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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入赘的诗人(2/4)
上了最美的连衣裙,我换上了最帅的白衬衫。新郎是我,新娘是蝶。别的都不重要了,我们结婚了。

  我成了社长家的上门女婿,我成了入赘的男人,倒插门男人——就那么回事。

  现在回想起来,我与蝶的婚姻从一开始就建立在沙滩上,毫无根基可言。我这样说并非为自己后来的出轨找个理由,为自己的忘恩负义开张通行证。事实是,我与蝶的婚姻各有目的:蝶与我结婚是因为她是独生女儿,不愿离开父母,而我是上门女婿的最佳人选。于我而言,与蝶结婚,纯属是奔她的父亲去,为我的未来找个靠山。正如岛城人后来议论的那样:攀了权贵,摘了高技。就那么回事。

  洞房之夜,蝶在我的怀里哭了一夜。无论如何,我觉得委屈了蝶,感觉对不起她。天亮时,我给她擦了擦眼泪。她抱紧我,反倒安慰我:“不要放在心上……我妈到了更年期。”她那么一说,令我眼里有些痒,一抹,竟是泪水。我笑了笑,在她耳边有点动情地对她说:“对不起,我用余生偿还你!”

  我与蝶结婚后不久,马列老太太的身体更不如从前,尤其怕声响,稍大一点的声音都可能导致她心绞发痛。她的脾气更是变得暴躁无比,常常因为我们不小心弄出的一点声音令她像个骂街泼妇不能自控。

  蝶心疼母亲,与我约定:说话不能大声,走路脚步要轻,厕所冲水的时候要小心翼翼。电视电话就更不用说了,全部关闭。

  这些我都能接受。

  最不能接受的是晚上与蝶那个的时候,也不能弄出丝毫响动。时间一久,我连跟她那个的兴趣都没有了。当然,蝶正是孕期,所以,渐渐地,她也懒得去管我那兴趣。

  我们家基本上是靠手势过日子。

  蝶的妊娠反应越来越大,马列老太太的身体也愈加糟糕。社长与蝶一商量,请了个保姆带着马列老太太回老家乡下疗养去了。于是,这个家就由典着大肚子的蝶来操持了。

  我惊骇地发现,文静与柔弱只是蝶的一件漂亮的花棉袄,当婚后的她换上灰布围裙,她就变成了一个像她母亲一样能干而强势的小女人。我在这个家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家里家外,无论大事小事,一概由蝶说了算。蝶的脾气越来越大,我的一点点闪失,都可能令她大发雷霆歇斯底里。

  女同事们告诉我,妊娠期女人情绪波动较大,生完孩子就没事了。

  就这样熬过了冬天,女儿便出生了。

  没有想到,女儿出生后,蝶的言行变得更加霸道与蛮横,脾气变得更加烦躁而易怒。与马列老太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不愿意与我进行任何沟通,她的心里与眼里只有女儿。我除了晚上与她同卧一床表示我还存在外,其它时间我基本上算是空气。后来,我连睡觉的位置也被剥夺了,因为,她担心我睡觉压着女儿。我也正好图个清静,于是,搬回到结婚前住的那间保姆房。

  这样也好,我把所有精力与心思全部放到工作和诗歌创作上。

  我工作更加卖力,常常自告奋勇跟报社请求去外地采访,去得越远越好。事实上,我是不愿回家。更重要的是,我已疯狂地爱上了诗歌创作,拿蝶的话说,我已成为诗魔之徒。我甚至经常翘班把自己关在家里苦苦写诗,所以,得罪了单位的领导,也惹怒了蝶与她的父母。但我全然不顾。我可以为创作一首诗抛开所有烦忧与杂念,我可以头悬梁锥刺股只为等待一首诗的诞生。我常常整晚坐在电脑前,让灵魂进入诗歌的天堂,让生命遨游蓝色的诗海——诗海浩瀚无边,女神凝眸含笑……

  感谢那个炎热的夏天,感谢死鬼兄弟邹健,感谢那个无风的夜晚,《老邹的爱情》让我在岛城一举成名,我一夜之间成为了“著名诗人”!

  那个自娱自乐的夏天,我创作了无数“流传”于岛城网络的诗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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