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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杀人了(求收藏,求推荐)
会,也做点什么买卖……

  这一年来,他的日子过的可是紧巴坏了。

  不过这个想法在脑中也只是一晃而过。

  前世看小说时,常看到穿越众们成了主角后,就开始各种发明创业,赚的盆满钵满,化身高富帅,走上白富美倒贴的人生。

  用银子能解决问题,通通不叫问题。

  可来到这世界之后,贾环才发现,这有多离谱……

  自前宋司马光在《涑水家书议》中所言:

  “凡为人子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收入,尽归之父母。

  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便为家长治家,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

  其实换个说法更明白,若未分家,而子女蓄私财者,其罪与百姓蓄兵器养私兵等同。

  皇帝统御天下,不准百姓拥有刀剑甲具。

  而家长管理子孙,则不准子孙蓄私财。

  尤其是庶子……

  翻开各大家族族谱家志,有经济才能的庶子,为家族赚下金山银海,奉养父母兄长乃至族人,而自家妻儿子女吃糠喝稀,衣不蔽体者,比比皆是!

  但有藏私者,必棍棒加身以正家法。

  违逆者,以忤逆罪论。

  忤逆……

  是要千刀万剐凌迟而死啊!

  也就是说,哪怕贾琮忽然陶朱附身,赚下了无数金银家业。

  可只要贾家一句话,就能全部拿走。

  非但拿走,还要治他一个蓄私财的罪名。

  这大概就是礼教中所言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君臣父子之纲常所在吧。

  唯有身在其中,方能感受其枷锁之重。

  若贾琮穿越成的不是现在这个身份,哪怕是成了熊孩子贾环……

  他忍忍也就过去了。

  等到长大后分家出去,沾不得贾家的富贵,也不用跟着吃大罪。

  自力更生也能活的自在。

  偏他成了贾赦的儿子,摊上那样一个昏聩无知,刚愎自用的坑爹……

  若不作为,就只能在困境中等死。

  可作为……

  又该怎么破局呢?

  难。

  “啊……”

  “杀人啦!”

  “老天爷!”

  就在贾琮触景深思时,前方人群中忽然爆发出一阵喧闹惊骇声。

  贾琮陡然惊醒,挤开人群朝前挤去。

  贾环就在前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