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重生?NO,是复活!(1/2)
黑暗,无尽的黑暗中一个淡白色的能量凝聚而成的天秤就静静的悬浮在那里,整个黑暗的空间也就天秤那里才有一些微弱的光芒。天秤的左边放着一个雾状物质,右边则放着一根羽毛,整个天秤向右倾斜,显然羽毛比雾状物质重很多的样子。
【人生固有一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
一声叹息,整个黑暗空间突然爆炸开来,李斯坦十分惊恐的从床上弹了起来。
“呼~~~呼~~~呼~~~我竟然没死?哈哈哈!!!我居然没死,咳咳咳”李斯坦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滞后,满脸欢喜。
没有一个人喜欢死亡,没有一个人!
当死亡来临时,李斯坦是十分的绝望,他没想到自己不过习惯性的相信了别人,给卖家告诉了自己的地址,居然会被人抢劫,甚至还被刺了几刀。
李斯坦想起自己被刺了几刀,立刻开始抚摸自己的身体,然后突然发现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怎么回事?这个身体不是我的?”李斯坦整个人又一次懵住了,额,话说回来,李斯坦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不断地受到打击,已经快要完成懵斯坦了。
李斯坦立刻跑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和自己仅有几分像的十三四岁男孩纸,肉肉的脸蛋带着一丝坚毅,明亮的眼睛似乎现在因为思维停顿而显得有些呆滞。
“这特么的是谁啊?还我经历了西疆风吹日晒千锤百炼得来的小麦色健康皮肤啊,喂!好吧,我这是重生了?”
努力思考,集中精神!终于李斯坦成功的接受了来自这具身体的记忆!
史丹利·马丁·李,就是李斯坦现在的名字,你可以称呼他为史丹利,也可以称呼他为斯坦·李。很眼熟是不是,李斯坦也表示自己的这个名字确实很眼熟的样子。
史丹利(以后就这么叫了)今年十五岁,中城中学10年级的学生,中美俄法四国混血,他曾祖父是中国人,曾祖母是法国人,祖父取了个俄国美眉(那可是把曾祖父气的差点打人)。父亲取了个美国媳妇,于是造就了史丹利的四国血统,其实这种事情放在美国这个混血大国来说,可能是十分普遍的。
他们家族,好吧,他们一直以来都是一脉单传,就算是史丹利也是家中独苗可谓是受尽了宠爱长大的,可惜好景不长,在这个每天都会发生几次抢银行、blackBANG枪战的世界里,大概在四年前他们一家子遭到了灭门之灾,那个时候他们一家还不在皇后区,而是在另外的地方。
虽然史丹利被父亲的朋友领养日子过得也不错,可当史丹利他们一家的保险金被烂赌的养父和刻薄的养母花完了之后,他就被养父赶出了家,美名其曰——长大了,男子汉了,可以试着自己过日子了。
好在养父母虽然把史丹利赶出了家门,但也没有做绝直接将他几年的学费交到了学校之后,给了他一千美金的启动资金。让他能够度过刚开始的难关。
额,别去提那些什么什么保护组织,什么权利之类的话了,如果这些组织真的那里有用,美国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童工,**和帮派了。
刚开始的一年里史丹利过得十分辛苦,好在经过了一年时间的学习和适应,渐渐地史丹利发现了自己的特长,那就是动手能力,他经过参加学校一些社团学习了维修小电器的技能,然后开始混迹于二手市场或垃圾回收站,于是他的生活也开始有了一些改进,经过一年的努力他终于从治安不好的牙买加地区,来到了这个虽然租金稍微有些贵(每月1000美金,这还是看在他是小屁孩的份上,别说外国没有人情哈)的阿斯托里亚地区第三十三大道10086号。
这里的租金虽然贵了一些,但是治安好,而且离自己上学的中城中学也很近,地铁或公交就直接可以去了,不用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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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固有一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
一声叹息,整个黑暗空间突然爆炸开来,李斯坦十分惊恐的从床上弹了起来。
“呼~~~呼~~~呼~~~我竟然没死?哈哈哈!!!我居然没死,咳咳咳”李斯坦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滞后,满脸欢喜。
没有一个人喜欢死亡,没有一个人!
当死亡来临时,李斯坦是十分的绝望,他没想到自己不过习惯性的相信了别人,给卖家告诉了自己的地址,居然会被人抢劫,甚至还被刺了几刀。
李斯坦想起自己被刺了几刀,立刻开始抚摸自己的身体,然后突然发现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怎么回事?这个身体不是我的?”李斯坦整个人又一次懵住了,额,话说回来,李斯坦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不断地受到打击,已经快要完成懵斯坦了。
李斯坦立刻跑进洗手间,看着镜子里和自己仅有几分像的十三四岁男孩纸,肉肉的脸蛋带着一丝坚毅,明亮的眼睛似乎现在因为思维停顿而显得有些呆滞。
“这特么的是谁啊?还我经历了西疆风吹日晒千锤百炼得来的小麦色健康皮肤啊,喂!好吧,我这是重生了?”
努力思考,集中精神!终于李斯坦成功的接受了来自这具身体的记忆!
史丹利·马丁·李,就是李斯坦现在的名字,你可以称呼他为史丹利,也可以称呼他为斯坦·李。很眼熟是不是,李斯坦也表示自己的这个名字确实很眼熟的样子。
史丹利(以后就这么叫了)今年十五岁,中城中学10年级的学生,中美俄法四国混血,他曾祖父是中国人,曾祖母是法国人,祖父取了个俄国美眉(那可是把曾祖父气的差点打人)。父亲取了个美国媳妇,于是造就了史丹利的四国血统,其实这种事情放在美国这个混血大国来说,可能是十分普遍的。
他们家族,好吧,他们一直以来都是一脉单传,就算是史丹利也是家中独苗可谓是受尽了宠爱长大的,可惜好景不长,在这个每天都会发生几次抢银行、blackBANG枪战的世界里,大概在四年前他们一家子遭到了灭门之灾,那个时候他们一家还不在皇后区,而是在另外的地方。
虽然史丹利被父亲的朋友领养日子过得也不错,可当史丹利他们一家的保险金被烂赌的养父和刻薄的养母花完了之后,他就被养父赶出了家,美名其曰——长大了,男子汉了,可以试着自己过日子了。
好在养父母虽然把史丹利赶出了家门,但也没有做绝直接将他几年的学费交到了学校之后,给了他一千美金的启动资金。让他能够度过刚开始的难关。
额,别去提那些什么什么保护组织,什么权利之类的话了,如果这些组织真的那里有用,美国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童工,**和帮派了。
刚开始的一年里史丹利过得十分辛苦,好在经过了一年时间的学习和适应,渐渐地史丹利发现了自己的特长,那就是动手能力,他经过参加学校一些社团学习了维修小电器的技能,然后开始混迹于二手市场或垃圾回收站,于是他的生活也开始有了一些改进,经过一年的努力他终于从治安不好的牙买加地区,来到了这个虽然租金稍微有些贵(每月1000美金,这还是看在他是小屁孩的份上,别说外国没有人情哈)的阿斯托里亚地区第三十三大道10086号。
这里的租金虽然贵了一些,但是治安好,而且离自己上学的中城中学也很近,地铁或公交就直接可以去了,不用换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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