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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让某人后悔去吧(1/3)
一个月后,温梦莎代言的fatal广告,铺天盖地的在全国发布,令她一线大咖的地位更加稳固。

  李望和苏琪也在出演这次广告中,各自得到一笔可观的收入。

  同时,他俩作为广告新人,因表演的自然脱俗,也受到很多商家的关注。

  但李望和苏琪不知道的是,很多商家的广告邀约被送到了温梦莎的面前,但她却以各种理由,用旗下其他艺人,替换了他俩。

  拿到广告薪酬后,毫不知情的李望和苏琪还是非常开心的。

  “李望,再过两天,就是丁丁两周岁的生日了。”

  苏琪兴奋的和李望商量道:“你说,咱该怎么给他过这个生日?”

  “是呀,我也在琢磨这事。”

  李望想了想:“要不,等那天我先带他去游乐场玩一天,然后晚上咱们大家给他一起庆祝。”

  “好啊,我也可以跟你们一起去。”

  苏琪赞成的点着头,又对陈香香说道:“嫂子,那就麻烦你给丁丁做一顿好吃的生日宴喽。”

  “啥麻烦不麻烦的?给我大侄子做饭,还不应该的。”

  陈香香笑呵呵的点头,又捅了捅身旁的段刚:“刚子,赶紧呀,拿出来。”

  “好。”

  段刚忙点着头,从身上取出一个鼓鼓的信封:“望啊,这给你。”

  李望疑惑的打开信封,里面赫然是两万元钱。

  李望一脸诧异道:“哥,嫂子,这是干嘛?”

  “望,忘了你帮我们赔过紫砂壶的钱吗?”

  段刚憨憨的笑道:“这是我和你嫂子还你的。”

  “是呀,是呀。”

  陈香香也忙点头:“本来早就该还你的,可你哥我俩一直也不宽裕……”

  “幸好你哥不升经理了吗?”

  “这一个多月他没黑没白的干,给单位创收不少,奖金自然也开的多了些,再加上之前我俩的一点积蓄,也凑够两万了。”

  “这怎么行?我不要。”

  李望忙塞回段刚的手里,摇头道:“早说过不用还的,都是一家人,没必要。”

  “那可不行。”

  陈香香忙急声道:“望,我们知道这钱是小玲那男人……算了,这话不说了。总之,咱不能用这个钱,还是赶紧还了好。”

  李望本就没有收宝马男的钱,但也不好说出实情,微一思忖道:“哥,嫂子,这笔钱我会自己还的。”

  “但你们的钱,我肯定不要,你俩也不容易。”

  “再说,我们这一大家子的人,每天都靠嫂子你给做饭收拾屋子,丁丁也全靠你照顾,我帮你们赔这点钱,还不应该的?”

  陈香香不迭摇头:“说啥呢,都是一家人,我做点事还不应该……”

  “嫂子,你都说是一家人了,那就别计较这点钱了。”

  不等陈香香说完,李望赶忙打断,又一拉苏琪:“琪琪,咱们是不是先给丁丁买个生日礼物啊?”

  苏琪会意,立马起身:“对,先去买礼物。”

  商场里。

  “李望,你到底要给丁丁买什么生日礼物啊?”

  苏琪抱着一大盒足有半人高的变形金刚玩具,催促道:“我都买完了,你咋这么磨叽?”

  “本来我想买玩具的,可让你给买了,那我……”

  李望没主意的挠了挠头,突然看到一家品牌儿童服装专卖,忙说道:“干脆我给丁丁买套衣服吧?”

  苏琪一点头:“也好,丁丁从出生,还没穿过一件好点的衣服呢,这次你手里也有点钱了,一定给他买身贵的。”

  说完,两人一起进了专卖店。

  “就这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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