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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2/3)
的时候,烤串还没上来,顾明就已经干掉两瓶啤酒了。

  “哥们,我说你这不是失恋了吧。”

  顾明没理会闫鹏的打趣,给他开了一瓶啤酒:“那,你来晚了,罚一瓶。”

  闫鹏有些哭笑不得,把酒瓶往桌上一放,就开始和顾明理论:“你这就不讲理了,你临时打的电话,我家又离的这么远,我饭吃到一半就过来了。”

  顾明也不说话,他又拿起一瓶开喝:“行行行,我喝,我喝还不行吗?”

  “你这一会醉了,遭罪的还是我。”

  闫鹏也不含糊,也不用杯子,拿起酒瓶就开喝,不一会,一瓶啤酒就喝没了。

  老板过来上串的时候还夸呢:“这俩小伙子可真能喝呀!”

  出门的时候,李美说要吃遍整个夜市,志向是很远大的,却被一个小小的胃给限制住了。

  才走了一个开头,三个人就已经吃撑了。

  “怎么办。”

  下面的诱惑更多,可他们就只能咽着口水,已经无力再战斗了。

  “要不,买杯奶茶,回吧。”

  顾末的这个提议很得两人的心:“好,那就这样。”

  这附近正好有一家很好喝的奶茶店,和顾末喜欢的那家是一个老板开的,这家是分店,离得远,顾末不常来。

  这家店的火爆程度和总店是一样的,门口排起了一条长长的队伍,三个人也不着急,跟着队伍慢慢的排。

  “我记得白天的时候有人跟我说不爱吃串串香了,可晚上那吃涮串的速度比我们两个加起来都快。”

  顾末说着,还不住的摇着头,一副什么都看穿了的样子。

  尽管顾末没说这人是李美,但从顾末的话语中就可以听出实在说李美。

  李美盯着顾末的脸打量了一会:“我那是不向当电灯泡,给你和你那小男朋友制造机会,你现在到是嘲笑起你姐我了是吗。”

  李美完全是属于那种一眼看上去就是女神的人,但相处下来你会发现,他完全就是一个神经病,还是那种喜欢动手的神经病。

  顾末的脑袋上狠狠地挨了一拳:“小丫头,看你还敢不敢惹我。”

  小时候,家里经常没人,父母上班忙,顾明嫌她是个拖累,不肯带她出去,后来,每次放假,顾妈妈就会把李美接过来,那时候的假期都是李美陪着顾末过的。

  姐妹俩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吃,也因为这个爱好,姐妹俩玩的非常好。

  直到近些年,李美上了大学,顾末也长大了,姐妹两在一起的时间才变得越来越少。

  顾明和闫鹏在干了两打啤酒之后,速度才渐渐慢下来,此时的顾明脸色已经有些微微泛红了。

  “哥们,这也喝的差不多了,你总该说说发生了什么事了吧。”

  在这么干喝下去,闫鹏是真的陪不起了,他的酒量也没有多好,现在已经感觉到有点晕乎乎的了。

  “我妹早恋,我妈还怪我,全家人一起帮着她欺负我。”

  顾明越说越委屈,又拿起瓶子开喝,幸好闫鹏眼疾手快把顾明手里的瓶子给拿下来了。

  “你等会在喝,你刚才说你妹早恋,可我记得他应该已经上大学了吧?”

  顾明好在听话,不让他喝他也不抢,就那么干坐着,上来的串已经凉了,他还是一口没动。

  闫鹏见他不肯吃,只好让老板拿回去在热一热。

  “上什么大学,这才刚高考完几天啊,就被那小子给惦记上了。”

  趁着闫鹏不注意,顾明又把酒拿过来喝了一大口。

  闫鹏一见也管不住,就任由他和去了。

  “不是已经考完了吗,那交男朋友就交呗,也不是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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