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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搭伙
在林离看来,赵美兰更多的,是因为控制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才要强势控制自己的丈夫以及子女。

  可偏偏苏明玉这个女儿不愿意受她控制,处处跟她唱反调,长此以往下来,也让赵美兰重男轻女的思想愈发的根深蒂固。

  毕竟另外两个儿子,是不会违逆她的。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赵美兰心中,大概率是没有爱的。

  心里没有爱,她也没办法把自己的爱给别人,对丈夫也好,对子女也好,她有的只是责任和义务。

  这才是导致苏明玉不幸的根源!

  想到这里,林离突然开口道:“赵阿姨,我们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就要高考了,苏明玉同学搬去和你们住,恐怕学习上多少有些不方便。您看这样行么,要不您平时还是让她到我房间去学习吧,正好我和她是同学,又是新转来这个学校,我们在一起学习的话,对我也有好处。”

  说着,他顿了顿,又道:“另外我爸妈在杭城那边,这里只有我一个人住,平时老在外面吃饭也不方便。您看要是方便的话,我能不能跟着您家一起搭个伙,我按月给您交生活费,您觉得行吗”

  “看你这孩子说的,不就是多一双碗筷么,给什么生活费呀。”

  听到这话,赵美兰连忙摆起手来:“你既然能管我叫赵阿姨,又是明玉的同学,阿姨哪里能收你的钱。要是小石你不嫌弃的话,以后就跟着我们一起吃饭好了。至于你和明玉的学习,没问题,这事阿姨也答应了,你们既然是同学,正好可以互相帮助,互相进步!”

  对于林离提出的建议,她并没有想太多,或是觉得他有什么其他的企图。

  从这少年的穿着气度,还有言谈举止来看,一看就是良好家庭教育出来的。再加上他和女儿是同学,又是在她的眼皮底下,也没什么可不放心的。

  甚至她还觉得这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既能兼顾二人的学习,也省得苏明玉再继续闹下去。

  “谢谢赵阿姨。”见她没有反对,林离笑了笑,又道:“不过生活费还是要给的,我可没脸在您家白吃白喝。”

  说完,他从书包里拿出钱包,从里面数出了十张红票子,交给赵美兰。

  “赵阿姨,这里是一千块,算是我这个月的生活费,您收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