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朝天子 末章 后来(1/8)
庆余年</a>
(请允许我先解释为何后记会拖了这么几天,不是因为夜夜笙歌忘了的缘故,是因为电脑出了问题,好一个小时,坏一整天,对于我这种电白来说,是人世间最令人苦恼的事情。好在……是结束之后出的问题。
提前警告大家,这篇后记完美地实现了罗嗦的欲望,字数多达两万字,非常的长且无聊,若不想看,可以随时关掉。
下面是后记的正文,请最后一起看完这些文字吧。)
……
……
大概是零六的时候,我想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只有一个私生子的开头,然后想到了私生子的父亲,而没有想明白私生子的母亲,在那个故事的开头,私生子的母亲的一生较为言情,在私生子四岁的时候死于一场大火,是一个可怜而可敬的母亲。
然则身为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为那位母亲鸣不平,觉得这样是不对的,凭什么一位优秀的女性,却要在男权的社会里得到那样的遭遇?所以我把那个故事的开头改了,至少这位母亲要先爽利过!
在朱雀记写完之后,零七年四月底,真正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开始写庆余年。
这样开始这篇后记,不是想告诉大家这个故事是由叶轻眉而起,因为我最先开始想好的,还是那个私生子——这个私生子不用想,很自然地便出现了,站在我的面前,屁颠屁颠儿地做好了进入故事,充当主角的准备。
关于范闲的一切,以及我为什么不是特别喜欢他的一切,稍后再说。这时候先来讲讲这近两年写庆余年的历程。
两年的时间着实不短,占去了我人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于一直看文的大家来说,想必也有与我类似的感觉,只不过我猜测大家的感觉,庆余年就像每天在大家家里帮着做饭洗衣服的保姆一般,而且还是个长的比较俊俏的保姆,看着,聊着,闲话着,自然也无法伸手去做什么。
然而当这名小保姆打碎了碗,弄坏了洗衣机,让咱们不高兴的时候,咱们可以骂她两句,语重心长地教育她两句……当然,大部分时间,大家还是在表扬她做事儿利落,我想还是因为她长的比较漂亮的原因,就像我喜欢成长烦恼里的小保姆。
陪着大家耗日子,磨时光,便是一本小说能够起到的最大作用了,就像漂亮的小保姆,在眼前晃着就够了,当个花瓶极为不错,毕竟咱们不在意家务活儿,就像也不需要在意庆余年里有没有什么微言大义,人生感悟……因为没有,我只是想写个故事,给大家打发时间就好。
陪的久了,自然就有感情。
……
……
零七年四月底开始写这个故事,五月一号正式在起点发文,然后一路顺利签约上架挣钱,二十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我这时候罗嗦的回忆一下。
新书月抢月票这个不能忘,因为我这辈子也没有这样紧张和劳累过,其实现在想来,写的也不算多啊,可能只是那种压力吧。有朋自远方来,陪着我拼了几天的字,终于在新书月里居然还存下了一点稿子……天啦,有存稿,这对于我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变态成就?
千古风流一章,有硬伤,可我懒得理会,一本小说可能需要讲究逻辑与自洽,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首要的任务,首要的任务应该是让看书的朋友心中欢喜,自己写的也欢喜。但说实话,这章我写的并不欢喜,还是那句话,当时心理压力大,不过里面着实有些句子是我喜欢的……
从发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向大家言明过,既然穿了,在某些方面就要歇欺底里些,第一卷里就说过,像抄诗这种东西,一直被看成大毒,但我总觉得拾手可得的好处为甚不要?更何况从寻秦记开始,我的这种爱好一路走来,始终如一。
我写的东西时常被人赞或痛贬为装逼流,然而有诗不抄,不拿来搏大名,眼睁睁看着名气飘然远去,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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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先解释为何后记会拖了这么几天,不是因为夜夜笙歌忘了的缘故,是因为电脑出了问题,好一个小时,坏一整天,对于我这种电白来说,是人世间最令人苦恼的事情。好在……是结束之后出的问题。
提前警告大家,这篇后记完美地实现了罗嗦的欲望,字数多达两万字,非常的长且无聊,若不想看,可以随时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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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零六的时候,我想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只有一个私生子的开头,然后想到了私生子的父亲,而没有想明白私生子的母亲,在那个故事的开头,私生子的母亲的一生较为言情,在私生子四岁的时候死于一场大火,是一个可怜而可敬的母亲。
然则身为同一个世界的人,我为那位母亲鸣不平,觉得这样是不对的,凭什么一位优秀的女性,却要在男权的社会里得到那样的遭遇?所以我把那个故事的开头改了,至少这位母亲要先爽利过!
在朱雀记写完之后,零七年四月底,真正春暖花开的时候,我开始写庆余年。
这样开始这篇后记,不是想告诉大家这个故事是由叶轻眉而起,因为我最先开始想好的,还是那个私生子——这个私生子不用想,很自然地便出现了,站在我的面前,屁颠屁颠儿地做好了进入故事,充当主角的准备。
关于范闲的一切,以及我为什么不是特别喜欢他的一切,稍后再说。这时候先来讲讲这近两年写庆余年的历程。
两年的时间着实不短,占去了我人生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对于一直看文的大家来说,想必也有与我类似的感觉,只不过我猜测大家的感觉,庆余年就像每天在大家家里帮着做饭洗衣服的保姆一般,而且还是个长的比较俊俏的保姆,看着,聊着,闲话着,自然也无法伸手去做什么。
然而当这名小保姆打碎了碗,弄坏了洗衣机,让咱们不高兴的时候,咱们可以骂她两句,语重心长地教育她两句……当然,大部分时间,大家还是在表扬她做事儿利落,我想还是因为她长的比较漂亮的原因,就像我喜欢成长烦恼里的小保姆。
陪着大家耗日子,磨时光,便是一本小说能够起到的最大作用了,就像漂亮的小保姆,在眼前晃着就够了,当个花瓶极为不错,毕竟咱们不在意家务活儿,就像也不需要在意庆余年里有没有什么微言大义,人生感悟……因为没有,我只是想写个故事,给大家打发时间就好。
陪的久了,自然就有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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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七年四月底开始写这个故事,五月一号正式在起点发文,然后一路顺利签约上架挣钱,二十几个月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我这时候罗嗦的回忆一下。
新书月抢月票这个不能忘,因为我这辈子也没有这样紧张和劳累过,其实现在想来,写的也不算多啊,可能只是那种压力吧。有朋自远方来,陪着我拼了几天的字,终于在新书月里居然还存下了一点稿子……天啦,有存稿,这对于我来说,是怎样的一种变态成就?
千古风流一章,有硬伤,可我懒得理会,一本小说可能需要讲究逻辑与自洽,但我从来不认为这是首要的任务,首要的任务应该是让看书的朋友心中欢喜,自己写的也欢喜。但说实话,这章我写的并不欢喜,还是那句话,当时心理压力大,不过里面着实有些句子是我喜欢的……
从发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向大家言明过,既然穿了,在某些方面就要歇欺底里些,第一卷里就说过,像抄诗这种东西,一直被看成大毒,但我总觉得拾手可得的好处为甚不要?更何况从寻秦记开始,我的这种爱好一路走来,始终如一。
我写的东西时常被人赞或痛贬为装逼流,然而有诗不抄,不拿来搏大名,眼睁睁看着名气飘然远去,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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