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娇娇儿(1/3)
语毕便低下头,迫切的吻上面前的小嘴。
以往的那些女人,哪个不是变着花样来的伺候的,什么勾人的手段都使得出来。现在来了个玉疏这样又痴又傻的,新鲜多于喜欢罢。
男人都喜欢美丽容貌,萧琦也不能免俗。
到底是玉疏长得绝色双姝,即便是这般笨,萧琦倒品出了几分可爱。
玉疏还有话要说,萧琦深谙这小姑娘嘴里吐不出什么撩拨人的话,将那些未出口的字句全吞下了喉。
她年纪虽小,可该有的都有,尤其是一身雪白的肌肤让人难以相信她是乡下庄子里出来的,欺霜赛雪、白璧无瑕,比宫里那些千娇万贵的娘娘还要好看,他像见到一个精致的宝物般颇有些爱不释手。
玉疏见他神色不明地盯着自己看,不免有些惊慌失措起来。
身上的男子呼吸急促。
他本是不喜忍耐之人,总归见得多,再美丽的女人尝了味道也不过尔尔。
萧琦为人狠厉乖觉,往昔他以为房事前的亲吻撩拨那叫夫妻情致,他堂堂一个王爷难道委屈自己去取悦女人?跟一个妓子调情算什么呐?
玉疏羞的将脸埋进秀发里,红唇微张喘着气,根本不敢看他。
他开疆辟土,她就退避三舍;他奋起直追,她干脆关门避战。
“说话。”
他神色隐忍,也不大好看。
玉疏摇头,脸色发白冒着冷汗。
“说。”
萧琦声音沉了下来,他在控制自己不伤到她。
玉疏本来死咬着牙关不啃声吗,一来是怕说错了话得罪了贵人,二来,实在是说不出什么话。
萧琦叹了口气,看她这样可怜起了怜爱之心,开拓的步伐慢了下来,强壮的队伍后退,选择逐步向前挺进。
是她忘了王爷自来荒唐,人人都说九王生平最好酒和女色,迷乱中看见他一身结实的肌肉上,交错纵横的布满了淡淡的疤痕。
之前她一直娇羞不敢直视他的身子,如今细看才发现那些疤痕淡淡的几乎看不到,必是年代久远才致淡去。突然想起民间传闻,九王爷自十三岁便上了战场,时隔多年疤痕虽淡的快没有,可亲眼所见才知那不是传闻
她颤抖着伸出手五指伸开覆盖住他的疤痕,第一次近距离摸上这位心目中仰慕的英雄,感受他将战场上军营里的正义,带到她的身边。
萧琦越来越狠,从来没有女人敢摸他的疤痕,她们都惧怕都嫌弃,只有她白白的小手按住自己的胸口覆在那道丑陋的疤痕之上,那里,曾被敌军一箭射穿心脏昏迷了几天几夜,萧琦硬拼着一口气从阎王爷的手里逃了回来,风萧萧易水寒,他从十三岁起便征战沙场一心求军功,除了母后,从未有女人用这样炙热的眼神盯着自己的疤,彷佛在感受那些过往,做他的士兵,愿意陪他经历,愿意陪他去死。
心房发痒,被她撩得难以自持,身上不停的滴下汗水,动作却没停。
玉疏后来记不得时辰了,只记得自己到了最后实在受不住,大着胆子逃一般地往后缩,小脸俱是泪痕。
初初相见,做的便是这般荒唐事。她是寻芳阁的人,倒也正常。
可那时她还小,记得什么呢?
