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陆飞(1/2)
“陆飞,今天怎么提前收工了呢?”王二愣跑过来,喊了一声快要离开码头的陆飞。
陆飞回头,看了一眼王二愣,他穿着粗布对襟短衫,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顿时额头上两道黑线,陆飞很神秘地笑笑:“哥们今天要办一件人生最重要的大事,先失陪了。”
说着头也不回地跑出了码头,留下王二愣在那瞪着绿豆眼发呆,过了半晌,王二愣反应过来,赶忙往回跑,边跑边喊:“哎,宪涛,云鹏,陆飞今天要向百花夜总会那个歌女表白了,走,咱们也不干了,快看看热闹去!”
陆飞十九岁,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了。在自已的那个世界时,他是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在学校里总打群架,不好好学习,所以高中毕业后,就没打算再上大学。
那是毕业后的最后一次打群架,自已学校和外校的学生各有十来个人互殴,也不知道后脑被谁挨了一闷棍,就人事不醒了。
醒来后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这个城市名叫黄埔江,看似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可是跟自已的那个世界还是落后太多,这里就好像是自已那个世界二三十年代的大上海。
在自已那个时代吃穿都不用自已操心,毕竟有父母呢,可是在这里要想生存下去都得靠自已努力打拼。
幸亏来到黄埔江的第一天就认识了住在棚户区的王二愣,王二愣比陆飞小一岁,陆飞找了个理由说自已是逃荒来这的,王二愣很热情,跟自已父母介绍完陆飞后,王二愣父母把一个厢房租给了陆飞。
王二愣又把同样在棚户区居住的两个朋友高云鹏和孟宪涛介绍给陆飞。王二愣三人一直在码头抗沙袋,陆飞从此就跟着王二愣在黄埔江的码头抗沙袋。
后来工头发现陆飞竟然会写字,就派给陆飞库房记录包件的活计,一个月八块钱,这个活不累,比王二愣他们一个月还多赚三块钱,陆飞就变成了他们当中的有钱人了。
在自已世界高中毕业找工作顶天当个保安什么的,可是没想到在这个世界高中毕业会写点字居然都变成有文化的人了,都说酒足饭饱那个啥,陆飞手头阔绰一些就想着精神方面的享乐。
要说黄埔江享乐的地方可是真多,陆飞自从进到一个叫百花夜总会的地方,就再也不想离开了,不为别的,就为能看到歌女金喜梅。
要说金喜梅长得那是相当漂亮,肌肤吹弹可破,眉毛弯弯的,眼睛大大的,特别是两个小酒窝,看起来总像是甜甜的笑。陆飞看到他第一眼时,就有种感觉:哥们恋爱了。
每次一到金喜梅上台,陆飞总是送上鲜花,金喜梅唱完歌也会来到陆飞桌前跟他聊聊天,时间久了,陆飞有时也会邀她到外面吃个饭。
俗话说得好,小伙二十一,没事尽装逼。陆飞虽然没到二十一,但也先学会那啥了,陆飞在攒够一个金戒子钱的时候,是在一年后。
清风佛面,陆飞的心也春风一样起伏不停,在百花夜总会门前的街对面,陆飞终于等到了从黄包车上下来的金喜梅。她穿着一件碎花的旗袍,烫着大波浪短发,红色高跟鞋踩着青石地面,急匆匆地要进夜总会。
“金喜梅!”
听到有人喊自已,金喜梅转过头,就见陆飞向自已跑来,陆飞神采飞扬,摊开手掌,一枚金灿灿的戒子露了出来,他道:“怎么样,惊喜不?”
金喜梅看了一眼金戒子,却没有拿,表情平淡:“陆飞,你想想我能跟你住棚户区租的房子吗?我可能嫁给你这样的穷鬼吗?”
