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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万历三十七年(2/3)
说,点了点头便拿了锄头到村口自家地里去了。良卿就是这样,生性少言寡语,看着十分沉闷。

  良卿走后没多久,良臣就从床上撑着起来,虽说被太仆寺马厂的人打得不轻,可身子骨毕竟是少年,皮厚实,又将养了这么多天,好的也差不多了。桌上的烙饼还热乎着,只是颜色差了些,良臣知道,这多半是大哥良卿做的。

  咬了一口烙饼,魏良臣搜索了下身子主人的记忆,知道那个大姐不是嫁给隔壁村王家的亲姐姐,而是二叔的女儿,打小就被卖给杨家做了童养媳。至于二叔,则是下落不明,反正这么多年来,良臣没听他爹说起过,估摸多半是死在外面了。

  整张烙饼下了肚后,良臣觉得肚子颇是踏实,外面天已是大亮了,他在屋中实在是呆不下去,便从床上爬起,小心翼翼的试了试,受伤的右腿没有问题后,方才走到院中。

  院子是典型的农家小院,大房三间,厨房一间,还有间茅房和间放东西的杂物房。除了大房三间是用砖头砌的外,其余都是用土坯堆的,上面覆盖着干草和瓦片。院子角落里有口大缸,缸里水是满的,边上有两只木桶,上面湿漉漉的。廊檐下挂着个篮子,篮子里是大蒜。除此之外,院子里就没什么物件了。

  整个院子给魏良臣的感觉不是太差,原先他还以为这魏家就是几间草房,现在看来要好的多。走到茅房时,魏良臣闻到一股臭味,这才发现茅房出恭的木蹲被挪了开来,粪坑里的粪也少了大半,看样子,多半是他爹魏进德挑粪到地里施肥去了。

  眼下是17世纪的明朝,化肥农药肯定是没有的,农民种田施的是农家肥,故而这农家肥很是金贵,除非实在没有办法,要不然农民可不愿意在外面解手,这即是所谓肥水不落外人田的由来。

  不过大多数农民家囤积的农家肥并不够自家地里所用,因而往往需要到城里购买,这就衍生了一种行业,叫粪行。粪行的人将城里的粪拖出来卖,来回一倒,十分的挣钱。粪工也是很吃香的一种职业,相较一般人家,收入都是不错的。

  没钱去粪行买的便只能一家老小农闲时出门捡粪,捡的多是牛马牲畜的粪,其中最多的则是狗粪。魏良臣记得,自己没有上社学前,就常常被他爹魏进德叫出去捡狗粪。

  有些滑头的则是趁邻居不在家,偷人家的粪,为此,村里每年都会闹上几起关于偷粪的纠纷,最后多半由乡老里正出面说和,把事情给压下去。要不然为了点“屎事”闹到县里去,县尊嫌烦,村里乡老也没脸面。

  在院中转了半圈,摸透了自己的“家底”后,魏良臣有些头疼的坐在了门坎上。他倒不是头疼自己怎么来到了明朝,所谓既来之,则安之,事情已经发生了,良臣知道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适应这个时代,而不是抗拒抵触,那样对自己没有好处。总不能前脚刚重生,后脚就把自个给结束了吧。

  良臣现在头疼的是自己怎么才能在明朝生存下来,具体的说,是怎么才能改变他的命运。他可不想跟他爹和哥哥一样当个庄稼汉,面朝黄土背朝天,倘真这样做了,那也忒对不住老天爷给他重活一次的机会。

  前世,没机会浪,今生,总要潇洒走一回才是。

  只是,他如何才能改变命运呢?

  思来想去,良臣觉得自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便是读书考科举。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在明朝,做个读书人肯定要比做个庄稼汉要强,要不然,他爹魏进德和哥哥魏良卿又何必节衣缩食供他上社学。然而,问题在于,如果良臣没有记错,社学的吴夫子可是当着他爹魏进德的面说了,他这辈子再也不会教魏良臣这个学生。

  换言之,社学那里,良臣去不了了。

  另外,最要命的是,自打两年前童生试的府试没过之后,魏良臣就不肯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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