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奸商啊(1/2)
“小姐,不可啊!匣子里这些头面,虽然式样是差了些,但可都是实打实的真金打造啊。她这支式样是精巧了些,但是哪里值三支……”翠环小丫鬟素来激灵。
“切,翠环你闭嘴吧,归二小姐你自己选好了,千金难买本小姐乐意。”说着便懒得再看她们,拿着那支折枝梅花步摇走到铜镜前。
“哇,沉甸甸的金钗哎!”庄跳跳捧着换来的金钗,和归明月走出王大户家。
“明月,你真是个奸商啊!”又凑到归明月的耳朵边上,悄悄的说道。
……
“跳跳,你可知附近哪里有当铺?”归明月问道。
“县里有一家陈家当铺,不过得要半天的脚程。”庄跳跳十岁,比归明月略大些。素日里活泼好动,俞氏也不拘着她,她便经常跟着大人跑去县里郡上见识面,在羽村也算是小小的见多识广了。
“好,那先回家。”归明月将三只沉甸甸的金钗放入怀中,并嘱咐庄跳跳先莫告诉旁人。
衙门里这个月的俸禄月初就放过了,如今归鸿远还好,饭食可以在衙门里凑合。
李妈妈也回家住去了,住在庄大强家的归家的家眷的境况就尴尬很多。
庄婶人淳朴厚道,每日做了饭食都先端了过来给俞氏。
剩下的才轮到庄跳跳和她的两位哥哥,二位身强力壮的哥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之前虽然菜粥面饼这些粗粮,但能管饱,如今是粥更稀饼更薄,每日都免不得饥肠辘辘。
每次见着庄嫂热情的将热腾腾的饭食端到桌上,俞氏一行人都都感激又羞愧难当。
半大小子的归承志的羞愧之情更甚,自从宅子被烧之后,他也便再也没去学堂上学,虽然归鸿远还想催促他去读书,但是他自知自己在读书科考这条路上资质平庸,便生了放弃的念头。
然而不读书不科考,自己又能做些什么呢?
归静雪略微皱眉的看着大瓷碗里的那几个黑糊糊的冒着热气儿的粗粮饼子,但是腹内穿来的咕噜噜的饥叫声,让她蹙眉使劲将饼子咽了下去。
再观素日里娇气的归明月,虽然吃的也很少,但是将那碗粗粝的野菜粥喝进去的时候神色丝毫未动。
用完早膳后,归承志如约和归明月找俞氏告了个假,说去县里看看。俞氏见是归承志一起,便也放心放行。
俞氏自己在家便帮着庄嫂喂喂家禽、盥洗衣物,然而她出身在手工匠人的商户家庭,倒是会些敲敲打打的微末活计,让她刺绣女红赚点贴补,是压根儿也不精通的。
“妹妹,这大冷天儿的我们去县里做什么呢?”虽然是寒冬腊月,但是走了半天,也出了一身的汗,归承志拿衣袖拭了拭归明月额头的汗珠,只见妹妹原本圆乎乎的小脸瘦的只剩一双晶莹明亮的大眼睛了。不由得心下一疼。
归明月从怀中掏出三支明晃晃的金钗,然后边走边细细的跟归承志说了原委。
“啧啧,确实奸商啊!”归承志不禁感叹。
归明月翻了个白眼,古人真是迂腐,这就叫奸商了,真正的奸商你们见过吗你们。
最后他们在陈家当铺里用两支金钗死当了十五两银子,另一支金钗归明月跟当铺老板协商半天换了三支旧的银质花枝步摇。
归承志没想到能当得这么多银两,爹爹一年的俸禄加起来也就二十几两。看着归明月喜滋滋的捧着银子和步摇走在前面,不禁想起她和当铺老板交易时候的场景。
瘦瘦小小的面庞上泛着活泛灵动的光满,斜飞的眸子笑意盈盈,观之亲切可喜,说出的话儿也大方得当、条理分明。明明是分毫必争但是让人生不起半点厌恶。
