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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1/3)
云胡不喜</a>
  用玉石当弹丸打,就算府上再富贵也没有这么挥霍的——可庆乐王府又和赵家不同。元徵摆明了就是个富贵王爷的前程,先皇赏赐的、连带庆乐王早些年南征北战掳掠来的庞大财产,可不尽着元徵一个人挥霍吗?且除了挥霍似乎也无旁的用法了——他敢乐善好施下试试!只怕皇帝即刻就觉着他收买人心意图不轨,开始锋芒在背坐卧不安了。
  所以说他铺张浪费些,对大家的睡眠都有好处。
  当然,拐带着雁卿铺张浪费,就很有些其心可诛了。
  鹏哥儿与鹤哥儿对视一眼,显然都不想雁卿跟着元徵混。还是鹤哥儿给雁卿算了一笔帐,“一颗鸡子3文钱,一枚寻常的玉珠也要50文。你这一发弹丸可真够贵的。”便轻轻拍了拍雁卿的肩膀,“好了,去玩吧。”
  雁卿显然不曾将鹤哥儿的话放在心上,回房后就将荷包里的珠子都倒进小盒子里。那盒子几乎已让珠子装满了。珠子有大有小,全都打磨得光滑圆润。打眼望去只觉得五色斑斓,流光溢彩。
  雁卿便信手扒拉着玩了一会儿。玉石相碰,清音悦耳。
  其实说是玩弹弓,可收集了这么多弹丸却从来没打过。并不是舍不得,而是因为想等元徵出孝后,大家一起玩——元徵挑剔的很,若不是这样漂亮的弹丸他还不肯打呢。雁卿晓得收集不易,因此慢慢的存起来。
  所以她并不是只存玉石珠子,她存的是漂亮的珠子。只不过玉石珠子漂亮的多些罢了,卵石的她也有啊。
  她觉得鹤哥儿也挺傻的——花了这么大的力气存起来的东西,她当然不会打一次就丢掉!何况元徵这么懒的人难得也有喜欢的运动,还和她一道存珠子,她当然要多多支持。纵然稍贵一些也没什么,大不了她在旁处省着就是。
  重要的还是元徵喜欢。
  雁卿阖上盖子,翻出元徵的信开始看。
  其实前几天元徵就出孝除服了,眼瞧着就要回长安王府。给雁卿写信,不过是打个招呼,顺便聊聊这两年在渭南都做了些什么事罢了。当然他也做不了什么事——主要是他体质太虚弱了,出门吹吹风,世子妃都要紧张很久。
  但他性情敏感温柔,春花夏虫秋草冬雪,乃至云起霞落,汛来水涨,都能令他安静的观赏感怀。这些事他都在信中娓娓的向雁卿一一道来。自然也少不了在结尾傲娇的提一句,“昨日读《诗》,及‘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一节,不觉心有戚戚。久不得音讯,卿安否?余离京日久,不明人心所向。亦唯剖析本真,待卿识之而已。”
  雁卿:……这是在委婉的指责她信写得太少吗?
  虽然顶着“痴儿”的名号,但其实在燕国公府林夫人的地盘上,雁卿是个实实在在的“现充”——有理想,肯努力,父母疼爱,人缘也好,每天都过得很充实满足。当然,被妹妹比下去时也难免伤神茫然一会儿,可她心态好,三观正,也很快就调整过来了。
  所以给元徵写信这种事……
  雁卿不解的琢磨着:难道一个月一封不够吗?
  ——她当然不会理解元徵这倒霉孩子空虚寂寞,翘首以盼的心情。
  雁卿就提笔给元徵回信——她如今已能写出可辨认的字了,只要写大一些,就不会糊成一团。她觉着最近她身上最值得一提的大事就是能写字,这种快乐当然要和元徵分享。
  至于元徵看到这么丑的字会不会痛苦到想自戳双目,雁卿完全没去想。他不喜欢看可以令旁人读给他听嘛!
  她和元徵在某种程度上同病相怜——都没朋友,日子都过得寡淡。只不过元徵敏感,雁卿迟钝。
  雁卿便千篇一律的写着,读了些什么书,有些什么进步,觉得什么东西很好吃,希望你也能吃到。和妹妹一起蹴秋千了,妹妹可爱又聪明。一起搬到老太太这里住了。
  在最后也没忘了提——珠子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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