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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十四话 秦历正月(2/3)
亲戚而偏袒。对于郎中令来说,只要现在能用就行,至于出身、亲缘、以前的经历之类的东西,完全不用考虑。

  在朝见的人中,还有一个与众不同的。那是一个八岁的男孩,他带着一位周王姬到了咸阳,他正是葛天氏的首领葛天明。这是自秦帝国开国以来葛天氏第一次来朝,也是自始皇帝即位以来第一次有周王姬入朝。史官们怀着激动的心情,详细地记录下了这一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的历史事件,甚至还为它作了诗,以便日后教化世人。尽管这段历史并不存在,这些记载也不能流传后世,他们自身也并不知情。

  葛天氏受到了相当于庶方小侯的礼遇,周王姬收到了相当于诸侯的礼遇,他们在经过始皇帝同意之后留下,一起参加祭祀。周王姬擅长五弦,虽说是王姬却无论文、武二王,只知陶唐氏,对周王室的光辉事迹并无留恋,只当不知。葛天氏的单孔骨笛更是秦人没有见过的。一般的骨笛是由细长的鹤腿骨凿多个孔,以孔的位置定音。葛天氏的骨笛则不同,只有一个孔,音的变化需要技巧。即使是在这个时代,也是绝技。

  大子扶胥承担了嗣子的责任,十八子为副手,由治粟内史和郎中令辅佐。治粟内史蒙恬和郎中令赵高处得不好。作为上卿毅的长兄,在情感上与亲缘上,蒙恬不可能与和兄弟不和的人愉快相处。赵高也看不上这种躺在祖先的功劳簿上长大,又靠家族得到地位的人,虽然他觉得蒙恬还算是个能用的,但人家不想和他亲近,他也不至于要自己贴过去。在公事上,这两人都是认真能干的,绝不会因私废公,这一点倒是合得来,也只有这一点。

  赵高是绝对理性的,不会因为情感因素改变判断,甚至有些不近人情,过于严格。蒙恬是感性的,总会被情感影响,譬如调度物资,他偏向于同意调拨,以免需要物资的人因缺少物资而受苦,即使那时的情况不允许。在赵高看来,蒙恬太不理智,话又少,很难相处。在蒙恬看来,赵高为人苛刻,说话刻薄,不像好人。就这样一直无法理解对方,再加上上卿毅的态度,两人之间的嫌隙越来越大。在历史书上以及各种古装剧中,两人的矛盾大到非要死一个的地步,最终,赵高利用了当时已经死去的始皇帝,杀死了蒙恬和他的弟弟毅。

  蒙恬与毅是忠臣,赵高是奸佞,这是盖棺定论的事,作为常识几乎人人都知道。可是,真的身处其中,与这些“忠臣”、“奸佞”生活在同一片天下,在同一座宫殿中谈论过一些话题之后,就变得“不辨忠奸”了。不能简单地说谁对谁错、谁奸谁忠,只是理念不同的两人遇到了一件有重大分歧的事,无法交流,不肯和解,能为他们调停的人已经死去并且成为了矛盾的根源,最终以一个死去,另一个也不长久的悲剧收场。

  大子扶胥,史书上记载为公子扶苏,是一个忠孝的典范,也是一个带有悲剧色彩的人物。可是,在赵心儿眼里,大子是扶胥,阿兄的第一个儿子,也是自己的儿子。虽然迂腐,虽然懦弱,但很理性,也有礼貌。十八子,史书上记载为秦二世胡亥,是一个昏君的角色,顺带将跟随他的人都定位成奸臣。现在,他还不是秦二世,也不叫胡亥。他只是十八子,是始皇帝众多儿女中排行第十八的儿子。既不是嗣子,也没有突出的表现与可以取名的特征。即使始皇帝宠他,也没有取名的必要,十八子就足够了。这个有些情绪不稳定,更有孩子气的十八子,性格不温顺,不爱学习,也不听话,却没有像后世说得那样不堪。作为始皇帝的孩子,他该学的与该做的都没有落下,只是性格不讨喜,不认同儒教的种种观点。但始皇帝倒是喜欢这孩子的性格,说是像他,活像一只脾气倔强、没事胡来的小猪崽子。正因十八子的行为与思想与孔子的追随者们不同,这就把那些儒学家都推向了扶胥一方。可扶胥作为孝子,只孝顺父亲之正配,而不是孝顺生他母亲。作为儒教的信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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