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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孔方兄与大师兄(2/3)
度牒发放数量是有限的,评定之后无法获得度牒的僧尼,立刻还俗。
  若还俗僧尼无家可归,朝廷会有专门的机构,为其解决“就业问题”。
  李笠对此次度牒的发放数量进行了控制,具体实行“比例制”。
  譬如,某个寺庙有和尚两百人,评审团评审后,认为其中一百八十人合格,但是,度牒数量,按百分之三十发放。
  于是,这合格的一百八十人当中,只有五十四人可以获得度牒,其余一百二十六人,连同那二十个评定不合格的人,全都要还俗。
  剃度,也得经过官府许可,发放度牒后才能正式出家。
  如此一来,等度牒制实行后,梁国境内僧尼数量,第一阶段会大幅减少。
  第二,实行佛学定期考核制,由高僧组成的几个“评审团”,定期按范围对各自范围内寺庙的和尚进行考核。
  若这些和尚考试不及格,那就意味着“没有慧根”,和佛祖无缘,必须还俗,免得挤占宝贵的度牒名额。
  如此制度,就是解决佛寺“只入不出”导致僧尼数量渐增的问题。
  第三,实行寺庙分级制,把几个有名的大寺庙,立为各“派系”的顶级寺庙,其他寺庙依次分级。
  什么级别的寺庙,可以拥有多少僧尼,都有规定。
  与此同时,各级别的寺庙,可以拥有多少免税田也有规定,超过数量的田地,意味着超过僧尼自给自足的需要,必须向朝廷足额交税。
  寺庙不可以有奴婢,但可以雇佣佃农种地,佃农的数量,不允许超过寺庙僧尼的数量,雇佣契约,必须在当地官府留档。
  第四,寺庙不许经商,但可以经营逆旅(客栈),可以有偿佣书、造像,但造像不许用铜。
  这是大体上的策略,具体实施起来,有许多“细则”
  不过最关键的就是建立“评审团”,用佛门子弟,来“清理门户”,把多余的僧尼、不学无术的混子、偷鸡摸狗的佛门败类,清理出去。
  考虑到那些得道高僧大多年事已高,不太方便四处奔波,李笠特许这些得道高僧推荐其座下弟子,以“大师兄”的身份,替代师父,作为评审团“专家”。
  “大师兄”们组成的各个评审团,一如官僚体制里的监察御史或者考功郎中那样,定期对各地佛寺的人员以及寺庙“资质”进行考核、评审。
  祖珽觉得李笠这种招数简直是卑鄙...太有针对性了,让佛门子弟自己“清理门户”,引起的反弹,也会比直接暴力“灭佛”小很多。
  但是,强制对寺庙田产进行征税,清理寺户,禁止寺庙经商,这就是断人财路,和杀人父母没区别。
  所以,李笠给了另个出路:朝廷按照级别,定期向各级寺庙拨款,数额以级别来定,以满足寺庙正常的日常开支。
  不过,地方官府要派员入驻寺庙,监督拨款的使用。
  寺庙可以继续经营质押、放债业务,可以经营“有偿储蓄”,甚至可以凭借自身信用,参与“异地存取”业务,有一颗摇钱树。
  但必须先获得官府发放的“许可”。
  未获许可,就不许从事相关业务,一旦发现非法经营,后果严重。
  想要获取许可,当然要符合一些条件,并且承担某些很关键的责任。
  譬如,放债利息要控制,不能过高。
  譬如,承接朝廷制钱的兑换,满足当地百姓的兑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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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实施,当然有很多细则,确保“听话”的寺庙,能得“孔方兄”相助。
  有了“孔方兄”的帮助,寺庙每年都能有可观的稳定收入,应付一些额外开支,或者可以存下积蓄,以便应急。
  当然,这只是开始,李笠的最终目的,因为过于那什么,不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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