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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一眼。

  我被这一眼望出一身鸡皮疙瘩,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我,我怎么就,就表露出……”

  “你为什么不戴戒指?”姜北笙突然将那只空闲的手,抚上我的脑袋狠劲的揉了几揉:“还不是因为回到了熟地,怕被熟人撞见,你打心眼里就不希望别人知道我跟你的关系。”

  人人都有心机,能够将心机藏得让别人不知深浅,叫本事;一张嘴就把马脚给露了,这是技不如人。

  三十五岁的女人最忌讳在男人面前技不如人。

  “胡说。”我彻底恼羞成怒了:“我不戴,是因为我还没想好怎么跟我家人说。就跟我去见魏思明的道理是一样的。我三十五岁了,一旦结婚就是七大姑八大姨一大家子的喜事。你说这么一件大喜事,我爸我妈能接受我三十七岁的时候大张旗鼓的跟你离婚?至于你说的那个什么最好,你是吗?你配吗?你的心上人你现在真就不爱了吗?”

  “呃……”姜北笙被我这一桶奚落,眉头皱起又放下,再皱起,支吾足有老半天,那双一筹莫展的眼睛突然射出一道精光,额心的几字就像被熨斗熨烫过一般,瞬间就消失了,脸上嘴角笑意明显:“你,这是在吃醋吗?”

  宛若晴空万里中砸下一个响雷,我嘴角抖得厉害,以至舌头都不敢太灵光了。

  结巴道:“吃,吃醋?”

  “不是吗?小柒。”

  “姜北笙……”

  “北笙。”

  “姜-北-笙-”我心有不甘的咬牙切齿道:“我把实话说出来,请你叫我‘伍小柒’。可以吗?”

  “不行。”

  姜北笙神气十足的说完,转身去了一家主营男装休闲服的柜面。

  我捋直脾气,好心跟上去时,他左手提包,右手挑着两套黑色休闲服,笑得比菊花还灿烂的导购小姐姐像只勤劳的蜜蜂,将他围得寸步不离:“衣服一定试穿才知道好不好,先生,试一试吧,不买没关系。”

  套路,又是俗不可耐的营销套路。

  “小柒,”姜北笙冲我眨眨眼,故意道:“试吗?”

  我一声冷笑,别以为本姑娘真是软柿子好欺负。

  “多少钱?你别不看价格就一通乱试。”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