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不祥的预感(2/3)
你要红薯干吃,一点也不客气,多好。”
赵歌的妈妈在农村,那时候经常会给她带一些炕干的红薯片,糯糯的,软软的,金黄金黄,又香又甜,可好吃了。范鸿宇那时节年纪小,贪嘴,总是会缠着赵歌要红薯干。赵歌多数时候不会令他失望。
一听范鸿宇说起这个事,赵歌也笑起来,鼻子微微往上翘,特别开心的样子:“你还记得这些事啊?”
“当然了,童年的记忆,总是特别深刻。那薯片,确实好吃,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
“你要喜欢,我让我妈给你做些来,正是出红薯的季节了。不过做红薯干,要把红薯先收一段时间,等软一点再炕,味道才好。”
“行,那我就等着。”
范鸿宇也不客气,笑着应了。
赵歌小心地揭开了盖碗,四色菜肴还有丝丝的热气。回锅肉,爆炒鸡丁,煎鸡蛋,爆腰花,都是油水比较重的菜,赵歌这是专门照顾范鸿宇的口味做的。范鸿宇年轻,身高体壮,胃口铁定很好,应该喜欢油腻重的食物。按照赵歌自己自己的口味,当然是愿意吃清淡一点的菜肴。
果然,范鸿宇脸上便露出了喜欢的神情。
赵歌将一个玻璃杯摆在范鸿宇面前,拿起啤酒就起盖子,说道:“鸿宇,喝点啤酒啊。你们做干部的,都能喝酒的吧?”
赵歌的言语之间,依旧透露出“隔阂”的意思,总是不经意的将自己和范鸿宇分为两个不同的“阵营”,一个是官,一个是民。
千百年的官本位文化,早已经深入国民的骨髓,一时半会,可不好改。
范鸿宇也不好总是出言纠正,不要搞得赵歌太紧张,每句话都要三思才出口,那就没意思了。
“喝点啤酒没事。”
范鸿宇的酒量,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不过干了多年的刑警,对于喝酒,范鸿宇比较节制。一个总是醉醺醺的刑警,恐怕不会被上级和同事们信任。
赵歌手脚麻利,很快就倒好了两杯啤酒,朝范鸿宇举起杯子,说道:“来,鸿宇,我敬你一杯。那天真是谢谢你了!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
明亮的灯光下,赵歌皓腕如玉。
所以说,有些女人就是天生丽质。赵歌开饭店也有一年多时间了,天天围着灶台油烟打交道,皮肤却依旧如此白皙,充满青春活力,似乎艰苦的环境,丝毫也不能影响到她的美丽。
范鸿宇举起酒杯,和她轻轻一碰,说道:“歌儿姐,咱们是朋友,不说客气话。那天是碰上了,换任何一个人,都会打抱不平的。”
赵歌抿嘴一笑,说道:“那可不见得。现在啊,很多男孩子,你让他打架,偷鸡摸狗,他敢。让他打抱不平,他可就不乐意了。也就你和夏言,还是老样子,有血性。”
“这个表扬我接受了,来,干一杯。”
范鸿宇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的将一大杯啤酒喝了下去,赵歌也不含糊,一样喝干了杯中的啤酒,朝范鸿宇亮起了杯底。
“鸿宇,我听乔凤说,好像是有个地委的大领导,对你有意见,是不是啊?”
喝了两杯酒,吃了些菜,酒桌上的气氛渐渐融洽了许多,赵歌一边给范鸿宇斟酒,一边试探着问道,脸上露出十分关心的神色。
范鸿宇微微一笑,说道:“歌儿姐,这些事,你就别关心了。机关里头的事,谁也说不清,风向总是变来变去的。”
“也是。你那么聪明,这事肯定对你造不成太大的影响。一个领导对你有意见,没关系的。其他领导总能看到你的能力,一定会重用你的。”
那可不见得。
当年的范鸿宇,和现在的范鸿宇,智商是一样的,怎么就不见其他领导来重用呢?
