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入侵(1/3)
李文仲的水军当天晚上,就返回了登州城。同时带回去的,还有一船船的金银。登州码头,上水军将士弓上弦刀出鞘。獐头鼠目往里面观看的,会立刻挨鞭子。如果想要靠近,绝对会被射成刺猬。
登莱刺史是个叫做许敬宗的家伙,这家伙跟云浩也算是老熟人。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以为人圆滑做事卑鄙著称于世。当初在秦王府中,也只是一个给房玄龄杜如晦打下手的角色。如今混成一届刺史,已经算是李二天恩大开。
“李将军,这是为何?难道说,楚国公这么快就能击败高丽人?”看着归来的舰队,却看不到出征的云浩,许敬宗吓了一大跳。不过看到李文仲兴奋的表情,心又放回了肚子里。如果主将挂掉了,那个缺心眼儿的还会这么兴奋。
“呵呵!我家大帅,从龙之后南征北战,几时打过败仗?这辽东的高丽人,难道说比高丽的十万铁骑厉害?我家大帅,不过用了一个时辰,就将高丽水军弄得全军覆灭。现在正在大索卑沙城,你快些准备一下。明天就回有大批的高丽人运回来,你准备开人市贩卖。所得银钱,你留两成剩下的充作大军军费。”李文仲拍着许敬宗的肩膀,哈哈大笑道。
一个时辰?许敬宗有些怀疑李文仲的话,卑沙城驻守的高丽水军,可足足有一万七八千人。城里还驻扎着一千余骑兵策应,可以说固若金汤。根本没人敢打那里的主意,怎么可能一天时间,就被云浩打了个干干净净,而且还占领了卑沙城。
不管许敬宗信不信,云浩都在卑沙城里面。怀里搂着城主战战兢兢的小妾,滑腻腻的皮肤手感非常好。
面前有一只烤得金黄的全羊,狗子弄了些蜂蜜水,不断的往羊身上刷。肥美的羊肉热气腾腾的放在盘子里,香味直往人鼻子里面钻。
场面太和谐了,和谐的几乎不像是被攻破的城池。云浩的军队,绝对不会烂杀无辜。绝对不会!那些人都是很好的劳动力,贩运回大唐怎么说也能值些钱。卑沙城虽然不大,但也有四万多百姓。刨去四十岁以上的人口,可以让云浩大大的发一笔小财。虽然这些钱对于云浩来说不算什么,可对军卒们却是了不得的大钱。
跟着自己出来打生打死,不赚点小钱花可怎么行。亏待了当兵的,今后谁还会愿意跟着自己打仗?
跟着大帅有肉吃,这是大唐军队公认的事情。每次跟随云浩出去打仗的军队,都会发一笔小财。如果战死了,除了官家的抚恤之外,还会有大帅另外给的一份抚恤。没见左武卫的那些混蛋,已经肥像是猪。现在,左武卫军卒最不愿意的就是调走。别的府兵,最喜欢的就是往左武卫里面钻营。
面对雪亮的横刀,高丽人非常配合。在凶悍的军卒威逼下,他们不得不拿出所有钱财,赎买自己的生命。当然有要钱不要命之辈,这些人都是富户。他们认定,多年集赞下来的钱财远比生命重要。
“不给钱?”盛彦师看着眼前这个老家伙,须发皆白身子挺得像标枪一样的直。舌人说他是卑沙城里面首富,城里的房产有四分之一都是他家的。富可敌国谈不上,但富可敌城却没有丝毫的夸张。
又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家伙,看着地上仍旧在痉挛的尸体,好像在看一坨大便。尽管,那是他的儿子。
“把他的孙子弄过来!”盛彦师一招手,虎狼一样的军卒就冲了过去。在舌人的指认下,拽出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儿。
“告诉他,如果他不说就把他孙子扔进火里面活活烧死。”盛彦师指着熊熊燃烧的篝火,里面已经有了几具人形的家伙。
