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还记得吗?
见。”林熙突然抬头,看着男子,似乎有种熟悉的感觉。
“嗯哼。”小乐总咳嗽一声。“现在有请大一新生林熙和大二蒋乐共同演唱歌曲:曾经的你。”林熙这才想起。
“蒋学长!怎么是你啊。”
早餐店,我点了一份油条,一碗豆浆,这家店我常在周末来,这天正好是那周六,趁着早上没什么客人,来照顾一下生意。
“小夜啊,慢点吃,别噎着。”老爷爷说道,这是这家早餐店的老板,他的老伴很早就死了,自己的女儿在外打拼,我又是他的常客,也把我当他的儿子看,老人家姓高,我就叫他高大爷。
“高大爷,您这早餐可真是一绝啊!”我说道,随后猛喝起来,高大爷很高兴。
“你可是我儿子,怎么可能怠慢了你,我可是又偷偷加了料,绝对好喝。”我点头,然后再次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后,我去结账,我会偷偷的在钱里包着五枚硬币,然后自己放在了钱柜里,当然是趁着高大爷去收拾的时候,每次都会多给五块,老人家了,做点小生意也不容易。我摆手告别,高大爷也是对我微笑。
等我走后,高大爷走到钱柜前,拿起了那包在纸币里的五枚硬币,分类好,笑了笑。
“臭小子,有钱没地花。”高大爷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对,是我。小夜来我这吃饭了,精神不错。”
“挺好的,可以,行行行,就这样了。”
电话挂断了,高大爷看着钱柜里的硬币,笑了笑。
“多么善良的小伙子,”高大爷再转身看着那张照片,正是和自己老伴的照片,那上面的两人还很开心,老人们都露出了最为快乐的笑脸,高大爷的眼睛,一直看着自己坐在旁边的老伴,两人当初肯定立下了山盟海誓,要一起到老,可是事与愿违,有一个人先离去了。
“为了已经逝去的人,请您好好活着。”这是在十年前,夜倾权对刚失去老伴的高大爷说的话,很难想象,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居然懂得这么伟大的人生哲理。
“老婆子,这孩子,可是我认的亲儿子,你可没那个福分啊!哈哈哈哈!”
高大爷笑了,先是失落了一会,又笑了起来。
“嗯哼。”小乐总咳嗽一声。“现在有请大一新生林熙和大二蒋乐共同演唱歌曲:曾经的你。”林熙这才想起。
“蒋学长!怎么是你啊。”
早餐店,我点了一份油条,一碗豆浆,这家店我常在周末来,这天正好是那周六,趁着早上没什么客人,来照顾一下生意。
“小夜啊,慢点吃,别噎着。”老爷爷说道,这是这家早餐店的老板,他的老伴很早就死了,自己的女儿在外打拼,我又是他的常客,也把我当他的儿子看,老人家姓高,我就叫他高大爷。
“高大爷,您这早餐可真是一绝啊!”我说道,随后猛喝起来,高大爷很高兴。
“你可是我儿子,怎么可能怠慢了你,我可是又偷偷加了料,绝对好喝。”我点头,然后再次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后,我去结账,我会偷偷的在钱里包着五枚硬币,然后自己放在了钱柜里,当然是趁着高大爷去收拾的时候,每次都会多给五块,老人家了,做点小生意也不容易。我摆手告别,高大爷也是对我微笑。
等我走后,高大爷走到钱柜前,拿起了那包在纸币里的五枚硬币,分类好,笑了笑。
“臭小子,有钱没地花。”高大爷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对,是我。小夜来我这吃饭了,精神不错。”
“挺好的,可以,行行行,就这样了。”
电话挂断了,高大爷看着钱柜里的硬币,笑了笑。
“多么善良的小伙子,”高大爷再转身看着那张照片,正是和自己老伴的照片,那上面的两人还很开心,老人们都露出了最为快乐的笑脸,高大爷的眼睛,一直看着自己坐在旁边的老伴,两人当初肯定立下了山盟海誓,要一起到老,可是事与愿违,有一个人先离去了。
“为了已经逝去的人,请您好好活着。”这是在十年前,夜倾权对刚失去老伴的高大爷说的话,很难想象,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居然懂得这么伟大的人生哲理。
“老婆子,这孩子,可是我认的亲儿子,你可没那个福分啊!哈哈哈哈!”
高大爷笑了,先是失落了一会,又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