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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何乐而不为(1/2)
“你姐问你话呢?你聋了还是哑了?不知道回答你姐么?”江月瞪着一双牛眼,眼瞧着就又要和以前一样动手打林清。

  就在这时候,空气中传来了淡淡的回应。

  “我知道了,妈。既然我断了腿无缘签约,让给姐姐也不算什么大事。等我收拾一下,明天就陪姐姐去公司里。”

  林清回答完,也不管身后目瞪口呆的林可儿就又一瘸一拐的走了出去。

  看着她这个样子,江月这才露出了抹得意的笑容,对林可儿道:“妈明个约了你陈姨打牌,不能陪你一起去签约。你放心,妈已经提前和李副总打过招呼了,你明个就带着林清去服装公司签约去。等事情办妥了,给妈回个电话,妈也就放心了。”

  林可儿没应声,满心围绕的都是林清临走前类似施舍的语气。

  这林清,被打了一顿,撞到脑子上了?说起话来也不客气了!

  什么叫让给她?

  这合约,原本就是属于她的!要不是这死丫头厚着脸皮非要来参合,她就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没听到自家女儿的回应,江月有些纳闷,回头就瞧见林可儿皱着眉头,她有些担心,开口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了?要不把签约的事情往后拖一拖?”

  拖一拖?

  拖到林清腿好了可以去签约?!

  林可儿恨其不争。她实在不明白,她妈,怎么会这么没有头脑!

  简直就是蠢货!

  压下了心底的不满,林可儿僵硬的扯了扯嘴角,“不碍事。签约的事情还是别拖了,免得到时候林清腿好了和我抢合约。”

  “她敢!”江月听到大闺女的话,愤恨地瞪了一眼屋外,哼唧道:“吃咱们家的,用咱们家的,还敢很你抢合约,看我不撕烂她!”

  “成日里和个废物一样缩在屋子里,连句话都说不清楚。她要是敢在外面给你找事,等回来了我就打死她这个小畜生!”

  林可儿听到后才缓了脸色,一双眼睛咕噜了一圈,不知想到什么,她忽然笑了起来。

  刚走到屋外的林清,自然是听了个清楚。

  上辈子她的一双腿,之所以落下病根,就是因为江月母女俩的折腾。一个带着自己到处跑,一个有事没事就拿棍子抽她撒气。

  一点休息调养的治病时间都没有。

  林清从小就不受江月待见。一开始林家的老太太还在的时候,江月不敢造次,她的日子过得还算是好受些,等老太太出国以后,江月就原形毕露。

  林清五六岁的时候,江月污蔑她故意打碎了自己的玉镯子。

  林雄二话不说就给了她几个巴掌,也不管她红肿出血的嘴角和脸颊。紧接着,她的房间就被人安排到了最顶层最小的一个屋子里。

  家里的佣人也都是一群见风使舵的,在看见江月成了这个家真正的女主人之后,各个都变着法的欺负林清用来讨好江月。

  每次到佣人打扫林清的房间的时候,一个个都化身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把抹布一扔,什么都不做。

  用当时佣人的话说就是“同人不同命,有的人天生就是该享福的,有的人生下来就是个下贱命,就是给人提鞋的!”

  而林雄知道后却是给她灌输一种“妹妹应该好好爱护和帮助姐姐”的思想。

  或许那个时候的林雄,就已经打算好,等以后,让自己这个私生女,好好打拼,替着林可儿去受苦了。

  然后让那个在夏家的他真正的女儿,好好回报他了。

  毕竟,身为夏家大小姐的夏悠,身份高贵,随便勾勾小手指头,他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无奸不商,林雄这个人,很会精打细算,当初换孩子,何尝不是为了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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