当铺的陈老板也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般机灵讨喜的孩子,便也痛痛快快的给换了那三支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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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翠环你闭嘴吧,归二小姐你自己选好了,千金难买本小姐乐意。”说着便懒得再看她们,拿着那支折枝梅花步摇走到铜镜前。
“哇,沉甸甸的金钗哎!”庄跳跳捧着换来的金钗,和归明月走出王大户家。
“明月,你真是个奸商啊!”又凑到归明月的耳朵边上,悄悄的说道。
……
“跳跳,你可知附近哪里有当铺?”归明月问道。
“县里有一家陈家当铺,不过得要半天的脚程。”庄跳跳十岁,比归明月略大些。素日里活泼好动,俞氏也不拘着她,她便经常跟着大人跑去县里郡上见识面,在羽村也算是小小的见多识广了。
“好,那先回家。”归明月将三只沉甸甸的金钗放入怀中,并嘱咐庄跳跳先莫告诉旁人。
衙门里这个月的俸禄月初就放过了,如今归鸿远还好,饭食可以在衙门里凑合。
李妈妈也回家住去了,住在庄大强家的归家的家眷的境况就尴尬很多。
庄婶人淳朴厚道,每日做了饭食都先端了过来给俞氏。
剩下的才轮到庄跳跳和她的两位哥哥,二位身强力壮的哥哥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之前虽然菜粥面饼这些粗粮,但能管饱,如今是粥更稀饼更薄,每日都免不得饥肠辘辘。
每次见着庄嫂热情的将热腾腾的饭食端到桌上,俞氏一行人都都感激又羞愧难当。
半大小子的归承志的羞愧之情更甚,自从宅子被烧之后,他也便再也没去学堂上学,虽然归鸿远还想催促他去读书,但是他自知自己在读书科考这条路上资质平庸,便生了放弃的念头。
然而不读书不科考,自己又能做些什么呢?
归静雪略微皱眉的看着大瓷碗里的那几个黑糊糊的冒着热气儿的粗粮饼子,但是腹内穿来的咕噜噜的饥叫声,让她蹙眉使劲将饼子咽了下去。
再观素日里娇气的归明月,虽然吃的也很少,但是将那碗粗粝的野菜粥喝进去的时候神色丝毫未动。
用完早膳后,归承志如约和归明月找俞氏告了个假,说去县里看看。俞氏见是归承志一起,便也放心放行。
俞氏自己在家便帮着庄嫂喂喂家禽、盥洗衣物,然而她出身在手工匠人的商户家庭,倒是会些敲敲打打的微末活计,让她刺绣女红赚点贴补,是压根儿也不精通的。
“妹妹,这大冷天儿的我们去县里做什么呢?”虽然是寒冬腊月,但是走了半天,也出了一身的汗,归承志拿衣袖拭了拭归明月额头的汗珠,只见妹妹原本圆乎乎的小脸瘦的只剩一双晶莹明亮的大眼睛了。不由得心下一疼。
归明月从怀中掏出三支明晃晃的金钗,然后边走边细细的跟归承志说了原委。
“啧啧,确实奸商啊!”归承志不禁感叹。
归明月翻了个白眼,古人真是迂腐,这就叫奸商了,真正的奸商你们见过吗你们。
最后他们在陈家当铺里用两支金钗死当了十五两银子,另一支金钗归明月跟当铺老板协商半天换了三支旧的银质花枝步摇。
归承志没想到能当得这么多银两,爹爹一年的俸禄加起来也就二十几两。看着归明月喜滋滋的捧着银子和步摇走在前面,不禁想起她和当铺老板交易时候的场景。
瘦瘦小小的面庞上泛着活泛灵动的光满,斜飞的眸子笑意盈盈,观之亲切可喜,说出的话儿也大方得当、条理分明。明明是分毫必争但是让人生不起半点厌恶。
当铺的陈老板也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般机灵讨喜的孩子,便也痛痛快快的给换了那三支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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