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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五章 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1/3)
这个权,当然是指权财之杖。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拉尔斯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了这样的画面:

  华山之巅。

  寒风阵阵。

  两大高手屏息对峙,气氛凝重而紧张。

  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而白夜和拉尔斯就躲在旁边,一脸兴奋。

  等两人打起来,打个你死我活。

  他们再跳出来哈哈大笑,反派无疑了。

  可是,就在这个关键时刻。

  两人居然联合到了一起,成功把白夜和拉尔斯反杀。

  “等等!”

  拉尔斯一个激灵,怎么会想到失败这一幕了?

  难道是命运石之门的选择?

  冥冥中在暗示什么?

  拉尔斯说道:“老板,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两个人都是‘大气运’之人,我们想着当反派,最后不会被反杀吧?”

  反杀当然不是真反杀。

  顶多是演变成交易阁大军压境。

  真正破灭一界罢了。

  要花多好多钱呢。

  成本就高了。

  “谁说我们要当反派了?”白夜说道,“我们是要当主角的小伙伴啊!”

  “哈?”

  拉尔斯觉得,自己还是跟BOSS队的BOSS们一起混,比较有优越感。

  不是白夜智商碾压。

  而是精神病人思路广。

  他拉尔斯真的跟不上,只能当当捧哏。

  “主角的小伙伴,可是非常有前途的职业。”白夜说道,“你不是当得好好的吗?不要废话了,你先回去,说跟丢我了。失而复得,才会珍惜。”

  “……”

  “你说我如此英俊潇洒,当个男二,没有什么问题吧?”白夜看着拉尔斯说道。

  拉尔斯连连点头。

  没问题,没问题。

  这年头,就流行英俊不凡,各种牛逼的男二,还有菜得抠脚的男一。

  只是,男二的下场大多数都不太好啊。

  “老板,记得要逆袭一把,不要真的当了男二啊。”拉尔斯说完,直接跳楼。

  整理了一下衣服,他走进房子里面。

  “人呢?”

  房子里面,林枫正在心疼房门——两扇。

  分别是地下室的门,还有房子的大门,都被白夜给撞飞了。

  这神经病,神经归神经,力气还真大。

  看到拉尔斯两手空空地回来,林枫顿时就不高兴了。

  门都没了,难道人也给跑了?

  “跟丢了,跑的比狗——比马还快。”拉尔斯一如既往地冷言冷语。

  “该死的!”

  林枫低骂了一句。

  如果是真·神经病,跑了也就跑了。

  但那个明显不是一般的神经病,就这么跑了。

  闹出事情怎么办?

  好在林枫小房子的所在,是在城市的郊区。

  距离热闹的城区足有将近一个小时的公交车程时间。

  那个神经病短时间内跑到城区的概率不大。

  “找吧,一起把他给找回来。”

  林枫阴着脸说道,能让拉尔斯跟丢,明显是条大鱼。

  放过了也太可惜了。

  留下那只垂耳小狗看门,林枫三人辛辛苦苦找了一下午,连人影都没找到。

  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

  就看见那个神经病大大咧咧地坐在自家的沙发上。

  看着电视剧。

  怀中还抱着小狗兽,伸手在它头上揉啊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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