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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1章,敦煌古城(中)(1/3)
女儿考上大学,对宋超峰来说是天大的喜事儿。

  想当初刚出成绩那会儿,宋超峰就找王振波说过取钱的事儿。

  王振波当时一口答应,只要宋超峰需要随时去取就行。

  女儿考上大学,宋超峰打算奖励女儿一部手机,必要时还得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再加上四年的学费,他差不多得取五万。

  要知道,那会儿他在王振波哪儿,光本金就三十六万呢,加上利息总共七十多万呢。

  为此宋超峰专门跟老伴商量过,先取五万把女儿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安排妥当,年底再多取点儿过年好翻盖房子。

  宋超峰一家五口,住的还是平房。

  四间主房,两间耳房,都是宋超峰结婚后自己盖的。

  要说宋超峰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儿莫不过于娶了现在的媳妇。两人在一起大半辈子了,一直没怎么红过脸。

  而且宋超峰的岳父岳母在世时,对他这个女婿特别好,谁让他娶了岳父岳母最小的女儿呢。

  王振波老婆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但凡宋超峰张口提钱,她就一句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如果王振波的生意真不景气,宋超峰只能自然到没,谁让自己贪图高利息呢。

  可是,但凡认识王振波的人都知道,这几年他做买卖挣了钱。

  一年挣个百八十万很轻松,他出事以后保险公司又赔了钱,所以他们家压根就没有花钱的地方。

  王振波一儿一女,他出事儿时女儿早已嫁人,儿子又跟他断绝了父子关系。所以宋超峰只能找王振波的老婆要钱,而这个女人似乎早就计划好了。

  谁来家里要钱都一句话,就算房子和汽车都被瓜分了,王振波的老婆依然没有改变态度。

  宋超峰不是没想过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把王振波的老婆和儿子告到法院,花了三千多块的诉讼费,得到了胜诉判决书。

  判决书上写的清清楚楚,王振波的老婆和儿子承担偿还责任,应偿还所欠宋超峰的三十六万本金,以及三年共计十四万的利息。

  法院不会按照年息百分之三十来算,它支持的利率不会银行同期利率。所以本金加利息,法院判决王振波的老婆和儿子偿还金额共计五十万。

  女儿等钱交学费,家里房子又被雨淋塌了必须翻盖。在家里揭不开锅的前提下,宋超峰借钱打官司,拿到了胜诉判决书。

  他原以为胜诉了,王振波的老婆孩子就能还他钱了,没成想王振波的老婆孩子压根没打算还钱。

  一直到他第五次去找王振波的老婆孩子,耿现民才主动找到宋超峰。

  宋超峰见到耿现民激动坏了,以为他是要替自己出头找王振波的老婆孩子要钱。毕竟耿现民是王振波的亲小舅子,可是他忘了人家才是一家人。

  耿现民来找宋超峰,是帮自己亲姐姐传话的。

  “我姐说了,你挣钱也不容易,不能一分钱不给你。她想办法筹了二十五万,你给她打个五十万的收据,这钱立马给你。然后这事儿就翻篇了,以后谁也不欠谁了。”

  宋超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没想到耿现民也这么无耻,竟然帮自己的姐姐跟他说这些话。

  但是他没办法,所以听到这话也退了一步,他一分钱的利息都不要了,只希望王振波的老婆能把本金还给他。

  单单是本金就三十六万呢,十四万的利息他不要了,三十六万的本金总该还给他吧。

  宋超峰做梦都没想到,耿现民听到这话当场跟他翻脸了,说他不识抬举一分钱都甭想拿到。

  再往后耿现民就没再跟宋超峰提过这件事了,即使他同意王振波的老婆只还一半,他给对方打五十万的收据,对方也不搭理他了。

  “你的良心让狗吃了?你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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