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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3/4)
买东西的热心大娘拉住他问:“小郑啊,有没有女朋友啊,我侄女今天大学毕业,公务员,刚二十五岁,哎呦,长得跟花一样,人又懂事又有能力……”

  郑宁远笑着推拒:“哇,美女啊,我也想要,就是怕我家那口子不同意。”

  大娘撇嘴:“总是说有,可是谁也没见到过啊,什么时候领来给大娘看看?”

  郑宁远乐呵呵的应承,转身就抛到脑后,女朋友,他这辈子是跟这种生物无缘了。

  因为他是个gay,或者他认为他是个gay,因为他有一个暗恋对象,宋瑾,他高中同学,最好的哥们。

  他从来没有表白过,因为宋瑾从他们认识起就有女朋友,走马灯似的不停的换,有时候甚至同时有俩,从来没有过空档期。

  他们从高中认识就腻在一块儿,又考了同一所大学,他帮他追女生,帮他逃课,帮他圆谎,帮他做毕设,甚至帮他解决工作。

  为他做了这么多,郑宁远甘之如饴,他知道宋瑾的目标的波大肤白貌美,所以从来没想过告白。他的另一个朋友庄毅就说,郑宁远你犯贱吧,郑宁远笑笑,没说话。

  本想就这么过一辈子,谁想到安逸的生活被打破,世界一遭颠覆,好好的人都变成了吃人的僵尸,末世来临的那天郑宁远不在家,刚好心情不好出去旅游,被困在火车上,那一瞬间,简直是人间地狱。

  多亏他幸运,事情发生的时候正在厕所,听着外头的惨叫哀嚎他完全没有开门出去的胆色,抖抖擞擞的等了半天,火车最后停了。

  他在厕所等了一天一夜,直到外面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才下车,铺天盖地的红色冲击着视觉和神经,郑宁远一弯腰就吐了。

  直起腰就是逃亡,靠着火车上刚从西藏带回来的一把藏刀活了五个月,无数个□□的夜里他都无比想念自家的小超市,要是他不出来多好,即便死也能吃饱了再死,多幸福。

  他不是一个自怨自艾的人,做事情也有自己的原则,与世无争但是并不厌世,即便世界末日也没有想着要自杀。

  他拼尽全力回到了那个城市,为了心中最后一点儿念想,想再见宋瑾一面。

  却没想到,他的小超市已经被占,领头的正是宋瑾。

  看着突然回来的郑宁远,宋瑾有一瞬间的惊慌,随即露出高兴的表情上来抱住他大力拍他的肩膀:“阿远,你终于回来了,不知道我有多担心!”

  庄毅站在旁边,眼中有晶莹一闪而过。

  郑宁远没有看到,他觉得有点不舒服,却没说什么。

  晚上庄毅跟他一起睡,跟他说:“阿远,你不应该回来啊,小瑾他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小瑾了。”

  那是郑宁远只是沉浸在宋瑾平安的欣喜中,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住下来才知道,宋瑾带着一帮人靠着他的超市和仓库在末世里活的有声有色,他对宋瑾从来不防备,仓库密码甚至家里保险箱的密码宋瑾都知道,所以宋瑾不但掌握的仓库还得到了他偷偷收藏的几把枪。

  然后做起了这片小区的老大,睡最美的女人,掌握着生杀大权,宋瑾不知道有多开心,末世,哈,对别人是末世,对他来说是天堂啊!

  可是郑宁远回来了,这个废材,为什么要回来!

  郑宁远感觉到了排斥和防备,有人开始挑唆,末世里,一口粮食都珍贵的不得了,何况是个大男人,每天吃的东西要不少呢。

  于是宋瑾吞吞吐吐的说:“阿远,最近小区里的丧尸多了起来,小队人手不够,你能不能帮个忙。”

  郑宁远应了,伸手要枪,宋瑾的女人凉凉的开口:“远哥这么厉害,哪里还需要枪啊,更何况现在弹药多珍贵,用一颗少一颗呢。”

  庄毅一愣,上前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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