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顾永源(2)(2/3)
,我成功了,可是我一点都不快乐。我看见孙默默就想吐,可是我最后还是把她上了,当趴在她身体上的时候,我觉得我简直要吐了。我这一辈子从没如此恶心过一个人,也恶心这样的自己。我不是一个擅长报复别人的人,哪怕我心里再难受,我还是得陪着她演戏演下去。
当然,她很快也明白了我对她已经渐渐没有耐心,她当然也没有喜欢我,她不过是看中了我的外表、年龄和潜力,像她这种永远在抓着藤蔓往上爬的女人,她怎么可能有爱情呢。
我再也没有碰过她,像她那么精明,渐渐也明白了我的心。和她分手的那天,我别提多开心了。当我喝醉和冯毅一起躺在马路边的台阶上时,我大声问冯毅,你说怎么曾经那么爱过的女人有朝一日会让我那么厌烦呢?
他说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天性,不过他例外。我摇了摇头并不认同,我觉得是我一开始喜欢的女人是我想像里的样子,而她真实的一面恰恰与我想象的那一面背道而驰。
也罢,爱情这种东西我从来不懂。就像我不明白刘胜男和曲歌明明表现出彼此很喜欢、曲歌那混蛋却硬是要和另外一个人订婚一样。爱情,在我看来就是简单的两情相悦,在一起快乐地生活就好。但是这两个人,显然不是如此。
我陪着她去曲歌的订婚典礼,按照我的脾气我其实想在订婚典礼上揍曲歌一顿的。但是我明白,现在只不过是一个穷小子的我根本没有那个实力去揍。所以,我忍了。
我看到了他们眼神里交汇着的那种东西,那是我从来没在刘胜男和我相处的时候见到的。我特别地绝望,赌气似地搂着刘胜男的腰,但是我却发觉她的腰十分僵硬,根本没有被我融化的柔软。
我站在她的旁边,她心里想的却是那个要与别人订婚的男人,呵呵。
我以为我们大概永远也不会在一起了。
谁知道,我莫名地会被人揍被人捅刀子。我的人生,还可以更加悲催一些么?
当我进去酒吧被一帮人围着一顿暴打,突然有人朝我右腿刺了一刀后,我闻到了我自己的鲜血不断喷出而散发的血腥味道。我以为我快要死了,没想到我还活着。
醒来后,我第一时间见到了刘胜男的眼泪。她为我而流的眼泪,她还拉着我的手眼神里一片关切,那时候,我觉得她像一个天使,给了我一个劫后余生的轮回。
她居然说她要做我的女朋友,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那些日子,我的的确确感受到了她的情意,我明白有些东西装是装不出来的。
我一次次地试探,一次次地从一些细节之中看到了她对现在的我和从前的我的与众不同,我简直快乐得要疯了。虽然我从一个正常的帅哥变成了一个刀疤脸的瘸子,可是我终于尝到了爱的滋味。
我从没有碰她,因为我不敢亵渎她,我总觉得那样就玷污了我们一直以来纯粹的感情。我喜欢和她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那一种静静的感觉。有时候我弹吉他唱歌给她听,她捧着脸坐在地上用心聆听的样子让我觉得好像一切回到了学生时代。
后来,我看到一篇文章,说如果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纹身,那么就等于种上了爱的印记。如果彼此都纹上了彼此的名字,那么以后生生世世都会在一起。这是一种甜蜜的诅咒。
我信了,所以我蓄谋已久地把她带到了纹身店的门口。当然,她不知道我是有意为之。
当我装作不经意地问她要不要在身上纹上我的名字、她毫不犹豫地点头时,我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我拉着她毅然决然地走向了纹身店,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这一世我们相遇太晚,下一世我们一定要用最早的时间相遇,用最长的时间相守。”
她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她一直问我发什么呆,我笑着摇了摇头。我不能告诉她,最深沉的愿望,永远只能自己一个人知道。
我故意没让纹身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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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她很快也明白了我对她已经渐渐没有耐心,她当然也没有喜欢我,她不过是看中了我的外表、年龄和潜力,像她这种永远在抓着藤蔓往上爬的女人,她怎么可能有爱情呢。
我再也没有碰过她,像她那么精明,渐渐也明白了我的心。和她分手的那天,我别提多开心了。当我喝醉和冯毅一起躺在马路边的台阶上时,我大声问冯毅,你说怎么曾经那么爱过的女人有朝一日会让我那么厌烦呢?
他说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天性,不过他例外。我摇了摇头并不认同,我觉得是我一开始喜欢的女人是我想像里的样子,而她真实的一面恰恰与我想象的那一面背道而驰。
也罢,爱情这种东西我从来不懂。就像我不明白刘胜男和曲歌明明表现出彼此很喜欢、曲歌那混蛋却硬是要和另外一个人订婚一样。爱情,在我看来就是简单的两情相悦,在一起快乐地生活就好。但是这两个人,显然不是如此。
我陪着她去曲歌的订婚典礼,按照我的脾气我其实想在订婚典礼上揍曲歌一顿的。但是我明白,现在只不过是一个穷小子的我根本没有那个实力去揍。所以,我忍了。
我看到了他们眼神里交汇着的那种东西,那是我从来没在刘胜男和我相处的时候见到的。我特别地绝望,赌气似地搂着刘胜男的腰,但是我却发觉她的腰十分僵硬,根本没有被我融化的柔软。
我站在她的旁边,她心里想的却是那个要与别人订婚的男人,呵呵。
我以为我们大概永远也不会在一起了。
谁知道,我莫名地会被人揍被人捅刀子。我的人生,还可以更加悲催一些么?
当我进去酒吧被一帮人围着一顿暴打,突然有人朝我右腿刺了一刀后,我闻到了我自己的鲜血不断喷出而散发的血腥味道。我以为我快要死了,没想到我还活着。
醒来后,我第一时间见到了刘胜男的眼泪。她为我而流的眼泪,她还拉着我的手眼神里一片关切,那时候,我觉得她像一个天使,给了我一个劫后余生的轮回。
她居然说她要做我的女朋友,我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那些日子,我的的确确感受到了她的情意,我明白有些东西装是装不出来的。
我一次次地试探,一次次地从一些细节之中看到了她对现在的我和从前的我的与众不同,我简直快乐得要疯了。虽然我从一个正常的帅哥变成了一个刀疤脸的瘸子,可是我终于尝到了爱的滋味。
我从没有碰她,因为我不敢亵渎她,我总觉得那样就玷污了我们一直以来纯粹的感情。我喜欢和她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那一种静静的感觉。有时候我弹吉他唱歌给她听,她捧着脸坐在地上用心聆听的样子让我觉得好像一切回到了学生时代。
后来,我看到一篇文章,说如果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纹身,那么就等于种上了爱的印记。如果彼此都纹上了彼此的名字,那么以后生生世世都会在一起。这是一种甜蜜的诅咒。
我信了,所以我蓄谋已久地把她带到了纹身店的门口。当然,她不知道我是有意为之。
当我装作不经意地问她要不要在身上纹上我的名字、她毫不犹豫地点头时,我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我拉着她毅然决然地走向了纹身店,我在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这一世我们相遇太晚,下一世我们一定要用最早的时间相遇,用最长的时间相守。”
她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她一直问我发什么呆,我笑着摇了摇头。我不能告诉她,最深沉的愿望,永远只能自己一个人知道。
我故意没让纹身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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