只是这些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赵歌的妈妈在农村,那时候经常会给她带一些炕干的红薯片,糯糯的,软软的,金黄金黄,又香又甜,可好吃了。范鸿宇那时节年纪小,贪嘴,总是会缠着赵歌要红薯干。赵歌多数时候不会令他失望。
一听范鸿宇说起这个事,赵歌也笑起来,鼻子微微往上翘,特别开心的样子:“你还记得这些事啊?”
“当然了,童年的记忆,总是特别深刻。那薯片,确实好吃,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
“你要喜欢,我让我妈给你做些来,正是出红薯的季节了。不过做红薯干,要把红薯先收一段时间,等软一点再炕,味道才好。”
“行,那我就等着。”
范鸿宇也不客气,笑着应了。
赵歌小心地揭开了盖碗,四色菜肴还有丝丝的热气。回锅肉,爆炒鸡丁,煎鸡蛋,爆腰花,都是油水比较重的菜,赵歌这是专门照顾范鸿宇的口味做的。范鸿宇年轻,身高体壮,胃口铁定很好,应该喜欢油腻重的食物。按照赵歌自己自己的口味,当然是愿意吃清淡一点的菜肴。
果然,范鸿宇脸上便露出了喜欢的神情。
赵歌将一个玻璃杯摆在范鸿宇面前,拿起啤酒就起盖子,说道:“鸿宇,喝点啤酒啊。你们做干部的,都能喝酒的吧?”
赵歌的言语之间,依旧透露出“隔阂”的意思,总是不经意的将自己和范鸿宇分为两个不同的“阵营”,一个是官,一个是民。
千百年的官本位文化,早已经深入国民的骨髓,一时半会,可不好改。
范鸿宇也不好总是出言纠正,不要搞得赵歌太紧张,每句话都要三思才出口,那就没意思了。
“喝点啤酒没事。”
范鸿宇的酒量,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小。不过干了多年的刑警,对于喝酒,范鸿宇比较节制。一个总是醉醺醺的刑警,恐怕不会被上级和同事们信任。
赵歌手脚麻利,很快就倒好了两杯啤酒,朝范鸿宇举起杯子,说道:“来,鸿宇,我敬你一杯。那天真是谢谢你了!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
明亮的灯光下,赵歌皓腕如玉。
所以说,有些女人就是天生丽质。赵歌开饭店也有一年多时间了,天天围着灶台油烟打交道,皮肤却依旧如此白皙,充满青春活力,似乎艰苦的环境,丝毫也不能影响到她的美丽。
范鸿宇举起酒杯,和她轻轻一碰,说道:“歌儿姐,咱们是朋友,不说客气话。那天是碰上了,换任何一个人,都会打抱不平的。”
赵歌抿嘴一笑,说道:“那可不见得。现在啊,很多男孩子,你让他打架,偷鸡摸狗,他敢。让他打抱不平,他可就不乐意了。也就你和夏言,还是老样子,有血性。”
“这个表扬我接受了,来,干一杯。”
范鸿宇仰起脖子,咕咚咕咚的将一大杯啤酒喝了下去,赵歌也不含糊,一样喝干了杯中的啤酒,朝范鸿宇亮起了杯底。
“鸿宇,我听乔凤说,好像是有个地委的大领导,对你有意见,是不是啊?”
喝了两杯酒,吃了些菜,酒桌上的气氛渐渐融洽了许多,赵歌一边给范鸿宇斟酒,一边试探着问道,脸上露出十分关心的神色。
范鸿宇微微一笑,说道:“歌儿姐,这些事,你就别关心了。机关里头的事,谁也说不清,风向总是变来变去的。”
“也是。你那么聪明,这事肯定对你造不成太大的影响。一个领导对你有意见,没关系的。其他领导总能看到你的能力,一定会重用你的。”
那可不见得。
当年的范鸿宇,和现在的范鸿宇,智商是一样的,怎么就不见其他领导来重用呢?
只是这些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