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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成熟丽人or时尚御姐(1/3)
要真是搞音乐,他还是没有多少底气的,毕竟没有真正的系统的学过。

  当然,作词的话,还好说。

  李旭升小时候曾经自学过一段时间的钢琴,至于效果?咳咳,就不丢人现眼了!

  而且那时候他的家庭情况也不太允许他买一台昂贵的钢琴,所以也就是弄过那么几次而已。

  倒是后来又找到了另一种比较简单的乐器?

  比如说二胡!好吧,他当时年少,感觉拉这个东西很好听,所以跟一个老大爷学了!

  但到了高中,甚至大学后,才发现人家已经看不上这些老古董了!唉,也不知道什么心态?

  不得已只能又换了另一种乐器!

  例如说——吉他?

  大学时候,那时他还没查出自己有什么绝症!

  为了在心仪的女生面前耍酷(流氓),他曾经废寝忘食练半年的吉他,因为他觉得在女生楼下面弹吉他的男生特别有文艺气质,咳咳,最最重要的是,对于女孩们比较容易入手。

  谁成想,才有那么点起色,厄运来袭了!检查出了自己的有绝症一事。那时只能跟人家姑娘88了!

  真心酸……

  心灰意冷之下,又着手起了自己学习了许久的乐器,二胡!

  能够弹奏出自己心中之情。

  在这么个陌生的世界里,他也有着别人没有的孤独感!只不过他懂的隐藏而已。

  或许,如今也只有音乐可以慰籍自身空虚的心灵,修复痛苦到流脓的陈年伤痕。

  音乐能够抚平人的感伤,不是吗?

  而且原来的李旭升,要真按照他的眼光来看?基本看不出有什么优点,可以比作路人丙那样!也可以说他很内敛,内敛到没有人知道他的才华去。

  也只有熟悉他的人,才会了解到这人所内敛的才华横溢。

  性格决定成败,李旭升本身的才学,完全的被自己的性格掩盖住了,就像明珠被覆上的尘埃所埋没。

  而如今,两世融合为一人的他,性格上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两人的性格一补一融之下,就差把自己的才华展现出来,就可海阔天空,任我鱼跃。

  回到现实中来――

  李旭升扫视一眼小说现在的存稿数,两章存稿,大概六千字,这是早上一个多小时的收获,简直生猛。

  继续码字,不多说什么?而且还有大概情节该怎么安排呢!毕竟这不是原原本本的抄。

  前文的题材有些老套,就是主角这个修道者周青穿越到另一个大荒世界的大深山的一个小村子里!所以李旭升尽量写得生动有趣一点。不至于让人看了乏味。

  然后再周青出了大山后,剧情才会推动起来。

  哒哒哒……

  这个快要淘汰的键盘还是很给力的!居然能称得住李旭升那飞舞的手指敲打。

  反正总体而言,他还是比较喜欢现在的生活。

  有亲人,有钱,有房,有老婆!嗯,我看看还有什么没有的?

  对――名声?

  不过名声这一点他不大喜欢,没意思!他前世也不是一个想要出风头的人,更别说前身了!

  简直路人丙啊!

  码起字来,就不知时间的流逝(我就不会),说的就是李旭升这样的!

  没有工作的困扰,不知时间的长短,一直到下午五点,已经快要晚上了!

  叮咛……一声。

  手机信息的弹窗,让他停下了手中的工作,点开一看,是一个陌生的来信?

  难道现在还有什么垃圾短信?

  脑海中升起了这么个念想,不由点开阅读。

  “大叔,这是我们团里准备的演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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