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与家人吃晚饭(1/2)
<b>章节名:第004章与家人吃晚饭</b>
晚饭虽然没有肉,已经算是最近莫青璃吃的最丰盛的一顿饭了,素日爹爹和哥哥们不在家,基本娘几个就是一个菜,好的时候能加个咸菜和蛋花汤,今儿娘亲刘氏不但做了一盆的土豆炖豆角,大葱炒了两个鸡蛋,又炒了一盘盐霜花生米给莫如湖下酒,最后还把酱菜细细切丝,滴了点平时舍不得用的芝麻油,主食虽然是玉米饼子,但是吃着倒也香甜,自家种出的东西带有一种清香,现代那些转基因啊,农药蔬菜,根本就没办法比。
“来,我们璃丫头今天学了不少字,爹爹奖励一块鸡蛋。”
说着,莫如湖从盘子里夹了一大块鸡蛋给青璃,自己只夹了盘子里的大葱。
见兄妹自己个人都看着自己,莫青璃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下头。
“呵呵,小妹快吃吧,我们在学堂也能吃到鸡蛋的。”
大哥莫子归的话不多,但是缓解了青璃的尴尬,她很快变得坦然起来,抛开自己一瞬间的矫情,这些都是自己的家人,没人会看笑话的,她把鸡蛋一分为二,一部分放到子喜的碗里,笑着说道,“弟弟也吃。”
“嘿,我们四丫头懂事多了。”
娘亲刘氏欣慰的点点头,又给二姐莫青蔷夹了一筷子的鸡蛋大葱,这才说道,“快吃吧,别推来推去的,今儿母鸡下了四个蛋,前儿又攒了不少个,你们爷儿几个回去也带上点。”
“娘,我们在学堂也能吃到肉的,鸡蛋就留给家里的弟妹吃吧。”
莫子归连忙推辞,最近他经常摆摊给人写信念信,有时候不收钱就收几个鸡蛋,镇上的小院子还有几个,不过这回没拿回来,但是肯定不想在从家里拿了,他知道娘和弟妹们平时吃个鸡蛋都不容易,看几人蜡黄的脸色就有些心酸,他是家里老大,应该承担家庭重担,若不是先生一直夸他学问好,父亲又把自己当做希望,他真想出去给人家跑腿做上个小生意,一个月也有个几百文也能让家里松快不少,隔三差五也能吃上点子肉打打牙祭。
“老大啊,做学问要紧,要是累,咱就别去给人家摆摊了吧。”
刘氏识文断字的,也算通情达理,这个时代就是士农工商,商人地位十分低下,被认为算计私利,狡猾,一身铜臭。而读书人,都有一种清高劲儿,给人摆摊写信,除非是日子真过不下去了,否则还少有人拉下这个脸子,这可是被很多人觉得有辱斯文的。
“娘,不碍的,给人写信还能练练字,不用自己出银子,还省点笔墨。”
莫子归笑笑,并没有多说,开始他也被嘲笑,但是用自己写信换来的铜板给小妹买了头绳之后,就放得开了,脸面之类的不重要,看到小妹笑盈盈的小脸,他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被人在后面说几句酸话,不痛不痒,没什么大不了的。
“儿子长大了,我们也别操这个闲心了。”
莫如湖吃了几口花生,又喝了一口酒,劣质的白酒度数也并不高,但是进到胃里仍旧暖暖的,这个地方冬天的时候特别冷,村里人有钱没钱的都好这么一口儿。
“他爹,一会儿吃过了饭去爹娘那,把这月的赡养银子给了吧。”虽然已经分家,但是老三莫如湖家和老大莫如江还是经常走动的,两家的关系也比较和睦。青璃的大伯母大刘氏是娘亲的堂姐,而且是自小一起长大,所以关系比较亲近,完全没有妯娌的自私嫉妒等一些小想法,而且大伯莫如江家的条件也比自家好上些许,大堂哥莫子冬在镇上的酒楼当小二儿,每月有三百文的工钱,而且还不时能接到客人的打赏,有时候还会带些酒店剩下的吃食回来,不过青璃对这种别人剩下的比较反感,大堂哥过来送了两次,那时候她正摔的昏迷,更是没什么胃口,因为那会天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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