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第二日陆玉萍端着一碗黑漆漆的汤药,亲手捏着她的嘴巴狠狠灌进来的避子汤,当真是苦到喉头发紧,教她至今还难忘
那些不堪的、荒唐的、想忘也忘不掉的旧事自她踏进这片土地,像是掺入京城的空气一般,渗进她的五脏六腑。
回忆如转马灯一般,一件一件地砸得她七荤八素,不堪去想,不能去想,如同埋在地底尸骨,挖出来不是腐臭,就是一堆白骨。
玉疏神色凄凉的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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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那些女人,哪个不是变着花样来的伺候的,什么勾人的手段都使得出来。现在来了个玉疏这样又痴又傻的,新鲜多于喜欢罢。
男人都喜欢美丽容貌,萧琦也不能免俗。
到底是玉疏长得绝色双姝,即便是这般笨,萧琦倒品出了几分可爱。
玉疏还有话要说,萧琦深谙这小姑娘嘴里吐不出什么撩拨人的话,将那些未出口的字句全吞下了喉。
她年纪虽小,可该有的都有,尤其是一身雪白的肌肤让人难以相信她是乡下庄子里出来的,欺霜赛雪、白璧无瑕,比宫里那些千娇万贵的娘娘还要好看,他像见到一个精致的宝物般颇有些爱不释手。
玉疏见他神色不明地盯着自己看,不免有些惊慌失措起来。
身上的男子呼吸急促。
他本是不喜忍耐之人,总归见得多,再美丽的女人尝了味道也不过尔尔。
萧琦为人狠厉乖觉,往昔他以为房事前的亲吻撩拨那叫夫妻情致,他堂堂一个王爷难道委屈自己去取悦女人?跟一个妓子调情算什么呐?
玉疏羞的将脸埋进秀发里,红唇微张喘着气,根本不敢看他。
他开疆辟土,她就退避三舍;他奋起直追,她干脆关门避战。
“说话。”
他神色隐忍,也不大好看。
玉疏摇头,脸色发白冒着冷汗。
“说。”
萧琦声音沉了下来,他在控制自己不伤到她。
玉疏本来死咬着牙关不啃声吗,一来是怕说错了话得罪了贵人,二来,实在是说不出什么话。
萧琦叹了口气,看她这样可怜起了怜爱之心,开拓的步伐慢了下来,强壮的队伍后退,选择逐步向前挺进。
是她忘了王爷自来荒唐,人人都说九王生平最好酒和女色,迷乱中看见他一身结实的肌肉上,交错纵横的布满了淡淡的疤痕。
之前她一直娇羞不敢直视他的身子,如今细看才发现那些疤痕淡淡的几乎看不到,必是年代久远才致淡去。突然想起民间传闻,九王爷自十三岁便上了战场,时隔多年疤痕虽淡的快没有,可亲眼所见才知那不是传闻
她颤抖着伸出手五指伸开覆盖住他的疤痕,第一次近距离摸上这位心目中仰慕的英雄,感受他将战场上军营里的正义,带到她的身边。
萧琦越来越狠,从来没有女人敢摸他的疤痕,她们都惧怕都嫌弃,只有她白白的小手按住自己的胸口覆在那道丑陋的疤痕之上,那里,曾被敌军一箭射穿心脏昏迷了几天几夜,萧琦硬拼着一口气从阎王爷的手里逃了回来,风萧萧易水寒,他从十三岁起便征战沙场一心求军功,除了母后,从未有女人用这样炙热的眼神盯着自己的疤,彷佛在感受那些过往,做他的士兵,愿意陪他经历,愿意陪他去死。
心房发痒,被她撩得难以自持,身上不停的滴下汗水,动作却没停。
玉疏后来记不得时辰了,只记得自己到了最后实在受不住,大着胆子逃一般地往后缩,小脸俱是泪痕。
初初相见,做的便是这般荒唐事。她是寻芳阁的人,倒也正常。
可那时她还小,记得什么呢?
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第二日陆玉萍端着一碗黑漆漆的汤药,亲手捏着她的嘴巴狠狠灌进来的避子汤,当真是苦到喉头发紧,教她至今还难忘
那些不堪的、荒唐的、想忘也忘不掉的旧事自她踏进这片土地,像是掺入京城的空气一般,渗进她的五脏六腑。
回忆如转马灯一般,一件一件地砸得她七荤八素,不堪去想,不能去想,如同埋在地底尸骨,挖出来不是腐臭,就是一堆白骨。
玉疏神色凄凉的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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