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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说实话,能换条活命吧?(2/5)
着群众们的灼灼目光,他姓赵的敢说个“不”字?
  他如果不按照黄东来说的办,那今天绝对别想活着走出这庙门啊。
  但是……他若真按照黄东来的意思办了,事后黄东来他们一行人是拍拍屁股走人了,但所有善后的工作,还有“背刺方泮”的责任,可就全都得由赵捕头背下来了。
  这“英雄”可不好当啊,谁能说清你把这事儿担下来之后是福是祸?
  正义是正义,王法是王法,你一个吃朝廷俸禄的捕头,和江湖人物联手做掉自己的上司、即当地的最高行政长官……这事儿上头要是追究下来,老百姓到时候会保你吗?
  这些问题,赵捕头自也想得到,但眼前的情况,不容他有别的选择。
  “是……是。”赵捕头只能硬着头皮回了这么一声,随即还借坡下驴,扯开嗓子冲着人群朗声言道,“诸位乡亲,你们放心,我赵某一定将这些恶党绳之以法,给各位一个交代,各位被诈的银子我也会根据搜集到的证据全数退回!”
  一听要退钱,乡民们那是一片欢腾啊,什么好词儿都往赵捕头身上按,就差喊万岁了。
  那这事后来如何了呢?
  此处书中暗表,赵捕头当日把手底下那些懵逼的捕快叫醒后,真就把方泮和那帮假和尚都逮起来办了。
  他也是一不做二不休,心知自己已经不能回头,所以必须快速把方泮和其相关人士统统“处理”掉,以防姓方的联系自己在朝中的靠山(基本上越是贪官,朝中越有靠山,当然靠山也都是以利益维系,谈不上什么真交情)来脱罪。
  赵捕头很清楚,假如这次方泮能活下来,那要死的就是他。
  因此,没过多久,方泮就在牢中“因病去世”,他仅有的几个家人,也都在短时间内纷纷死于意外,其中一个儿子还是在上京的路上“因歹人图财害命而亡”,其下人小妾等则是作鸟兽散。
  那些假和尚就没啥好说的了,本就是土匪,一查身份基本个个儿都有案底,再加上乌仁寺那一寺被他们杀掉并冒名顶替的和尚尸骨都还埋在寺里呢,坐实了便全是死罪。
  还有就是……“把钱退还给百姓”这件事。
  其实这事儿也不难做,因为雄奉山团伙要与方泮分赃,所以肯定是有账本的,每个百姓那里该退多少都有记录。
  那钱嘛,乌仁寺里还剩着一部分,不足的就拿方泮这些年贪赃枉法得来的家当补上了。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赵捕头才向上级衙门上书一封,禀报了此案的前因后果。
  而当上头派人来这鄠县调查的时候,这儿就只剩下了一堆已经归案入档的“铁证”,和一些已经被火化的尸体了。
  看到这儿可能有人会奇怪,他一个捕头竟能将事情做到这个地步吗?
  当然不能。
  这整个善后流程能完成得如此周密细致,凭赵捕头一人之力自是做不到的,但如果有方泮的师爷帮他……便不难了。
  咱前文也说过,在大朙的行政体系中,知县和捕快都是吃公粮的、是公职人员,但师爷不是,师爷是知县私人聘请的秘书。
  按说呢,这师爷应该是方泮最信任的人,也是最应该为救出方泮尽心竭力的人,可方泮的这个师爷,却在这次事件中选择了倒戈,站在了赵捕头这边,所以赵捕头才能把事情处理得这么利落。
  若您要问为什么这师爷会做如此选择,那我只能说起因是方泮的小妾有点儿多,他一个人可能有点照顾不过来,而师爷为了帮老爷照顾其中个别几个,也是煞费苦心了。
  当然,赵捕头和师爷的风光日子也没持续太久,这俩人最后也都没落个好,不过那些事已不足道也。
  至于鄠县的百姓们,在戒断了雄奉山的“蒙心方”之后,日子也是照样过着。
  为了纪念那位曾经帮了他们的“旭东老仙”,他们干脆就把已经无主的乌仁寺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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