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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前尘往事2(2/3)
朦胧的夜晚过去了,等到又是崭新的一天来临时,唐凤玲却不告而别,杳无音信,消失在人海茫茫中,再也寻不到她的踪影;等到再次相见时,已是五年之后,物是人非,隔了千山万水,隔了沧海桑田。

  为什么同龄的女孩子总要比男孩子成熟?为什么唐凤玲可以像姐姐一样把自己照顾地诸事不愁?为什么在唐凤玲遇到了那样的重大变故时,自己作为男朋友竟然毫无发现,竟然还可以沉浸在虚拟的世界中不能自拔?为什么?为什么?

  …

  唐凤玲有一个比她小十岁的弟弟,因为他从小走失过一次,又因为他是他们家族里这个辈分中唯一的男丁,所以家族里的长辈对他都格外宠溺。

  因过于宠溺,所以他从小就颐指气使,是家里说一不二的小皇帝。

  等他长到十四五岁时,就开始在街头鬼混,吃喝嫖赌,打架斗殴,无恶不作。因为他自幼就是家里的小皇帝,天真的他以为到了社会这个大家庭,大家还会围着他转,唯他马首是瞻。

  所以稍有不顺心处,稍有看不过的人,他就会拳脚相加,常常是三天一争斗,五天一斗殴,他的家也被他搞的鸡飞狗跳,永无安宁之日。

  在唐凤玲离开李少辉时,他又一次闯祸了,而且这次祸患还不小。在这的次斗殴中,丧心病狂的他冲动之下,竟然将一把匕首插入一个斗殴者的心脏之中,结束了一条人命。

  面对这样的噩耗,那个受害人的家属给了唐凤玲父母两条道路,一条路是走司法程序,让杀人凶手绳之以法,另外一条路是金钱赔偿,金额高达70万元,没有回旋余地。

  唐凤玲的父母考虑到儿子犯的是故意伤害罪,走司法程序很有可能被判死刑,所以只能无奈地接受70万元的金钱赔偿。唐凤玲的家庭虽是殷实的工薪阶层,可这几年被她的弟弟各种折腾,早就家徒四壁,所以这70万元的赔偿对于他们来说就成了一个天文数字。

  恰巧那时一直骚扰唐凤玲的流氓知道了这件事,他告诉唐凤玲家人自己可以凭官场的朋友搞定这件事,但前提是唐凤林必须无条件地跟了他,所以唐凤玲在父母又哭又闹的逼迫中,只能含着泪离开了李少辉,屈辱地当上了那个“扶弟魔”。

  虽然唐凤玲帮助她弟弟度过了此劫,但她的弟弟并不知悔改,仗着有了这么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厉害“姐夫”,越发肆无忌惮,常常做一些欺男霸女的勾当,对派出所的门比自己的家门还要熟悉,还要亲切。

  而唐凤玲每一次被父母逼迫着向那个流氓求救时,就会受到那个流氓的各种欺辱鄙视。

  当唐凤玲被包养的事情被那个流氓的老婆发现以后,唐凤玲自然难免羞辱。她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后,连忙赶来劝慰,不过安慰之余,又向唐凤玲索要钱财,因为她那个宝贝弟弟又要被判刑了。

  唐凤玲看着亲生父母竟然如此虐待她,痛不欲生,而她父母接下来的做法更让她心寒如冰,她的父母竟然劝她要继续和那个流氓保持这种见不得人的关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的弟弟安然无恙。

  那一刻,看着父母竟然如此丑陋的唐凤玲,心如死灰。在那个老流氓寄来了一笔款项之后,就悄悄离开了深圳,借着璐瑶结婚的名义来到了上海,乞求和李少辉复合,再续前缘,不过李少辉是一个认死理的人,所以才又发生了后续的种种…

  当璐瑶和李少辉赶到深圳时,辗转反侧地打听中,才得知唐凤玲前天和璐瑶通电话后,没多久,就经人举报,被警察带到了派出所,因念及她是初犯,就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拘留所门前等待唐凤玲的时候,李少辉突然想到那一年自己也曾这样等过许诺,不过那时的心情和现在迥然不同,那时自己除了焦急无奈,就是满心的痛苦,生怕许诺在里面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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