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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当年的恩师(1/2)
“喜欢小提琴就学吧。”

  ta看上去是真心喜欢闪闪的即兴表演,闪闪也受到鼓舞玩得愈发兴奋。

  出门到现在也没有喝一口水,对什么都充满好奇的闪闪一点也不觉得累。

  陪着两个老师说了好一会话的洛杨倒是有些疲劳了。

  这时候店里已经来了几个家长,带着不同年纪的孩子。一个看上去上小学的女孩进门看见ta,欢快地抱了上去。

  看来这位长发美女老师很受学生喜欢呢。

  ta有些不好意思,“是我的学生,我要去上课了,你随便带闪闪小朋友逛逛,马上我们店员就来了,她会再给你们介绍,对了,周五晚上有一场钢琴亲子音乐会你一定要带闪闪来,当晚的嘉宾是ill pickvance,爵士钢琴演奏家,特别热情,很能激发孩子的音乐兴趣呢。”

  闪闪看起来根本不需要激发兴趣,他已经很有兴趣,自发的,自然的,毫无雕琢的兴趣。

  一个和闪闪差不多大的男孩茫然地看着他,身旁的妈妈不停说着,“不要乱碰,碰坏什么乐器都要赔的。”

  乐器都不碰,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学习乐器。

  作为玩具也好,作为礼物也好,第一把1/8琴是洛杨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

  这个玩具是妈妈给的。

  另一个玩具是院子里的木桩,那是爸爸给的。

  “我先去上课,一定要来哦,周五晚上。”

  洛杨答应了,拿了一张宣传栏里的宣传单,一架三角钢琴上装饰着五彩纷呈的音符,下面写着魔术钢琴师ill。

  丰富互动环节,最受孩子们喜爱的亲子音乐会。

  恰到好处的广告语。

  那就来吧,这家琴行的环境倒也不错。

  闪闪玩得开心,还不愿意离开琴行。

  洛杨也不急着走,就任由闪闪蹲在一把民谣吉他前拨动着琴弦。

  “吉他,这是吉他。”

  “爸爸,爸爸。”

  一旁带着男孩的女子看了一眼洛杨,脸上写着厌恶。

  大概是闪闪太吵了?还是不懂什么琴行的规矩?

  或者是闪闪太没规矩了?

  得了吧,高档社区,还真以为自己就是高级人了。

  不过是房子贵一点而已,文明程度以每平米价格就能衡量的话,人类文明也太无聊了。

  闪闪玩的正开心,忽然一声咣当,放在落地架上的吉他倒在了地上,落下的时候,琴头刮到了男孩的手臂,男孩哭了起来。

  “妈妈……”

  闪闪站在原地,一脸镇静,眼神中看不出半点感情。

  洛杨觉得那是一种空无的眼神,既不是害怕也说不出还有什么别的。

  莫非是傻了?

  “闪闪,过来。”

  接到指示,闪闪窜会洛杨身边,拉着洛杨衣角,一动不动。

  “怎么看孩子的?把琴摔了还撞伤人,连句道歉也没有。”

  女人一边用湿纸巾给男孩擦着微微变红的手臂,一边口中念念有词。

  洛杨的脖子有些发红,不能与女人和孩子计较,但是琴倒下来砸到手臂,这件事也不能怪在闪闪身上,更不能这样就怪别人没有教养吧。

  闪闪仍是毫无动静站在原地,原本玩乐器时的愉快心情荡然无存。

  刚要离开店时,店员走了进来,“没关系,没关系,我在门口看见了,不怪两位宝贝,是琴架有些不稳。”

  “是那个小男孩在这里玩,所以才砸到了我们家宝贝。”

  “不好意思,小宇是来练琴的吧,我这就给你安排教室。”

  看来是店里的学员,也用不着这么傲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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