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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他们有此下场是罪有应得,与人无尤(2/4)
重的。
  席佳榆和梁韵飞出了宋玉玜的病房,往傅向晚的办公室而去,傅向晚正准备下班,看到他们后她的唇角扬起了一丝浅笑。
  “看过宋玉玲了?”傅向晚觉得席佳榆显得很疲备一样,“你这是怎么了?”
  席佳榆坐进了办公桌前的椅子内:“晚晚,宋玉玲她怎么了?她不是割腕自杀吗?伤到的不应该是手吗?怎么连脑子也伤到了?”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傅向晚的目光从席佳榆的脸上移到了梁韵飞的脸上,“能说得明白一点吗?”
  梁韵飞一手插在了裤袋里,也有些不解:“宋玉玲好像是是失忆了一般,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认识他的父母,连我们也不知道,就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反正她就是不知道。”
  “会这样?”傅向晚有些意外的微微扬眉。
  “是,如果她只是失忆倒还好,如果她是脑子出了问题,那么这场官司就没得打了。谁会判一个有精神病的人有罪?”席佳榆倒是很无奈了,那他母亲的仇就不能报了?他们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成了光影吗,“宋玉玲做人太过残忍,不能让他就这么算了。”
  “那让精神病方面的专家来给她看一下,要不我去安排一下,一定给你们一个结果的。”傅向晚安抚着她,“不过让她这么算了的。”
  “如果她真的是精神有问题那要怎么办?”席佳榆很是担心。
  “其实这并没有你们想像中的那么简单,就算宋玉玲真的精神病的话,也不能可这么轻松地逃脱罪责。”梁韵飞耐心地向席佳榆解释着,“首先要进行精神病的鉴定。区分是完全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一直处在发病状态,完全不能认识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如果是前者,是可以完全免于刑罚,但是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除外,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犯罪行为时,具有清醒的认知,处在未发病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完全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可以从轻,减轻,免于刑罚的, 所以,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病人都不用免于刑罚,关键在于精神病的‘程度’是否达到‘难以认知,难以控制其行为’。医学上的精神病的解释和法学上的解释是不同的,医学更广义一些,刑法的解释是限制解释。所以你们都不要以为宋玉玲真的是脑子有问题就可以免罪,她在狂潮的时候是要清醒的状态下进去的,她精神出问题是在她犯法之后,不是在她精神失控的时候犯的,所以不可能一点事都没有。”
  “是这样吗?”席佳榆的眸子里闪烁着希望的星光,一所握住了梁韵飞的手。
  “当然是这样,否则人人都可以以精神有问题而获释,那么要放掉多少穷凶恶极的人,又会积多少民怨,觉得法律不公正。所以佳佳,你放心吧,宋玉玲不会逍遥法外的。”梁韵飞反握着她的手,另一只手抚上了她蹙眉的眉心,“不要焦虑,这不是还有我吗?”
  后天,宋玉玲的案子开庭,所以有证据都指向了宋玉玲预谋杀人,在绑架腾腾的事情上包庇纵容,数罪并罚。经鉴定,宋玉玲是存在一点精神是的问题,那是因为她胸口郁结,有想逃避现实的因素存在,所以让她有类似自我催眠的失忆。而她在犯法之前是在正常而清醒的状态之下,所以她依然要承担其法律责任。
  霍行风地法庭上十分的专业,字字如扼住对方的要害,但他也把分寸掌握得十分的好,因为梁韵飞暗示过他不需要让宋玉玲判死刑,因为死是最解脱的方法,根本就让犯罪人的体会不到受害者的痛苦,他要的是她被终身监禁,在牢里待一辈子,过那种不见天日的生活,没有希望,没有阳光,只有墙铁网,在时间流动极为缓慢的地方消磨其意志,生命,和青春,这才上真正的残忍。让她体味什么叫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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