“啥?”如一桶凉水直接泼到头上,四月天直接变成了腊月天。愣了半天,陆飞道:“金喜梅,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只要捧我的客人我都喜欢,干我们这行的就是这样,你不明白?”金喜梅眉毛一挑,觉得陆飞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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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飞回头,看了一眼王二愣,他穿着粗布对襟短衫,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顿时额头上两道黑线,陆飞很神秘地笑笑:“哥们今天要办一件人生最重要的大事,先失陪了。”
说着头也不回地跑出了码头,留下王二愣在那瞪着绿豆眼发呆,过了半晌,王二愣反应过来,赶忙往回跑,边跑边喊:“哎,宪涛,云鹏,陆飞今天要向百花夜总会那个歌女表白了,走,咱们也不干了,快看看热闹去!”
陆飞十九岁,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年了。在自已的那个世界时,他是刚刚高中毕业的学生,在学校里总打群架,不好好学习,所以高中毕业后,就没打算再上大学。
那是毕业后的最后一次打群架,自已学校和外校的学生各有十来个人互殴,也不知道后脑被谁挨了一闷棍,就人事不醒了。
醒来后穿越到了这个世界,这个城市名叫黄埔江,看似灯红酒绿,歌舞升平的,可是跟自已的那个世界还是落后太多,这里就好像是自已那个世界二三十年代的大上海。
在自已那个时代吃穿都不用自已操心,毕竟有父母呢,可是在这里要想生存下去都得靠自已努力打拼。
幸亏来到黄埔江的第一天就认识了住在棚户区的王二愣,王二愣比陆飞小一岁,陆飞找了个理由说自已是逃荒来这的,王二愣很热情,跟自已父母介绍完陆飞后,王二愣父母把一个厢房租给了陆飞。
王二愣又把同样在棚户区居住的两个朋友高云鹏和孟宪涛介绍给陆飞。王二愣三人一直在码头抗沙袋,陆飞从此就跟着王二愣在黄埔江的码头抗沙袋。
后来工头发现陆飞竟然会写字,就派给陆飞库房记录包件的活计,一个月八块钱,这个活不累,比王二愣他们一个月还多赚三块钱,陆飞就变成了他们当中的有钱人了。
在自已世界高中毕业找工作顶天当个保安什么的,可是没想到在这个世界高中毕业会写点字居然都变成有文化的人了,都说酒足饭饱那个啥,陆飞手头阔绰一些就想着精神方面的享乐。
要说黄埔江享乐的地方可是真多,陆飞自从进到一个叫百花夜总会的地方,就再也不想离开了,不为别的,就为能看到歌女金喜梅。
要说金喜梅长得那是相当漂亮,肌肤吹弹可破,眉毛弯弯的,眼睛大大的,特别是两个小酒窝,看起来总像是甜甜的笑。陆飞看到他第一眼时,就有种感觉:哥们恋爱了。
每次一到金喜梅上台,陆飞总是送上鲜花,金喜梅唱完歌也会来到陆飞桌前跟他聊聊天,时间久了,陆飞有时也会邀她到外面吃个饭。
俗话说得好,小伙二十一,没事尽装逼。陆飞虽然没到二十一,但也先学会那啥了,陆飞在攒够一个金戒子钱的时候,是在一年后。
清风佛面,陆飞的心也春风一样起伏不停,在百花夜总会门前的街对面,陆飞终于等到了从黄包车上下来的金喜梅。她穿着一件碎花的旗袍,烫着大波浪短发,红色高跟鞋踩着青石地面,急匆匆地要进夜总会。
“金喜梅!”
听到有人喊自已,金喜梅转过头,就见陆飞向自已跑来,陆飞神采飞扬,摊开手掌,一枚金灿灿的戒子露了出来,他道:“怎么样,惊喜不?”
金喜梅看了一眼金戒子,却没有拿,表情平淡:“陆飞,你想想我能跟你住棚户区租的房子吗?我可能嫁给你这样的穷鬼吗?”
“啥?”如一桶凉水直接泼到头上,四月天直接变成了腊月天。愣了半天,陆飞道:“金喜梅,你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只要捧我的客人我都喜欢,干我们这行的就是这样,你不明白?”金喜梅眉毛一挑,觉得陆飞很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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