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唐 大唐(1/2)
时间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以前总觉的时间不够用,恨不能一个人分成三个人干活。现在似乎缓慢的一秒钟变成了一个小时。
已经两天了,还是什么也没看到。自从自己追杀了那只可怜的野鸡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其他的活物。
苏小义甚至开始恍惚,今天是今天还是昨天昨天是哪一天我出现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人类经过成千上万的进化,又经过数次的科技革命,才堪堪握住了浩瀚宇宙的一粒尘埃。可是自己的例子却在说明人类取得的这点微末成就到底有多可笑。
无数人寻而不得的虫洞自己居然在手术室碰到了。
这是不是说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错误的那自己读过的那些历史呢,又有哪些还可以相信
这么一想,历史好像变成了虚无。
都说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阻挡历史的脚步,任何企图阻挡历史的人最终都会被历史的车轮为碾成尘土。可当历史本身都失去了说服力,从一辆坚硬的马车变成一朵白云的时候,那些企图改变历史的人会怎样
这些问题是如此难以解释,萦绕在苏小义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以至于脚下踩到了一团硬邦邦的东西都没感觉。
如果不是那声“哎呦”声传入耳朵,苏小义以为那不过一堆随处可见的石头。
或许是两天没有见过活物、或许是对于穿越这件事本身还存在疑惑,或许是两天来不停的四处乱走乱了心神。
在骤然间听到人类声音的时候苏小义居然没有一点的意外,连个惊讶的表情的都没有展现出来。只是愣神的盯着眼前这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黝黑大汉。带着一丝疑惑,还有一丝不解。
孙茂和张和已经在这里冻了一个晚上了,昨晚的人狼大战最后以人类的胜利告终,狼撤退了,但是两人的腿算是彻底废了。
孙茂已经记不清自己的两条腿被咬了几口,被撕下了几块肉。可是隐约可见的腿骨告诉他,要想活着回到行军大营怕是不可能了。能不能留个下尸首都不好说。
狼群撤退怕也是看到了两个人活不长久,与其损兵折将的硬拼,还不如等他们两个慢慢死去,不过是时间而已,它们连一天的时间都用不了就可以饱餐一顿了。狼群的计划似乎十分完美,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意外,整个宇宙以不可思议的状态运转着,远不是狼群能够理解的,连苏小义这样的人类都理解不了。所以他这个意外就出现在了这里。
这样来说,狼群准备大餐一顿的想法泡汤了。
孙茂被踩到的第一感觉是,哪个没开眼的王八蛋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连左武卫的人都敢惹。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翻身就准备抽出长刀砍死这个不开眼的家伙。
身体一动,腿上的剧痛瞬间传来,孙茂才想到自己的腿貌似完蛋了。
但是身上的气势依然不减:“大胆贼人,敢偷袭左武卫,好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如果不是眼皮兜着,估计会咚的一声掉到地上。
上下看了一眼苏小义,嗯,还好爷们警觉,一看就不是我大唐人,穿的莫名其妙的衣服,手里居然还有一把小匕首。身怀凶器,仅此一条就有诛杀的理由。非我唐人,其心必异。从长安出发的时候校尉大人就说过,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只要携带刀兵,就断没有放过的道理。这句话在自己的队伍中被反复提及。火长大人更是奉为金科玉律,常用这句话来教训他们这些厮杀汉。
这可是校尉大人说的,那能有错
眼看到苏小义居然手握匕首朝他们过来,几乎是一瞬间苏茂的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要把苏小义的脑袋砍下来。
荒野之中居然跑出来一个外族人,而且手握兵刃,不斩杀实在说不过去。要是被上面知道了,说不准会被军法从事。
摸了摸自己的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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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两天了,还是什么也没看到。自从自己追杀了那只可怜的野鸡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其他的活物。
苏小义甚至开始恍惚,今天是今天还是昨天昨天是哪一天我出现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人类经过成千上万的进化,又经过数次的科技革命,才堪堪握住了浩瀚宇宙的一粒尘埃。可是自己的例子却在说明人类取得的这点微末成就到底有多可笑。
无数人寻而不得的虫洞自己居然在手术室碰到了。
这是不是说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错误的那自己读过的那些历史呢,又有哪些还可以相信
这么一想,历史好像变成了虚无。
都说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阻挡历史的脚步,任何企图阻挡历史的人最终都会被历史的车轮为碾成尘土。可当历史本身都失去了说服力,从一辆坚硬的马车变成一朵白云的时候,那些企图改变历史的人会怎样
这些问题是如此难以解释,萦绕在苏小义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以至于脚下踩到了一团硬邦邦的东西都没感觉。
如果不是那声“哎呦”声传入耳朵,苏小义以为那不过一堆随处可见的石头。
或许是两天没有见过活物、或许是对于穿越这件事本身还存在疑惑,或许是两天来不停的四处乱走乱了心神。
在骤然间听到人类声音的时候苏小义居然没有一点的意外,连个惊讶的表情的都没有展现出来。只是愣神的盯着眼前这两个穿着奇装异服的黝黑大汉。带着一丝疑惑,还有一丝不解。
孙茂和张和已经在这里冻了一个晚上了,昨晚的人狼大战最后以人类的胜利告终,狼撤退了,但是两人的腿算是彻底废了。
孙茂已经记不清自己的两条腿被咬了几口,被撕下了几块肉。可是隐约可见的腿骨告诉他,要想活着回到行军大营怕是不可能了。能不能留个下尸首都不好说。
狼群撤退怕也是看到了两个人活不长久,与其损兵折将的硬拼,还不如等他们两个慢慢死去,不过是时间而已,它们连一天的时间都用不了就可以饱餐一顿了。狼群的计划似乎十分完美,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是这个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意外,整个宇宙以不可思议的状态运转着,远不是狼群能够理解的,连苏小义这样的人类都理解不了。所以他这个意外就出现在了这里。
这样来说,狼群准备大餐一顿的想法泡汤了。
孙茂被踩到的第一感觉是,哪个没开眼的王八蛋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连左武卫的人都敢惹。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翻身就准备抽出长刀砍死这个不开眼的家伙。
身体一动,腿上的剧痛瞬间传来,孙茂才想到自己的腿貌似完蛋了。
但是身上的气势依然不减:“大胆贼人,敢偷袭左武卫,好胆!”一双眼睛瞪的老大,如果不是眼皮兜着,估计会咚的一声掉到地上。
上下看了一眼苏小义,嗯,还好爷们警觉,一看就不是我大唐人,穿的莫名其妙的衣服,手里居然还有一把小匕首。身怀凶器,仅此一条就有诛杀的理由。非我唐人,其心必异。从长安出发的时候校尉大人就说过,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只要携带刀兵,就断没有放过的道理。这句话在自己的队伍中被反复提及。火长大人更是奉为金科玉律,常用这句话来教训他们这些厮杀汉。
这可是校尉大人说的,那能有错
眼看到苏小义居然手握匕首朝他们过来,几乎是一瞬间苏茂的脑子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要把苏小义的脑袋砍下来。
荒野之中居然跑出来一个外族人,而且手握兵刃,不斩杀实在说不过去。要是被上面知道了,说不准会被军法从事。
摸了摸自己的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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