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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再嫁你一次(1/4)
按照大周新律,拐卖人口最少判处三年监禁,长则十年,情节严重者判处终身囚禁或死刑。

  李氏是谭庆喜的继母,经过京城审判司的调查取证,最终李氏记忆她的表兄表嫂以人口买卖罪,分别被处以六年和四年的监禁。

  “谭海过世,谭家二老早亡,家中除李氏及其四个孩子没有直系亲属,因此,本审判司经过最终讨论,谭海所遗留的产业,分别均分给李氏,以及四个子女。其中李氏因私自买卖人口,特没收个人财产,补偿与谭庆喜,同时处罚钱氏夫妇白银五十两,同样归于谭庆喜,以上处罚,散去后须立即执行,不得延误。”

  下面李氏和钱氏夫妇听到这个处罚,差点没疯了。

  有气愤的,更多的则是惧怕。

  四年的监禁呐,他们的家业和女儿那可如何是好。

  钱家还好,家里有爹妈,自家的闺女和产业能交到爹妈手里暂未照顾。

  李氏就惨了,将自己的继子卖掉,在谭家村就直接落得个被人戳脊梁骨的下场,她的两个儿子自然也不能幸免。

  有这样一个坐牢的亲娘,身为子女,那也逃不脱被人指责吐口水的下场。

  虽说李氏也有娘家,可家里条件普通,不然也不会为了五十两银子把继子给没掉了。

  可能有什么办法,她也不敢把一对子女交到谭青青手里,毕竟这姐弟俩打小可没少在她手中吃苦头。

  最终,李氏只能求到了爹娘面前,让二老帮忙照顾两个孩子。

  毕竟两个孩子手中还分到了近150两银子,不看情分,就是看在这笔银子的面上,他们也能给两个孩子一口吃的。

  李氏不傻,她知道儿女在娘家的日子不会好过了,这一百多两银子,娘家的两个嫂子指不定多惦记着呢,但是也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了。

  李家二老对于家里出了个坐牢的闺女,心里也厌恶,可两个外孙真的能不管吗?

  真不管,别人就该戳李家的脊梁骨了。

  人呐,就是这样。

  你的错处别指望别人可怜,那只会给别人制造茶余饭后的消遣罢了。

  好在有那一大笔银钱,无非就是一口饭的事儿,李家还是能养得起的。

  日后等到两个孩子读书,送去就是了,等到李氏出狱后,银子可能也就花完了。

  谭青青最终带着弟弟搬到了别去去住了,她不敢留在谭家村。

  继女状告继母,这本身就是大不孝的事情,哪怕他们姐弟俩着实可怜,可还是有人为此在背后对他们指指点点。

  谭青青既然敢告官,就不在意其他,她可以承受,但是敏感的弟弟却不能生活在别人的异样眼神里。

  在这之后的没多久,新的律法被广而告之,那就是继承法。

  现在很多大户人家,一本会给长子近七成的产业,余下的孩子均分,不管是不是嫡出的,大多如此,这就是为了不让自家的产业被逐渐分解。

  而继承法的出现,也为不少人开阔了眼界。

  继承法规定,婚后所经营的产业,一旦有一方去世,家产的一半属于妻子,婚前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同时继承法的主治是,父母过世,家产均分,除非在去世前留有遗嘱,才能按照遗嘱进行分配,且遗嘱须得经由各地官府亲证盖章,最后再经由各地审判司进行公证。

  也就是说,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除了留给另一半的财产后,余下的财产都得均分,长子不再占有七成的继承权。

  这条律法的问世,引起的讨论是巨大的,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并没有什么阻碍。

  遗嘱嘛,临老的时候留下就是了,反正都是留给孩子的,哪怕是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长子,有遗嘱就没问题。

  可是对于家里的财产以后有妻子的一半,这让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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