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虽然没有肉,已经算是最近莫青璃吃的最丰盛的一顿饭了,素日爹爹和哥哥们不在家,基本娘几个就是一个菜,好的时候能加个咸菜和蛋花汤,今儿娘亲刘氏不但做了一盆的土豆炖豆角,大葱炒了两个鸡蛋,又炒了一盘盐霜花生米给莫如湖下酒,最后还把酱菜细细切丝,滴了点平时舍不得用的芝麻油,主食虽然是玉米饼子,但是吃着倒也香甜,自家种出的东西带有一种清香,现代那些转基因啊,农药蔬菜,根本就没办法比。
“来,我们璃丫头今天学了不少字,爹爹奖励一块鸡蛋。”
说着,莫如湖从盘子里夹了一大块鸡蛋给青璃,自己只夹了盘子里的大葱。
见兄妹自己个人都看着自己,莫青璃老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下头。
“呵呵,小妹快吃吧,我们在学堂也能吃到鸡蛋的。”
大哥莫子归的话不多,但是缓解了青璃的尴尬,她很快变得坦然起来,抛开自己一瞬间的矫情,这些都是自己的家人,没人会看笑话的,她把鸡蛋一分为二,一部分放到子喜的碗里,笑着说道,“弟弟也吃。”
“嘿,我们四丫头懂事多了。”
娘亲刘氏欣慰的点点头,又给二姐莫青蔷夹了一筷子的鸡蛋大葱,这才说道,“快吃吧,别推来推去的,今儿母鸡下了四个蛋,前儿又攒了不少个,你们爷儿几个回去也带上点。”
“娘,我们在学堂也能吃到肉的,鸡蛋就留给家里的弟妹吃吧。”
莫子归连忙推辞,最近他经常摆摊给人写信念信,有时候不收钱就收几个鸡蛋,镇上的小院子还有几个,不过这回没拿回来,但是肯定不想在从家里拿了,他知道娘和弟妹们平时吃个鸡蛋都不容易,看几人蜡黄的脸色就有些心酸,他是家里老大,应该承担家庭重担,若不是先生一直夸他学问好,父亲又把自己当做希望,他真想出去给人家跑腿做上个小生意,一个月也有个几百文也能让家里松快不少,隔三差五也能吃上点子肉打打牙祭。
“老大啊,做学问要紧,要是累,咱就别去给人家摆摊了吧。”
刘氏识文断字的,也算通情达理,这个时代就是士农工商,商人地位十分低下,被认为算计私利,狡猾,一身铜臭。而读书人,都有一种清高劲儿,给人摆摊写信,除非是日子真过不下去了,否则还少有人拉下这个脸子,这可是被很多人觉得有辱斯文的。
“娘,不碍的,给人写信还能练练字,不用自己出银子,还省点笔墨。”
莫子归笑笑,并没有多说,开始他也被嘲笑,但是用自己写信换来的铜板给小妹买了头绳之后,就放得开了,脸面之类的不重要,看到小妹笑盈盈的小脸,他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被人在后面说几句酸话,不痛不痒,没什么大不了的。
“儿子长大了,我们也别操这个闲心了。”
莫如湖吃了几口花生,又喝了一口酒,劣质的白酒度数也并不高,但是进到胃里仍旧暖暖的,这个地方冬天的时候特别冷,村里人有钱没钱的都好这么一口儿。
“他爹,一会儿吃过了饭去爹娘那,把这月的赡养银子给了吧。”虽然已经分家,但是老三莫如湖家和老大莫如江还是经常走动的,两家的关系也比较和睦。青璃的大伯母大刘氏是娘亲的堂姐,而且是自小一起长大,所以关系比较亲近,完全没有妯娌的自私嫉妒等一些小想法,而且大伯莫如江家的条件也比自家好上些许,大堂哥莫子冬在镇上的酒楼当小二儿,每月有三百文的工钱,而且还不时能接到客人的打赏,有时候还会带些酒店剩下的吃食回来,不过青璃对这种别人剩下的比较反感,大堂哥过来送了两次,那时候她正摔的昏迷,更是没什么胃口,因为那会天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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