鸯五珍脍上,便随手将信纸藏于怀中,没来得及打开。却正因如此,他做了此生最为后悔的一事。
信中虽只有寥寥几笔,却宛如绝命亡书般噬魂,因那里面写着其拜把子兄弟嘱托之事,好似其正被人追杀,不得以一家老少嘱咐洪七照料几分,只望借其名,保一家性命无忧便可。
却千想万想,想不到事后,当洪七赶到之时,他的拜把子兄弟以及一家老少,已是生生被人残杀,虽说他后来得以手刃仇人,却因心怀愧疚,心一狠,便挥刀将之食指砍了下来。”
众人哑然,于心底均莫名叹息,洪七公有个馋嘴的臭脾气,一想到吃,就甚么也都忘了,果然名不虚传。
可指头是砍了,馋嘴的性儿却砍不了的,洪七公这般做又是何必呢?
望着那席上那根血淋林的食指,落景叹道:或许,每个人都只求心安吧。
“厉害了我的姐,连北丐神人洪七的食指你都能弄到手,还有什么弄不到的。”紫衣女子搂着当家的肩,嬉笑道。
“或许,还真有我弄不到的东西咯。”当家叹道,目目遥遥望着窗外的香椿树。
暗夜里,虽有斑驳的月光泻下,那儿却还是被茂密的枝叶所掩盖,只能初识轮廓。
“一双腿,而且还是会追风的腿。”当家道,手中举起了一樽酒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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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你们也是知道的,就是太懒了,先是嫌那些珠光宝玉太过引人注目就没敢提来,后又觉金银太过沉重亦是没跟着带走,便临别时走上一趟,把半座城池里最为豪华的地契都给姐妹们带来了么。”紫衣女子道。
“敢情荆州被破,也有小妹的一份功劳啊。”当家把一块鸡屁股强夹到紫衣女子的嘴中。
“没什么,跟当家比,小妹的永远是风马牛不相及。当家的,快露两手,让尔等瞧瞧你这一次又带什么稀罕物来了?可别再跟我说你又带‘扬州猪蹄’来捧场了。”李莫愁言道。
只见当家席子一卷,旁边的一桌茶水突兀飘落到地上,也不碎掉,完好无损,只是位置偏移了而已。
她亦从袖中拿出了一个锦盒,用以油布包裹,就在众人心系究竟是为何物时,当家的眯着眼念叨道:“六弟,你待会可别被惊吓到了,我这可是风味十足的‘红烧凤爪’,吃不得,可看得。”
一阵悬念恍如疑云,众人均提起了兴趣,只瞧得锦盒盖一揭,里面藏着血淋林的五根手指,有长有短,各不相同,很明显这不是出自一人之手,而是来自五个不同的人。
其中,有一指上套着一枚金镶玉,镌着“北丐”两字。
李莫愁看后,不禁退了几步,吸了一口寒气,才道:“当家的,你可别跟我说这根手指是神丐洪七公的食指。”
“就是他的。”当家一脸平常的道,可落在众人的耳畔里却犹如惊天霹雳,洪七公可是北丐中的神人,七岁练武,便可登堂入室,一套打狗棍法使得炉火纯青,年仅二十岁,已致宗师之列,一身绝技更加无人可比,江湖中谁人闻其名无不是敬然于心。
“当家的,你不会真把他的手指给剁下来了吧。”若曦道。
“那倒还不至于,他的手指当然是他自己剁下来的。”当家施施然,目光不时游离,好像这事于她无半点关系,只听其慨叹道:“那日,洪七为吃朝中十年一次的全席宴,便在御厨房的梁上躲了三个月,皇帝吃的菜每一样他都先给皇帝尝一尝,吃得好就整盘拿来,御厨房的人疑神疑鬼,都说出了狐狸大仙啦。
而最后一道菜鸳鸯五珍脍也即将出炉,可此际恰巧不巧,他收到了一纸飞鸽传书。但洪七此际的一门心思都盯在了鸳鸯五珍脍上,便随手将信纸藏于怀中,没来得及打开。却正因如此,他做了此生最为后悔的一事。
信中虽只有寥寥几笔,却宛如绝命亡书般噬魂,因那里面写着其拜把子兄弟嘱托之事,好似其正被人追杀,不得以一家老少嘱咐洪七照料几分,只望借其名,保一家性命无忧便可。
却千想万想,想不到事后,当洪七赶到之时,他的拜把子兄弟以及一家老少,已是生生被人残杀,虽说他后来得以手刃仇人,却因心怀愧疚,心一狠,便挥刀将之食指砍了下来。”
众人哑然,于心底均莫名叹息,洪七公有个馋嘴的臭脾气,一想到吃,就甚么也都忘了,果然名不虚传。
可指头是砍了,馋嘴的性儿却砍不了的,洪七公这般做又是何必呢?
望着那席上那根血淋林的食指,落景叹道:或许,每个人都只求心安吧。
“厉害了我的姐,连北丐神人洪七的食指你都能弄到手,还有什么弄不到的。”紫衣女子搂着当家的肩,嬉笑道。
“或许,还真有我弄不到的东西咯。”当家叹道,目目遥遥望着窗外的香椿树。
暗夜里,虽有斑驳的月光泻下,那儿却还是被茂密的枝叶所掩盖,只能初识轮廓。
“一双腿,而且还是会追风的腿。”当家道,手中举起了一樽酒觥,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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