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不嫁(2/3)
这层关系,都不愿与仇昆杰作对了。
可以说仇昆杰后来能当上仇家的家主,季三爷功不可没。
两家关系一度十分亲密,季三夫人和仓泽美月很是合得来,没过多久,两个人又同时怀了孕。那时候季三爷和仇昆杰都欣喜不已,两家就做了约定,给腹中的孩子结了婚约!
后来季君晗出生了,只比仇倾月晚了一天。两家人又深以为缘分。
虽然两家生的都是女孩,但当代同性成婚早已合法。
季三爷也表示,季君晗长大后会继承季家,因为季君晗可能会是他的唯一的女儿,季三爷身子不好,能有季君晗这个女儿已是万幸。仇昆杰也希望两家人之后联姻,使家族更为壮大。
所以不仅口头婚约未变,两个男人甚至一时兴起,在酒酣之时,给两个刚出生的女孩定下了书面婚契……
只是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一次仇家遭遇十分严重的控股危机,那时仇昆杰的几个兄弟在仇家还残留着一定控制力,合着逼迫仇昆杰利用季家,转移股市投资者的注意力,度过危机!
仇昆杰实在没办法,利用季三爷的信任,对付了季家,使季家受到了重创,季三爷也因此气病,落下了病根。
仇家的危机是过去了,仇昆杰的家主之位也做得更稳了,但和季三爷的关系,却是一日成冰。
仇昆杰几度寻季三爷赔礼道歉,两家的关系虽有舒缓,却再也回不到从前。指腹为婚之事,也渐渐不了了之。
十二年前季三爷病逝,季家大爷为人懦弱,不愿参与权利之争,二爷身在国外,四爷和六爷乃是庶出,没有继承权和掌管权,于是季家大权被野心勃勃的季五爷给夺了去,美其名曰为年纪小不懂事的季君晗管理季家。
又为了方便“照顾”季三夫人母女二人,让她们住在了眼皮底下。
而季君晗后来突然生了场大病,双腿尽废,不能行走。
自此,季君晗也由季家法定继承人,变成了寄人篱下的残废。
现在已经十二年过去,在玄国二十岁即是成年,三日前,季君晗正好满二十岁,季三夫人突然寄来了一封信和一份光脑文件,里面竟是当年季家和仇家指腹为婚的契约!
上头明明白白地写着“季家女”和“仇家女”满二十岁后成婚,落款人便是季三爷季逸和仇家家主仇昆杰。
因为当时两家人喜得贵女,欢喜之下皆盖下了各自的专属电子印鉴,所以签下的这份契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这两人的女儿,必然是要结婚的。
除非有一方撕毁婚约,但这种行为,是极为人所不齿的。如果被悔婚的那一家要告上法庭,那毁约者可能会受到刑罚。
当然,以仇昆杰的能力,就算毁约,也不怕季三夫人提出诉讼,仇家家主自有能力保全自己的女儿,不受刑罚。
但这样一来,仇家和季家恐怕就结下更大的梁子了,哪怕季君晗在季家地位不怎么样,她也是上任掌权人季三爷嫡亲的女儿!
更要紧的是,士族悔婚不仅仇倾月的名声多少会受到损害,将来的婚事会受影响,就连仇昆杰,都可能在登基不到一年的新皇眼中,背上一个背信弃义的形象。仇国公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同时,仇昆杰心里对季三爷其实还存着几分愧疚之意。季三夫人在信中提出要他将女儿嫁给季君晗,甚至提到了当年旧事。
种种因素之下,仇昆杰又怎能不动摇。
考虑过后,仇昆杰决定先问问女儿的意思。
说不定……女儿会愿意嫁给季君晗呢?
“这就是你们当年的指腹为婚?!那个病秧子?不!我不愿!我不嫁!”仇倾月听完了一切,反而更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可以说仇昆杰后来能当上仇家的家主,季三爷功不可没。
两家关系一度十分亲密,季三夫人和仓泽美月很是合得来,没过多久,两个人又同时怀了孕。那时候季三爷和仇昆杰都欣喜不已,两家就做了约定,给腹中的孩子结了婚约!
后来季君晗出生了,只比仇倾月晚了一天。两家人又深以为缘分。
虽然两家生的都是女孩,但当代同性成婚早已合法。
季三爷也表示,季君晗长大后会继承季家,因为季君晗可能会是他的唯一的女儿,季三爷身子不好,能有季君晗这个女儿已是万幸。仇昆杰也希望两家人之后联姻,使家族更为壮大。
所以不仅口头婚约未变,两个男人甚至一时兴起,在酒酣之时,给两个刚出生的女孩定下了书面婚契……
只是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
一次仇家遭遇十分严重的控股危机,那时仇昆杰的几个兄弟在仇家还残留着一定控制力,合着逼迫仇昆杰利用季家,转移股市投资者的注意力,度过危机!
仇昆杰实在没办法,利用季三爷的信任,对付了季家,使季家受到了重创,季三爷也因此气病,落下了病根。
仇家的危机是过去了,仇昆杰的家主之位也做得更稳了,但和季三爷的关系,却是一日成冰。
仇昆杰几度寻季三爷赔礼道歉,两家的关系虽有舒缓,却再也回不到从前。指腹为婚之事,也渐渐不了了之。
十二年前季三爷病逝,季家大爷为人懦弱,不愿参与权利之争,二爷身在国外,四爷和六爷乃是庶出,没有继承权和掌管权,于是季家大权被野心勃勃的季五爷给夺了去,美其名曰为年纪小不懂事的季君晗管理季家。
又为了方便“照顾”季三夫人母女二人,让她们住在了眼皮底下。
而季君晗后来突然生了场大病,双腿尽废,不能行走。
自此,季君晗也由季家法定继承人,变成了寄人篱下的残废。
现在已经十二年过去,在玄国二十岁即是成年,三日前,季君晗正好满二十岁,季三夫人突然寄来了一封信和一份光脑文件,里面竟是当年季家和仇家指腹为婚的契约!
上头明明白白地写着“季家女”和“仇家女”满二十岁后成婚,落款人便是季三爷季逸和仇家家主仇昆杰。
因为当时两家人喜得贵女,欢喜之下皆盖下了各自的专属电子印鉴,所以签下的这份契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这两人的女儿,必然是要结婚的。
除非有一方撕毁婚约,但这种行为,是极为人所不齿的。如果被悔婚的那一家要告上法庭,那毁约者可能会受到刑罚。
当然,以仇昆杰的能力,就算毁约,也不怕季三夫人提出诉讼,仇家家主自有能力保全自己的女儿,不受刑罚。
但这样一来,仇家和季家恐怕就结下更大的梁子了,哪怕季君晗在季家地位不怎么样,她也是上任掌权人季三爷嫡亲的女儿!
更要紧的是,士族悔婚不仅仇倾月的名声多少会受到损害,将来的婚事会受影响,就连仇昆杰,都可能在登基不到一年的新皇眼中,背上一个背信弃义的形象。仇国公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同时,仇昆杰心里对季三爷其实还存着几分愧疚之意。季三夫人在信中提出要他将女儿嫁给季君晗,甚至提到了当年旧事。
种种因素之下,仇昆杰又怎能不动摇。
考虑过后,仇昆杰决定先问问女儿的意思。
说不定……女儿会愿意嫁给季君晗呢?
“这就是你们当年的指腹为婚?!那个病秧子?不!我不愿!我不嫁!”仇倾月听完了一切,反而更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