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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证据(2/3)
毒的结果要写得含糊些,怎么都挑不出错,又能误导办案的官吏。”

  詹良毒发身亡,让冯帧觉得头痛,王府出了投毒命案,他这个典府丞脱不了干系。

  若抓不到凶手,意味着凶手会继续潜伏在王府里,对王眷造成威胁,那么,大王会怎么看他?

  大王最看不上无能的人!

  他要应付官府,容易得很,随便找个替死鬼就行了,但要让大王满意,就不那么简单。

  冯帧即将升迁,年前就要到襄阳去,在鄱阳王身边另有任用,为此他努力多年,还花了不少钱财疏通关系。

  眼见着自己多年努力即将获得丰厚回报,在这节骨眼上,鄱阳城王府出了命案,他若解决不好,前功尽弃。

  为了保住自己的前途,让李笠这个‘外人’(王府之外的人)成为凶手,再合适不过。

  如此一来,他不需要为命案担上任何责任,至于李笠可能是冤枉的、真凶逍遥法外,无所谓。

  因为他就要升迁,若真有凶手潜伏在鄱阳城王府里,其人日后还会不会投毒杀人,与他无关。

  冯帧谋划已定,对冯永解释:“你是不知道,吕全诬告一案,上报朝廷后,有人借机讽刺大王,说大王治家不严,以至于恶仆鱼肉百姓。”

  听得叔叔这么说,冯永惊讶道:“谁这么大胆?”

  随后想到一个可能:天子向来宽容宗室,那么,敢讥讽鄱阳王的人,恐怕地位也不低,双方可能有积怨。

  冯帧却说:“这不是我们可以掺和的事,但你要知道,现在这件命案,对于我而言,真凶到底是谁并不重要,我不能让大王再听到..”

  “再听到‘治家不严’这四个字,你觉得大王再听一遍后,会拿谁出气?”

  毫无疑问,首当其冲的就是典府丞冯帧,所以他必须亡羊补牢。

  这道理,詹永慢慢想明白了。

  冯帧继续说:“这个案子,凶手不可以是王府里的人。”

  “所以,无论李笠是否为凶手,他都必须是真凶,官府认不认可这个结果不重要,让大王认可才行,这样,我才能过关。”

  冯永听到这里,面露难色:“那该如何是好?这小子骨头硬,在郡狱熬得住刑罚,我们若对他用刑,恐怕没有用,难道真要把他交给官府?”

  冯帧摇摇头:“那当然不行,但不能拖,明日必须报官,让官府来查案,毕竟尸体会腐烂,报官迟了,反倒显得我们心虚。”

  “所以,要在移交之前,坐实李笠的罪名,明日天亮时,就要尘埃落定。”

  “那姓詹的,此次撺掇十一郎君,让李笠入王府表演,依我看,就是想把李笠这小子弄死,大概李笠也觉得来了就是死路一条,铤而走险也不奇怪。”

  之前,萧十一郎要李笠入府表演戏法,冯帧察觉到詹良可能要对付李笠,不过这和他无关,所以懒得理。

  李笠和他无亲无故,他没必要管,这种小吏因为‘意外’死在府里,也不会影响他的前途,但是,现在不同了。

  冯帧需要侄儿打下手,所以耐心解释自己的想法。

  “要坐实他是真凶,问题在于他用的是什么毒,如果可以问出来,那就能顺藤摸瓜,或许还能多找到几个人证,如此一来,大王那里就完全能说得过去。”

  “现在没有确凿证据,大王未必信我的推断。”

  冯永又有个主意:“叔,那...不如给他来个畏罪自杀?”

  “你觉得可能么,他在郡狱都没畏罪自杀!”冯帧真想破口大骂,“我说过,官府好糊弄,可大王不好糊弄!”

  “我是要过大王这一关,若只是给官府一个交代,现在李笠就可以畏罪自杀了。”

  冯永闻言十分纠结,把李笠这个‘外人’(王府之外的人)定为凶手,对叔叔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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