舌人把盛彦师的话向老者说了一遍,老者眉毛动了动,可还是不说话。而且认命似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啊……!”孩子一生惨叫,盛彦师的刀锋已经划过了孩子的手臂。整条小臂都被切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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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莱刺史是个叫做许敬宗的家伙,这家伙跟云浩也算是老熟人。秦王府十八学士之一,以为人圆滑做事卑鄙著称于世。当初在秦王府中,也只是一个给房玄龄杜如晦打下手的角色。如今混成一届刺史,已经算是李二天恩大开。
“李将军,这是为何?难道说,楚国公这么快就能击败高丽人?”看着归来的舰队,却看不到出征的云浩,许敬宗吓了一大跳。不过看到李文仲兴奋的表情,心又放回了肚子里。如果主将挂掉了,那个缺心眼儿的还会这么兴奋。
“呵呵!我家大帅,从龙之后南征北战,几时打过败仗?这辽东的高丽人,难道说比高丽的十万铁骑厉害?我家大帅,不过用了一个时辰,就将高丽水军弄得全军覆灭。现在正在大索卑沙城,你快些准备一下。明天就回有大批的高丽人运回来,你准备开人市贩卖。所得银钱,你留两成剩下的充作大军军费。”李文仲拍着许敬宗的肩膀,哈哈大笑道。
一个时辰?许敬宗有些怀疑李文仲的话,卑沙城驻守的高丽水军,可足足有一万七八千人。城里还驻扎着一千余骑兵策应,可以说固若金汤。根本没人敢打那里的主意,怎么可能一天时间,就被云浩打了个干干净净,而且还占领了卑沙城。
不管许敬宗信不信,云浩都在卑沙城里面。怀里搂着城主战战兢兢的小妾,滑腻腻的皮肤手感非常好。
面前有一只烤得金黄的全羊,狗子弄了些蜂蜜水,不断的往羊身上刷。肥美的羊肉热气腾腾的放在盘子里,香味直往人鼻子里面钻。
场面太和谐了,和谐的几乎不像是被攻破的城池。云浩的军队,绝对不会烂杀无辜。绝对不会!那些人都是很好的劳动力,贩运回大唐怎么说也能值些钱。卑沙城虽然不大,但也有四万多百姓。刨去四十岁以上的人口,可以让云浩大大的发一笔小财。虽然这些钱对于云浩来说不算什么,可对军卒们却是了不得的大钱。
跟着自己出来打生打死,不赚点小钱花可怎么行。亏待了当兵的,今后谁还会愿意跟着自己打仗?
跟着大帅有肉吃,这是大唐军队公认的事情。每次跟随云浩出去打仗的军队,都会发一笔小财。如果战死了,除了官家的抚恤之外,还会有大帅另外给的一份抚恤。没见左武卫的那些混蛋,已经肥像是猪。现在,左武卫军卒最不愿意的就是调走。别的府兵,最喜欢的就是往左武卫里面钻营。
面对雪亮的横刀,高丽人非常配合。在凶悍的军卒威逼下,他们不得不拿出所有钱财,赎买自己的生命。当然有要钱不要命之辈,这些人都是富户。他们认定,多年集赞下来的钱财远比生命重要。
“不给钱?”盛彦师看着眼前这个老家伙,须发皆白身子挺得像标枪一样的直。舌人说他是卑沙城里面首富,城里的房产有四分之一都是他家的。富可敌国谈不上,但富可敌城却没有丝毫的夸张。
又是一个要钱不要命的家伙,看着地上仍旧在痉挛的尸体,好像在看一坨大便。尽管,那是他的儿子。
“把他的孙子弄过来!”盛彦师一招手,虎狼一样的军卒就冲了过去。在舌人的指认下,拽出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儿。
“告诉他,如果他不说就把他孙子扔进火里面活活烧死。”盛彦师指着熊熊燃烧的篝火,里面已经有了几具人形的家伙。
舌人把盛彦师的话向老者说了一遍,老者眉毛动了动,可还是不说话。而且认命似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啊……!”孩子一生惨叫,盛彦师的刀锋已经划过了孩子的手臂。整条小臂都被切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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