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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醉千觞(1)(1/4)
御王刚回府的那天,摄政王正在接待宇唐使者,他只派人问候了御王一声,今日得闲,这才与御王一同登山,不过不是为了游玩,因为这是座坟山。此山荒凉,春天的生机也抵不过此地的死气,枯木白骨,乌鸦群聚,也唯有在山崖上偶见几枝松木苍凉。这里新坟旧墓望不到头,御王看到了许多已故之人的名字,此山虽荒,可位于最靠近皇陵的地方,能在此地立碑之人,无一不是鼎鼎有名。这里有一座极新的坟,新到四周刚伐的木还来不及新生或是腐朽,御王多看了几眼,这是国宋煜之墓,墓前的酒盏已空,沉淀了一碗底的泥,在这里,他不是世人口中的佞臣,他是匡扶社稷的忠臣,他是君莫愁一生的挚友。

  “这是皇兄立的碑?”御王问道。

  “不,这里的碑,我还未立过一座,”摄政王笑了笑,“父皇忌惮宋煜,所以杀了他,可在人死后,又为其立碑以安心,他以为这样就还了所有的情,他对谁都是这样。宋煜,是一个连君家家谱上都不见一个的帝王之才,只可惜,他不姓君。”

  “皇兄这样说,是不是太维护了点他,他可一度向夺了父皇的权,君家的天下。”御王质问道。

  “宋煜若想夺这天下,数十年前早夺了,只说去年父皇病情反复,国师的决定,哪一个不是为了安天下。”

  御王沉默,摄政王说的天子病情反复不过是为了好听,那时的君莫愁全然失去了理智,他的意志已不是有失偏颇可以形容,两人走向下一座墓碑,御王愈加沉默,这是白映夜与妻子白雪烟的合墓,这里应该埋的是口空棺,尸骨也好衣物也罢,早在那一夜的大火中化作了飞灰。白氏,这是御王与少年共同给出过承诺会去保护的氏族,可一切仿佛冥冥中早有安排,白氏命数已尽,救不了,就是救不了。

  这次御王什么都没说,走向了下一座墓碑,是林祁之墓。

  “皇兄为何带臣弟来此。”御王的心情不复平静,以提问来掩盖他的内心。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皇朝繁华,却只有两条路,一者为名,一者为利,如玹,你想走哪条?”摄政王眸光温润如玉,眉眼含笑,轻描淡写地问道。

  御王不认为宋煜、白长歌、林祁是这二者之一,他也不会认为自己也正在这两条路上,他的确想要成为皇朝说一不二的那个人,可这既非单纯的为了名,也非单纯的为了利,于是反问道:“皇兄走得又是哪条路?”

  “哈哈,”摄政王长笑了两声,道,“四海八荒,我目之所见者皆为路,没有人说,必须要走上这两条既定的路,这道路,看似宽敞通畅,父皇走上了,储君怕有生之年走不到他的目的地,可亦是走上了,他们却不见此路以白骨为基,以血肉为泥,即使走到了终点,也已是浑身泥泞,如玹,如今,你可也想走上此路?”

  御王微怔,目光微凝,执礼道:“臣弟不敢。”

  “我不在乎你敢不敢,只问你会不会,”摄政王弯着唇角微笑,忽然轻咳了两声,“这个答案,你不说也行,自己明白就好。”

  御王沉默良久,执礼向摄政王深深一拜,这个道理他也不是不明白,可血脉里流淌的野心是君家代代传承下来的东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只有御王自己知晓。

  “咳咳,咳咳咳!”

  摄政王转身扶住了树干,弯着腰痛苦地咳嗽,御王愣了愣,上前几步,“皇兄?”

  摄政王抬手止住了他的话,又咳了片刻,他的额上布满细密的冷汗,眉心微蹙,白皙的掌心里留下了几点血迹,唇角却是一勾,道:“无妨。”

  这哪里是无妨的样子?御王的目光闪了闪,不过几天,阿锦的动作倒挺快,可是果然,为了自私的仇恨,从来都不会在乎他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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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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