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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规则(2/3)
的药田,竹屋背靠山壁,前面就是悬崖,显然是能够靠法器飞行的三代弟子才能居住的地方。

  纪骜隐隐地感觉到了竹屋里的灵气――他自幼生活在种植灵谷的凡人之中,哪怕是最好的灵田,也没有这么充沛的灵气。

  门被推开了。

  那个叫做“云涵”的少年走了进来,他换下了夜行衣,穿着三代弟子的白色道袍,宽阔的袖口盖住了他受伤的手臂。

  “你醒了?”林涵刚刚浇过药草,准备过来看看纪骜。

  纪骜直接从床上翻了起来。

  一夜过去,他的伤口已经基本都痊愈了,身体仍然灵活得像一只小野兽一样,直接就跳下床来。林涵知道他的脾气,也不拦他,干脆叫他一起:“既然你醒了,就过来和我一起去抓兔子吧。”

  “抓兔子?”纪骜有点弄不明白。

  “是啊,抓兔子烤着吃。”林涵笑着问他:“你不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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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仙之处大都灵气充沛,花木茂盛,自然也有许多野兽出没。林涵住的这一处还不算幽静,没什么老虎豺狼,充其量只有些兔子野鸡,天生万物皆有灵,哪怕是兔子这种生物,也会本能地被林涵种植的那些灵药吸引,所以林涵没事就把周围的兔子野鸡清一清,既然抓到了,也懒得浪费,何况林涵在现代就颇会做菜,这几天等纪骜的时候,他除了种灵药,基本都在研究做菜了。

  有纪骜这个兽性未脱的家伙在,抓兔子更是轻而易举,林涵刚刚准备好陷阱,他已经拎着几只兔子回来了,还有一只野鸡,已经被他拍晕了。

  林涵在竹屋后面垒了一个土灶,点了一张离火符,十分熟练地把兔子剥皮去骨,用从山下凡人那里买来的辣椒盐巴炒熟,又煨了两碗灵谷饭,准备招呼纪骜一起吃。

  但纪骜站在那里,压根不准备动。

  “你不吃吗?”林涵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夹起一大块红烧兔肉就放进嘴里。

  “肉食是凡人吃的,对修炼没有好处。”纪骜十分淡定:“口腹之欲没有意义。”

  事实上,他不仅对口腹之欲没兴趣,而且再难吃的东西他也无所谓,在原来的那个故事中,纪骜除去没找到修炼法门之前有过一段靠草木充饥的日子,后来基本都不再吃五谷杂粮。

  林涵看他确实没兴趣,也不再劝,自己一个人吃了起来。这具身体倒不如他原来能吃辣,刚吃了两口,鼻子上都沁出汗来。

  “逍遥经在哪里?”纪骜又问。

  “你要逍遥经干什么?”

  “那本经书很厉害,是个宝贝。”纪骜一板一眼地告诉林涵:“我看了那本经书,就能变强。”

  “变强之后呢?”林涵反问他。

  “杀人,报仇。”纪骜惜字如金:“变得更强。”

  林涵看着眼前这个冷峻的少年,隐约有点心惊。

  “不为了变得开心吗?”他有点担忧地问。

  “什么是开心?”纪骜冷冷地反问:“为什么要开心。”

  林涵竟然一时找不到话来回答。

  “开心就是,”他迟疑了一下,然后看到了自己手里端着的碗,和碗里的兔肉:“开心就是口腹之欲。”

  纪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开心就是吃到喜欢吃的东西,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朋友,爱人,爱人就是道侣的意思。”林涵努力跟他解释:“一切没有用但是你还是愿意去做的事,就会让你开心,就和口腹之欲一样。”

  纪骜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开心是凡人的事。”他下了结论。

  “你可以这么说。”

  “我要变强,我不要当凡人。”纪骜告诉他:“我不要开心。”

  林涵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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